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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民规关于火灾报警条款的疑问

发布于:2008-07-16 10:41:16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新版民规(JGJ16-2008)08年8月1日就要执行了,但是看到13.1.3条中对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时有了疑问。
13.1.3条中应设火灾报警的建筑包括“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这条规范并没有列出公共建筑的面积大小,不知大家对此有什么理解。难道以后公共厕所也要做火灾报警不成?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cliang_007
    zcliang_007 沙发
    还得好好领会一下才行。。。:)
    2008-08-04 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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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lwix1103
    lwix1103 板凳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有关公共建筑。

    有关 两字意义重大:victory: :victory:
    2008-08-02 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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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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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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