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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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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8修订稿的意见个人对规范的修订有以下意见:一、更改较大的方面1、建筑层数的确定更加详细。 当居住建筑或设置有其他功能空间的居住建筑中有1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入建筑层数。但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仍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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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2002-ytf
沙发
2008-09-22 1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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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tzhang
板凳
同意16楼的观点,但本人认为只需要设3个消火栓就可以了。在电梯前室设置2个,在3、4住户的入户前室设1个(图中B位置是可以的,是明显位置)。
2008-09-22 12:13:22
赞同0
加载更多非常震惊,这也算一方专家???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以为给双方一个台阶,就算了。就算你们贴点评审费也没什么大不了
建议你们两单位认真评估后,如果没有精力跟他们纠缠,咨询你省的高级专家和姜老等后,直接向省、中央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投诉
[ 本帖最后由 2002-ytf 于 2008-9-22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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