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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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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个项目,节点见下面的照片!结构施工单位把不少的这样的节点做的不和规范既是:拼接点的两块端板的接触面缝隙超过了验收规范, 现在要求整改。 施工单位给的方案是,在端板周围采用直径30的圆钢 与端板侧面焊接,用于承担水平剪力, 而节点弯矩仍然有摩擦性高强螺栓承担。搞不清楚是不是正确!我分析,这个缝隙已经是超了规范规定,能否认为其已经不满足摩擦型高强螺栓的计算假定?这样这个节点的螺栓就要按照承压型高强螺栓计算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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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