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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们,伸出您们的援助之手吧!

发布于:2008-09-09 23:14:0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我发过帖子“请各位同行评评,有无道理”(http://bbs.co.163.com/content/0_1132821_1.html)。现建设主管部门将于2008.9.17开听证会,留给我的时间仅有七天了!届时将有建设主管部门请的五位专家对消火栓B明显不明显作处最后的判决,若仍被判定为不明显,则为违反强条,罚审查单位及设计单位各十万元。现在是建设主管部门根本不理会消防部门的意见,专家又是他们一手包办,我感到获胜的机会基本为零。但是若各位兄弟姐妹能踊跃顶帖,发表客观公正的评论,也许我还能赢。我也没什么能报答大家的,只能日后尽力帮大家答复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
兄弟姐妹们,伸出您们的援助之手吧!我需要您们包括您周围同事的正义的呼声和支持!!个人力量太渺小,但我们是一个集体,谢谢大家!(http://bbs.co.163.com/content/0_113282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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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hxhlyh 于 2008-9-9 23:15 编辑 ]

全部回复(2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2002-ytf
    2002-ytf 沙发

    非常震惊,这也算一方专家???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以为给双方一个台阶,就算了。就算你们贴点评审费也没什么大不了
    建议你们两单位认真评估后,如果没有精力跟他们纠缠,咨询你省的高级专家和姜老等后,直接向省、中央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投诉

    [ 本帖最后由 2002-ytf 于 2008-9-22 16:25 编辑 ]
    2008-09-22 1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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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jtzhang
    jtzhang 板凳
    同意16楼的观点,但本人认为只需要设3个消火栓就可以了。在电梯前室设置2个,在3、4住户的入户前室设1个(图中B位置是可以的,是明显位置)。
    2008-09-22 1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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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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