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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南京2026年这些职称申报时间已过半,错过等一年

发布于:2026-07-23 09:47:23 来自:职称评审/江苏职称 [复制转发]

目前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正处于2026年6月12日至7月27日的申报窗口期,当前申报时间已过半,不少专业技术人才还在整理材料尚未提交,特此郑重提醒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务必抓紧时间完成线上材料填报提交,避免因错过截止时间影响本年度职称申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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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职〔2026〕5号)相关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2026年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的全流程细则如下:

一、申报覆盖范围

  1. 在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管理服务)、科学技术普及(科普研究、科普实践)、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企业总部注册地在南京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与本次申报。

  2. 在南京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南京人才居住证、紫金山英才卡等有效证件的外籍人员,符合对应条件即可申报。

  3. 在宁省属企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的所有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需统一报送至江苏省对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不在本次南京本地申报范围内。

  4. 央企在宁三级以下子公司(非国有控股)和外省市民营企业在宁子公司,只要在南京完成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申报人员在南京连续缴纳社保,其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在南京市申报职称;其余中央、外省市及部队驻宁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南京申报职称,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正式委托评审函,经南京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由对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受理申报。

  5.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职称评审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与相关政策

  1.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初、中级职称,严格按照《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5号)执行,其中学历资历要求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执行;申报科学技术普及初、中级职称,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34号)执行。申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中、高级职称(含正高级),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号)执行;申报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中、高级职称(含正高级),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号)执行;申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中、高级职称(含正高级),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5号)执行。

  2. 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相关规定申报本次职称评审。

  3. 推动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相关规定申报职称。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境)外职业资格与初、中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宁人社〔2024〕132号)相关要求执行。

  4.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江苏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相应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5. 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南京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的,对初级职称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6.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相关要求详见各专业对应的正式申报通知。学历、资历等符合职称正常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含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考核认定申报。

  7.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申报方式与相关要求

2026年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全程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的方式开展,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评审申请。

  1. 申报方式: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全部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全流程操作。

  2. 申报时间:本次申报开放时段为2026年6月12日至7月27日,申报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补报申请。

  3. 申报进度查询:申报人员可在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个人中心”栏目下的“我的办件”中,点击“查看办件详情”,实时查看当前申报的审核进度和官方反馈的修改意见。

  4. 材料报送与缴费安排:完成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的工作日9:00-12:00、13:30-16:30期间,报送至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南京科技馆北门人才服务部(研究室),并现场完成缴费,逾期将不予受理。其余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均通过系统上传提交,无需额外递交纸质版。
    其余更多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可前往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kx.nanjing.gov.cn/xxgk/tztg/),查阅《关于做好2026年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南京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南京市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三份正式文件。本次申报咨询联系人:杨盼盼,联系电话:025-84480904,线下办事地址: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

现在距离7月27日申报系统关闭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不少人还卡在业绩材料梳理、系统填报的环节,稍有拖延就可能错过本年度的申报窗口期。不用自己对着繁杂的政策文件反复核对、反复修改材料,直接找?土木在线职称评审?就能获得全流程专属指引,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咨询,享受一对一专属职称申报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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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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