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
众多公众号和专家群在讨论该标准的各种变化,包括瞬时值与日均值的双轨考核机制、部分指标采样频率的变化、瞬时值设定的合理性等。我想通过自己的视角,慢慢来精读修改单上的变化究竟有哪些?
修改单原文节选
4.1.4.2 水污染物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HJ 91.1、HJ 493、HJ 494、HJ 495 等规定执行。测定日均值,采样频次按照 HJ 91.1 的规定执行,对混合样进行分析测试;按照 HJ 91.1 规定不能测定混合样的项目,应对 24 h 内每次取样进行分析测试,以其算术平均值计。测定瞬时值,应按照 HJ 91.1 规定采集瞬时水样,并对其进行分析测试。
标准内容
1.HJ91.1
该标准现行版本为HJ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2.HJ493
该标准现行版本为HJ493-200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规定了水样从容器的准备到添加保护剂等各环节的保存措施以及样品的标签设计、运输、接收和保证样品保存质量的通用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等。当所采集的水样(瞬时样或混合样)不能立即在现场分析,必须送往实验室测试时,本标准所提供的样品保存技术与管理程序是适用的。
3.HJ494
该标准现行版本为HJ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规定了质量保证控制、水质特征分析、底部沉积物及污泥的采样技术指导,是为保证水质采样的规范性而设计的。本标准是采样技术的基本原则指导,不包括详细的采样步骤。
4.HJ495
该标准现行版本为HJ495-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规定了各种水体包括底部沉积物和污泥的采样的质量控制、质量表征、采样技术要求、污染物鉴别采样方案的原则。
周老师点评:作为一名资深的污师,建议各位仔细阅读HJ91.1的每一项规定,目前本人使用频率最高的是HJ91.1关于不同测试指标的样品保存方式相关约定,以及关于监测数据处理方式。至于其他几个标准,部分内容与HJ91.1重复,但根据修改单的文字,着重还是优先阅读HJ91.1为好。
不能测混合样的指标有哪些?
部分监测项目在不同时间采集的水样不能混合测定,如水温、pH 值、色度、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余氯、微生物、放射性等。
修改单中将3项指标调整出日均值而采用瞬时值,包括色度、pH值、粪大肠菌群数。这3项指标恰恰都是属于不能测混合样的指标。换句话说,根据HJ91.1对于瞬时水样的定义,即从污水中随机手工采集的单一水样。不管你何时采集多少次同一个水样,都不能混合所有水样测,而是分别测试。另外,个人理解瞬时水样并不代表采集一个水样的意思,也可以是采集多个瞬时水样进行考核。
至于GB18918其余需要日均值考核的指标,涉及不能测混合样的指标包括BOD、动植物油类和石油类。根据修改单的要求,多次采样,分别测定,计算其算数平均值用于考核日均值是否达标。
其他规定
部分监测项目采样前不能荡洗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挥发性有机物、微生物等。
部分监测项目保存方式不同,须单独采集储存,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余氯、微生物等。
部分监测项目采集时须注满容器,不留顶上空间,如生化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等。
周老师点评:不要以为采样很简单就是拿一个瓶子去装水,特别是娃哈哈的瓶子。每一个指标都有其对应的采样瓶材质、保存剂配方、保存条件与时限。作为污水厂运行人员,如果不了解自行监测或飞行检查测试指标对应的采样要求,建议尽快补上该知识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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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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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污水处理排放新标中关于污染物相关技术的说明,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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