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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通知

发布于:2026-07-02 11:04:02 来自:职称评审/上海职称 [复制转发]

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建设一支具备卓越技术创新能力、擅长破解复杂工程难题的工程师队伍,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人才支撑,注入发展新动能,依据《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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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工作要点


(一)聚焦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围绕“十五五”规划导向,紧贴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三大先导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人民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超大城市发展方式转型。

(二)强化人才评价导向作用。 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引导广大高级工程师投身新型工业化、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民营经济促进、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

(三)合理调控评审规模。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缺额申报。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各区推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含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确有需要的重点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可适当提高至15%。此外,“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上海领军人才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专家,申报可不占用本单位或本系统正高级工程师职数。

(四)增设生产安全专业学科组。 经研究,在工业生产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增设生产安全专业学科组,负责化工安全、机电安全、建筑安全、个体防护及材料等相关专业的评议工作。

(五)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1. 已办理退休手续、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延退手续者除外)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因退休影响职称评审、聘任及相关待遇的,责任自负)。

2. 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3. 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驻沪机构人员不属于本市职称评审范围。非主系列(专业)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须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经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具有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省部级主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不接受个人委托)。


二、申报条件


按沪人社规〔2018〕21号文件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历与任职资历

1. 具备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

2. 业绩贡献突出者,或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者,可依据沪人社专〔2023〕111号文件,突破任职资历或学历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

3.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依据沪人社专〔2023〕111号文件,通过“直通车”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资历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三)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代表作)

1. 提交技术工作总结的,须附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项目的相关证明(如结项、验收、鉴定材料)。每篇总结一般对应一个项目,需简要说明项目水平,重点阐述申报人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在项目中的贡献及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其中至少1篇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并获得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需提供至少2名本专业领域在职正高级专家的书面鉴定意见)。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个人职称评审依据。

2. 提交代表作的,须由2名省部级以上高层次同行专家进行认定推荐,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3. 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是评价申报人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强化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提交材料进行抽样重合度检测。同时提醒申报人审慎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写作,一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严肃处理。

4. 提交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PDF格式)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确保与书面材料一致。提交著作(含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PDF格式,合并为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

(四)继续教育

近阶段继续教育以数字技术发展与应用为重点,包括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

1. 公需科目:需完成30学时培训。

2. 专业科目:需完成24学时专业课培训,或参加1门以上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培训(如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等)。

课程信息及报名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2022年后在原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取得的学时继续有效。

三、时间安排


(一)系统推荐(9月10日前)

各委办局、国有企业(集团)、各区完成单位考核提名及系统评议推荐。通过推荐人员须由所在系统在《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栏填写意见。获得推荐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需附盖章的推荐证明(附件4)。

所在区或系统无法组织评议推荐的,应于8月20日前书面委托相应高评委进行推荐。

(二)网上申报(9月1日-15日)

接受经系统推荐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关闭。未按时完成申报者,不纳入本年度评审范围。

申报流程: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申报人登录,选择对应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填写信息并上传规定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报表(请确保附件无病毒,身份证号准确无误)。

(三)材料审核(10月30日前)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反馈受理凭证。材料不全者将收到补正通知,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书面材料报送(11月15日前)

申报人所在单位凭受理凭证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具体报送地址及时间由评委会或学科组通过平台短信通知(详见附件5、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四、结果公示与证书制发


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高评委组建单位下发结果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据此制作职称电子证书。


五、材料要求


(一)个人材料

1. 《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由审核单位保管备查);

3. 主送论文1份,其他论文各1份;

4. 推荐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各1份。

注:第2-4项材料均须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上传封面及目录,论文需另附WORD版本)。系统上传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一致,如有差异以电子文档为准,责任自负。

(二)单位材料

1.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1份;

2. 《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附件3)1份。


六、咨询与材料报送地点


(一)工业生产类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

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地址详见附件5。

(二)建设交通类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

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地址详见附件6。

特此通知。

附件:

1. 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2.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

3. 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

4. 推荐证明

5. 正高级工程师(工业生产类)评委会各专业学科组材料报送地址

6. 正高级工程师(建设交通类)评委会各专业学科组材料报送地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单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编号:______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核对结果

1

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2

网上生成,

盖章后再上传。


2

论文


1

主送论文需注明

 


3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

1

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


4

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5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6

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请为材料编上序号)


7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


8

推荐证明(附件4


 

 

核对人:    电话:


 

附件2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

所属

系统


工作单位


姓名


人事部门

电   话


近三年考核情况

2023

2024

2025




单位内部公示情况

是否完成单位内部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续)

主送论文/技术总结评鉴意见

事业单位缺额推荐意见(企业无需填写)

 

 

 

负责人:                                              (单位盖章)

                                                            

 

票数: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票,否决    票,弃权    票。

注:考核推荐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与业绩等方面。


 

附件3

 

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

系统(单位)名称

高级工程师人数

正高级工程师人数

(含高工(教授级))

  



 

 

 

其中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数:

 

 

不占职数的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专家人数:

 

 


                                                                              系统(单位)盖章

                                                                                20年    月    日

附件4

      

评委会:

兹证明(工作单位)同志,于年月日,经我单位组建的评议推荐小组评议,同意推荐参加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将随申报材料另行书面提供。

                系统(集团公司、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正高级工程师(工业生产类)评委会

各专业学科组材料报送地址

1.冶金专业学科组:

宝武管理研修院(宝山区长江路868号互联宝地1号楼302室)

联系电话:20658279

联系人:于老师

2.汽车专业学科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路489号)

联系电话:22018601

联系人:俞老师

3.电气专业学科组:

电气集团职称工作办公室(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748号A110室)

联系电话:63150773

联系人:朱老师

4.化工专业学科组:

华谊管理研修院 (万航渡路731号)

联系电话:62320177

联系人:张老师

5.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学科组:

仪电集团职称工作办公室(田林路142号D1栋12楼上海电子商会)

联系电话:64080270—605

联系人:刘老师

6.纺织专业学科组: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虹桥路1488号1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22110275

联系人:张老师

7.轻工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轻工业协会(肇嘉浜路376号7楼)

联系电话:64159898-1673,64731706

联系人:钱老师

8.质量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中心(威宁路393号)

联系电话:64312580

联系人:傅老师

9.集成电路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浦东张江碧波路250号2号楼2楼)

联系电话:50805260

联系人:潘老师

10.人工智能专业学科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胶州路358弄1号楼401室)

联系电话:62120636,62760078

联系人:田老师、黄老师

11.生产安全专业学科组:

市应急局组织人事处(田林路191号405室 市安全生产研究所)

联系电话:33390325,33390324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12.综合政策咨询

市经信党委人才工作处

电话:23112789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6

正高级工程师(建设交通类)评委会

各专业学科组材料报送地址

1.规划资源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土地管理、地矿技术等

材料报送地址:徐汇区南丹东路25号4楼(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干部学校)

联系电话:63193188-1306364696400

联系人:陈老师(政策咨询)  余老师(材料受理)

2交通工程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道路桥隧工程、港航船舶工程、航空工程、轨道(铁路)工程、智能交通、综合交通等

材料报送地址:黄浦区黄陂北路9号申远大厦3楼

联系电话:53950529,53950532

联系人:秦老师  李老师

3.绿化市容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园林绿化、林业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

材料报送地址:徐汇区天等路208号416室(上海市环境学校西校区)

联系电话:54360104,52567705

联系人:沈老师  唐老师

4.生态环境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咨询评估、生态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等

材料报送地址:南昌路57号3号楼3417室

联系电话:53828565

联系人:鲍老师

5.房地产技术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房地产技术管理、物业技术管理、建筑维保更新、设施设备等

材料报送地址: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1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63270672,64671023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6.城市管理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燃气工程、建设消防工程、管线和照明工程、韧性安全建设、数字化转型等

材料报送地址: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1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54246237,64671023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7.勘察设计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市政设计、岩土工程、建筑技术研究、建筑技术经济管理等

材料报送地址:石门二路258号M层第五接待室

联系电话:62464282

联系人:徐老师  周老师

8.土建施工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建筑施工、工程施工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

材料报送地址:静安区洛川中路701号8号楼一楼

联系电话:35312072

联系人:张老师

9.水务(水利)及海洋工程专业学科组:

评审方向: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文水资源、海洋工程等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路389号906室

联系电话:32066931

联系人:沈老师 

10.综合政策咨询

市建设交通党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23113157

联系人:卜老师   

建设交通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64671023、54246237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温馨提示:职称申报材料复杂,评审要求严格。如需专业指导与协助,推荐咨询**土木在线职称评审服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添加专家微信,享受一对一申报咨询与全程辅导服务,助您高效准备,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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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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