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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公共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设置问题

发布于:2008-07-16 12:03:16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新民规JGJ-16 2008第13.1.3条第2款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那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共建筑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lwchn
    lwchn 沙发
    乱来的条文!一个900平方的二层的普通办公楼审图还提出了这个要求!!
    2017-05-24 17: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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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加肥猫
    加肥猫 板凳
    我对这个条文很不认同
    2008-07-17 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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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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