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实验技术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集聚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全力推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2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实验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2〕38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四大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四个学科组,具体涵盖专业领域如下:
(一)实验研究:实验技术开发,实验创新,仪器设备设施研制改造。
(二)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教育、培训或指导。
(三)实验服务:科研支撑,分析测试,实验技术支持,仪器设备设施操作、管理与维护。
(四)实验管理: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公共实验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和功能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实验室智能(信息化)管理。
二、谁可以申报?——申报范围明确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具有本市户籍;
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已办理退休或当年度即将退休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一年度参加本市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驻沪机构人员——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须由在沪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商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本市不受理个人委托。
三、核心申报条件——逐条对照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学历、资历要求——对照层级
高级实验师: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聘任实验师职称满2年;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实验师职称满5年。
正高级实验师: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聘任高级实验师职称满5年。
资历计算重要规则:
先评聘实验师,后取得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
非就业状态、行政管理或工勤岗位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聘任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非公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聘任证明;
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能力要求
高级实验师应具备:坚定的职业信念,较强的实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才。
正高级实验师应具备:坚定的职业信念,很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能够针对实验工作提出建设性构想,对实验技术、实验能力及实验室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负责本专业岗位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四)业绩成果要求——重点!
高级实验师:聘任实验师以来,近5年内取得以下9项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3项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但每项不超过2个:
| 序号 | 业绩成果类别 | 具体要求 |
|---|---|---|
| 1 | 项目/课题 |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完成局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
| 2 | 论文/技术总结 |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本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字数不少于3000字;(2)用实验技术支撑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论文(有署名或致谢);(3)独立撰写项目技术工作总结,由2名本市在职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评议 |
| 3 | 著作/教材 | 参与撰写实验技术相关著作或教材,已公开出版,有署名 |
| 4 | 技术标准 |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制定行业或地方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团体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
| 5 | 仪器设备 | 负责研制实验仪器设备,掌握大型仪器设备操作与维护,解决关键问题,形成报告并由单位盖章核实 |
| 6 | 平台建设 |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承担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或公共实验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或功能提升项目,并通过验收 |
| 7 | 发明专利 | 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五),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
| 8 | 科研奖励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实验技术工作奖励(有个人证书) |
| 9 | 竞赛奖励 | 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奖励,有署名 |
正高级实验师:聘任高级实验师以来,近5年内取得以下9项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5项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但每项不超过2个:
| 序号 | 业绩成果类别 | 具体要求 |
|---|---|---|
| 1 | 项目/课题 |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
| 2 | 论文/技术总结 |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本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字数不少于3000字;(2)用实验技术支撑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论文(有署名或致谢);(3)独立撰写项目技术工作总结,由2名本市在职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评议具有突出学术技术水平 |
| 3 | 著作/教材 |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撰写著作或教材,或作为主编、副主编编写教材,已公开出版 |
| 4 | 技术标准 |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制定国际、国家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地方标准,并颁布实施 |
| 5 | 仪器设备 |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操作与维护,研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或开发功能,解决“卡脖子”问题,形成报告并由单位盖章核实 |
| 6 | 平台建设 | 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承担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或公共实验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或功能提升项目,并通过验收 |
| 7 | 发明专利 | 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三),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
| 8 | 科研奖励 | 获得国家级科研或实验技术工作奖励(有个人证书),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获得省部级奖励 |
| 9 | 竞赛奖励 | 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奖励,有署名 |
论文要求:
全日制高校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多篇第一作者论文需明确一篇“主送论文” ;外文论文主送的需提供全文翻译。
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每篇围绕申报人完成的其中1个项目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需阐明项目水平、本人作用贡献及解决的技术难点;
不可用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测试报告等替代;
评议专家实行回避制。
(五)继续教育要求
高级实验师:
公需科目:累计完成90学时(2024年及以后学时可计入)
专业科目:累计完成90学时(2022年及以后学时可计入)
正高级实验师:
公需科目:累计完成90学时(2024年及以后学时可计入)
专业科目:累计完成90学时(2022年及以后学时可计入)
学习平台:公需科目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专业科目请查询“科创魔方”专业技术培训平台(https://rcpx.csjpt.cn)。
(六)其他重要事项
破格申报: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以及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但确有真才实学的,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
举荐机制: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实验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由1名院士或2名正高级职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每位专家每年限荐1人);
事业单位:实行缺额申报,需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转系列申报: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职称,转到实验技术岗位任职满1年,可申报同级别实验技术职称;任职3年以上可申报高一级实验技术职称;
过渡期重要提醒:自2028年起,不接受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通过聘任方式获得实验师职称的申报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公示要求: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报评审程序——五步走
第一步:网上申报
访问“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点击“人事人才”—“职称申报”填写材料。
第二步:材料初审
高评委对网上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退回修改,请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第三步:书面材料报送
初审通过后,高评委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
第四步:面试答辩
申报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无故缺席视为当年评审不通过。
第五步:公示发证
评审结果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细节决定成败
“基本信息”栏: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应填写完整,空缺则视为“无”;
“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栏: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高中证书遗失可上传说明(本人手写签名);工作经历从毕业开始连续填写;
“工作业绩”栏:撰写取得低一级职称以后的工作业绩;
“项目/课题情况”栏:不可为空,需上传立项任务书、合同、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主观结论;
“专利/课题”栏:仅上传已授权专利并上传授权证书,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不作为评审依据;
“论文专著”栏:每篇上传一个附件,发表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文,外语论文附中文翻译;技术总结附件需含项目技术总结内容、《项目技术总结专家评阅表》(专家手写)、专家职称证书及查重报告;
“附件资料”栏:上传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公示证明、获奖证书等。
六、书面材料要求与报送地点
申报材料实行个人承诺制,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审核职责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需原件核实的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论文或著作出版刊物原件;
外省市人员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近两年社保缴费记录。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日至9月15日(9月15日前须成功提交一次申报,逾期无法申报)
书面材料报送:另行通知(网上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 受理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生药中心 | 浦东新区李时珍路288号301室 | 江老师、舒老师 | 50501407、50800300*325 |
| 计算所 | 静安区愚园路546号8号楼203室 | 徐老师、陶老师 | 62129221、18217546600(微信) |
| 上科院 | 浦东新区科苑路1278号5楼 | 吕老师 | 51371630 |
| 虹桥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闵行区甬虹路69号绿谷广场G栋1楼 | 高老师、严老师 | 34733198 |
| 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 闵行区罗锦路42号101室 | 王老师、李老师 | 31317109 |
| 医药行业协会 | 黄浦区凤阳路250号 | 卜老师、阮老师 | 63591373、13817565643 |
| 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 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7号楼西侧306室 | 宋老师、顾老师 | 63061072、18939851753 |
评审费用:高级实验师900元、正高级实验师1200元(评审未通过,费用及材料不予退还)
本评委会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进行职称代办、咨询服务。
上海市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实验技术职称评审,是科研支撑与实验室管理人才职业发展的关键一步!
2026年度上海市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窗口期为8月1日至9月15日,业绩成果要求高、材料标准严、时间节点紧——从论文专著的规范发表,到项目技术总结的深度撰写与专家评议,再到专利、标准、平台建设等业绩的系统梳理与佐证材料准备,每一个环节都直接决定评审结果。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自2028年起本科学历通过聘任方式获得实验师职称的人员将不再具备直接申报副高的资格——2026年、2027年将是最后的窗口期,机会稍纵即逝!
如果您对申报条件把握不准、业绩成果梳理不清、材料准备无从下手,土木在线职称评审为您提供一对一专业咨询服务,从政策解读到材料把关,从论文指导到答辩辅导,全程助力您的职称晋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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