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企业存在“重复注册人员”记录将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不仅可能被系统自动预警、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还可能导致资质不予延期、投标资格暂停,甚至被认定为“挂证”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
“一人多注风险高,系统预警逃不掉;
资质核查若发现,轻则整改重吊销。”
? 政策已全面收紧:住建部及各省(如江西、内蒙古)已开通“重复注册预警功能”;
?? 影响范围广泛:资质审批、动态核查、投标资格、信用评价均受波及;
? 无法规避: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实现人员注册信息全国联网比对。
江西省住建厅通知(2023年10月9日):
“对使用频繁变更人员和重复注册人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全面核查资质情况,对违法行为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中记录发布。”
“相关人员与企业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本人通过住建云平台扫脸确认建立聘用关系。如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不得用于资质(许可)申报。”
住建部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
“注册人员2年内只能用于1家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
“注册人员的变更次数、执业轨迹将会在四库一平台上进行公示……频繁变更换单位等异常轨迹的情况,无异是进行自曝‘挂证’行为。”
内蒙古住建厅(2023年4月):
“开通人员重复注册预警功能……各盟市住建部门要及时登录系统了解掌握本辖区内注册人员重复注册的预警信息,并针对预警信息开展核查工作。”
→ “重复注册” = “挂证嫌疑” = 重点监管对象。
| 影响维度 | 后果 |
|---|---|
| ? 资质申报 | 系统自动拦截或标记“存疑”,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人脸识别记录等强证据 |
| ? 资质延续 | 若核查发现重复注册,不予延期(如江西规定:一个资质有效期内3次暂停投标,资质不予延期) |
| ? 动态核查 | 被列入“资质异常”名单,增加检查频次,甚至责令停业整改 |
| ? 招投标 | 暂停投标资格(部分地区首次发现即暂停3–6个月) |
| ? 信用记录 | 不良信息记入“信用中国”“四库一平台”,影响贷款、评优、政府采购 |
| ? 法律责任 | 若查实“人证分离”“虚假聘用”,企业及个人均可能被罚款、撤销注册 |
? 典型案例:
某河南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在3家企业注册,
→ 被“四库一平台”预警;
→ 住建部门核查发现其社保仅在1家缴纳;
→ 另2家企业资质被限期整改,该人员注册被撤销,3年内不得重新注册。
指同一注册执业人员(如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在同一时间段内,其注册信息被用于两家及以上企业的资质维护、项目备案或投标活动。
? 注意:
即使人员“实际只在一家上班”,但注册单位与社保/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也视为重复或虚假注册;
“注册” ≠ “证书存放”,只要在住建系统中被某企业用于资质或项目,即构成注册关联。
立即自查
登录“四库一平台”或省级住建云平台,查询本企业注册人员是否在其他单位有注册记录。
确保“三统一”
注册单位 = 社保缴纳单位 = 劳动合同单位;
人员本人通过平台人脸识别绑定。
避免“短期挂靠”
新规明确“2年内仅能为1家企业申报部批资质”,过去“用完就转”的模式已彻底终结。
处理历史问题
若发现重复注册,应立即协调解聘、注销多余注册,保留完整解聘证明备查。
“重复注册看似巧,实为隐患埋得早;
系统联网无死角,合规用人是正道。”
在当前“最严监管”环境下,企业必须杜绝使用重复注册人员。这不仅是资质合规的底线要求,更是企业诚信经营的基本准则。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资质降级、市场禁入等不可逆后果。
? 行动口诀:
“一人一企一社保,注册劳动要对牢;
预警一旦亮红灯,资质前途全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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