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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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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一个泵房改造工程原有的泵房 包括生活水泵 消防水泵 自喷水泵都需要保留 但原有水池拆了(估计水池底标高-3.0米)在别处新建个水池(水池底标高-9.0米),新水池距离原泵房15米。水泵吸水管要从新水池处节过去……!高规规定消防水泵要自灌吸水?各位达人,怎么解决啊?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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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其走道属于共公共区域,按照《建规2014》8.3.3,走道部分就应该设置自喷系统,如果高于50m,房间内都要设置自喷系统,我特意看了武汉中南SOHO和南湖时尚城两个商住项目,都是这样的设置。至于,闭式系统这个不用解释吧。
其实这都是老《高规》的内容,只是描述的同样比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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