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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们,伸出您们的援助之手吧!我发过帖子“请各位同行评评,有无道理”(http://bbs.co.163.com/content/0_1132821_1.html)。现建设主管部门将于2008.9.17开听证会,留给我的时间仅有七天了!届时将有建设主管部门请的五位专家对消火栓B明显不明显作处最后的判决,若仍被判定为不明显,则为违反强条,罚审查单位及设计单位各十万元。现在是建设主管部门根本不理会消防部门的意见,专家又是他们一手包办,我感到获胜的机会基本为零。但是若各位兄弟姐妹能踊跃顶帖,发表客观公正的评论,也许我还能赢。我也没什么能报答大家的,只能日后尽力帮大家答复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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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对,舞台口必须设钢质防火幕,不能用特级防火卷代替,而且目前,国家对钢质防火幕没有一个技术标准,对于这个问题,我专门查过和问过建筑大佬,钢质防火幕是达不到特级防火卷帘的耐火等级的,必须设水幕冷却系统保护.
[ 本帖最后由 e-touch 于 2008-9-11 2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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