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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6年度京津冀职称协同评价试点工作安排正式发布

发布于:2026-07-22 11:32:22 来自:职称评审/北京职称 [复制转发]

为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提质建设,打通三地高精尖产业人才职称互认通道,经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共同会商确认,2026年将在部分重点职称专业开展京津冀职称协同评价试点工作,相关安排已正式对外公布,所有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流程参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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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试点覆盖专业

2026年度京津冀职称协同评价试点,聚焦工程技术系列机器人专业和低空技术专业两大高精尖赛道。其中机器人专业面向从事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算法与软件开发、整机设计与制造、系统集成与应用等相关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低空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低空飞行器研发、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行系统建设、低空安全保障等相关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完全覆盖两大新兴产业全链条核心从业群体。

二、评价覆盖范围

天津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在职从事机器人、低空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对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均可参与本次试点申报。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本次试点申报范围。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高度绑定的事业单位,一般需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本次职称评审推荐。受相关处理处分人员的职称晋升,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在本次职称评审覆盖范围内。

三、核心评价政策

2026年度京津冀职称协同评价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国家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统一评价标准,以及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机器人专业、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价政策明确的申报条件执行,本次职称评审的具体实施机构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机器人专业、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所有职称申报人员,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相关要求,具体申报条件完全参照《北京市机器人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和《北京市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执行。

四、全流程时间节点与操作安排

本次试点工作由天津市人社局统筹负责,具体执行工作由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牵头推进。符合北京市2026年度机器人、低空技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天津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经所在用人单位推荐、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天津市职称办集中统一办理委托北京市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手续,全程由官方统筹组织、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向北京评委会申报。

天津本地申报推荐全流程

各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委托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既定工作流程,指导推动所属用人单位开展相关专业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自7月13日(星期一)9时起,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按系统提示在线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所有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后开展内部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有公示资料需以图片形式留存备查,并同步在天津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公示材料。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成最终核验后,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天津市职称办。天津市职称办完成最终审核合格后,统一向北京市人社部门提供经官方确认的天津地区申报人员完整名单。
其中,用人单位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1日(星期二)18时,业务主管部门向市职称办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3日(星期四)18时,逾期未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北京地区申报审核及评审全流程

  1. ?个人网上申报?:经天津市官方确认的申报人,于7月28日(星期二)至7月30日(星期四)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完成注册登录后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定拟申报专业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对照评价标准和各评委会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30日(星期四)前在系统内完成最终提交,逾期未提交的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

  2.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评审服务机构接收全部申报材料后开展集中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填报不规范的申报人,评审服务机构将一次性告知所有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将材料退回,申报人需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后重新提交,由评审服务机构开展二次审核。逾期未完成补正,或是未按要求履行完整申报手续的,将直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本次评审的具体执行评审服务机构为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为010—63959121。

  3. ?个人缴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完成线上缴费操作,逾期未完成缴费将直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评审服务机构汇总所有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材料,统一提交至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后续评审工作。

  4. ?答辩评审?:正式答辩前,评审服务机构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报人答辩相关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需及时登录北京职称评审系统下载答辩通知书,严格按照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答辩。高、中级职称评审均需参加现场答辩,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判,最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得出席评审会议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数,即可取得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5. ?验收公示?:全部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系统上报完整评审结果,向北京市人社部门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的“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板块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 ?领取电子职称证书?:公示无异议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分批核发2026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申报人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的“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人资格证书查询”模块,直接下载使用个人电子证书。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2026年度京津冀职称协同评价试点评审通过的人员,将统一核发北京市职称证书,所有证书全部纳入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统一备案,在京津冀三地范围内实现职称互认互通。

  2. 本次试点严格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所有费用通过北京职称评审系统线上统一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7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500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200元。

  3. 天津市范围内民营企业的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参与本次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从劳动关系所在地、档案存放地,或是全市非公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提交申报。劳动关系的确认,一般通过查验社保登记记录的方式完成,社保登记记录需足以证明存在稳定劳动关系,查验的社保累计时长一般不少于6个月。

  4. 2026年度京津冀职称协同评价试点,已纳入天津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统一管理范畴。
    各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所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申报人业绩成果等核心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配合天津市职称办和北京市人社部门共同做好全流程委托评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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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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