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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6年度电力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受理通知

发布于:2026-06-22 09:59:22 来自:职称评审/江苏职称 [复制转发]

关于报送2026年度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职称评审封面图生成 (2).png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度江苏省电力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1.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电力工程专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1. 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应按照《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及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不得低于省级统一标准。

2.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3.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4.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

5. 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电力工程技术难题,在电力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上述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显著高于《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8号)中同一层级的破格申报某一方面业绩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历、资历等符合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6. 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执行。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规定执行。

7.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8. 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申报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并单独附纸说明。若无新取得的业绩材料或没有明显改善的,本次不得申报。

三、申报渠道及审核要求

(一)渠道

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省电力工程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各设区市申报人按所在行政区域注册,省有关单位申报人按省直单位注册。

网上申报时间拟为2026年6月1日至7月1日(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申报系统开放后,方可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未通过的,不得报送纸质材料。各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2. 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省电力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3. 省电力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接收送审材料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省电力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受省人社厅的全流程不定期巡查。

四、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 各市职称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或经市人社局委托的单位统一办理后,报送至江苏省国信集团。各市、厅(局)或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分别提交汇总后的《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电子版。

2. 省直单位、省属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电力工程系列职称,各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江苏省国信集团。

(二)材料内容

1. 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经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 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的《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一份),用A3纸单面打印,及电子文档(WORD版和单位盖章PDF扫描版)。提交《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电子文档时,须将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简介表-动力/电气-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注:“-”为半角符号)。

3. 《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文档。

4. 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

5.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从2021年—2025年近五年)。

6.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7.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从2021年—2025年近五年)。

9. 破格申请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理由,逐条说明符合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些条款)。

11.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须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

12.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著作:论文须提交期刊(“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等不在此列)封面封底、目录(显著标记本人论文所在位置)及正文。著作须提交封面、编审人员说明、目录及重要章节节选等扫描件,同时提交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结果截图、出版等证明材料。

13. 其他佐证材料。

(三)装订要求

1. 按先后顺序分册整理。

不装订:材料内容中的1-3;

装订:

第一分册:材料内容中的4-9;

第二分册:材料内容中的10-13;

每分册须有封面、目录及页码。

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与申报材料厚度相关、不易破损的档案盒(袋),尽量放在1盒(袋),每人最多2盒(袋)。档案盒(袋)正面粘贴《申报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封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2. 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上传平台的电子申报材料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五、重要说明

(一)加强诚信管理

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违反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或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二)面试答辩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成绩作为高评委会评审的依据之一。面试答辩内容主要依据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情况以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确定。

(三)评审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退回申报人。评审通过人员从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并及时领取评审申报表。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将其评审申报表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四)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相关收费标准,高级评审费300元/人,中级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评审费4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收取。

(五)文件及附件下载地址

有关资格条件和附件在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jsgx.net)“人才建设”栏目内“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人本人或主管单位务必于2026年8月3日至8月14日(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评审申报表、电子文档、申报材料等送至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估衣廊2号203室(国信大酒店西北门北侧、农业银行南侧巷子上二楼)。

联系电话:025-84780462;

电子邮箱:3643137963@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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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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