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26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及《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扬州市2026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级)评审工作的关键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可申报人员
在扬州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含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方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扬州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社保要求:在扬州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
不得申报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休、退休人员;
受党纪、政务或行政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二)学历资历与政策依据
评审资格条件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申报高级工程师(建筑师)一般需满足:
博士: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硕士/第二学士/本科/学士: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高技能人才贯通:获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可按苏人社发〔2021〕132号申报;
职业资格对应: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内证书,符合晋升条件可直接申评,资历自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依据苏人社发〔2019〕183号)。
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66学时,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
(三)重要时间节点
网报时间:6月11日-7月5日
现场材料报送:7月20日-7月30日
职年限资历计算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材料截止:2026年3月31日
本年度新增要求:统一组织现场面试答辩
(四)申报流程与必备材料
(一)申报程序
1. 网上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 专题专栏 → 建设人才服务 → 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如实填写并上传扫描件。
2. 单位公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上传系统。
3. 打印表格:在线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单位盖章)及《人员情况简介表》。
4. 现场送审:按隶属关系,市属单位直送市住建局窗口;县(市、区)属单位需经当地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
(二)核心申报材料清单
基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备案表)、现职称证书及聘书、近60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扬州本地连续缴满6个月)、任期内年度考核表。
个人业务总结:须涵盖基本情况、专业工作履历、主要业绩成果、技术工作总结、继续教育情况、论文及自我综合评价。
业绩证明材料(限10项):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竣工验收证明、施工组织设计/图纸等能佐证本人参与角色的全过程资料。
论文/专著/技术报告(限5项):正式发表论文须附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合法性查询截图、封面、目录及正文;不推荐连续型电子期刊;重大技术成果经单位推荐可替代部分论文要求。
诚信承诺书:签署《申报人情况说明书》,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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