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8.0.4 模板工程应 编制施工设计 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满堂模板、建筑层高 8m 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 15m 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3.1 模板及支架的形式和构造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
4.3.2 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
2 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3 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验算;
4 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
5 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37 号):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 5 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 2018 〕 31 号):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 应急处置措施;
(九)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 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19 版)》(苏建质安〔 2019 〕 378 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10kN/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混凝土板厚 350mm 及以上,或混凝土梁截面面积 0.45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 15kN/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2、 实施内容:
各类模板支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按照图纸加工、制作。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4 支架立柱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的垫板;
2 土层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应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胀措施;
3 对软土地基,必要时可采用堆载预压的方法调整模板面板安装高度。
4.4.7 采用扣件式钢管作模板支架时,支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搭设所采用的钢管、扣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纵距、立杆横距、支架步距以及构造要求,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 立杆纵距、立杆横距不应大于 1.5m ,支架步距不应大于 2.0m ;立杆纵向和横向宜设置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立杆底部不宜大于 200mm ,横向扫地杆宜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
3 立杆接长除顶层步距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步距接头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个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一步距内。
4 立杆步距的上下两端应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与立杆的交错点应采用扣件连接,双向水平杆与立杆的连接扣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
5 支架周边应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支架长度或宽度大于 6m 时,应设置中部纵向或横向的竖向剪刀撑,剪刀撑的间距和单幅剪刀撑的宽度均不宜大于 8m ,剪刀撑与水平杆的夹角宜为 45° ~ 60° ;支架高度大于 3 倍步距时,支架顶部宜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剪刀撑应延伸至周边。
6 立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0.8m ,且不应少于 2 个扣件连接,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不应小于 100mm 。
7 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不应小于 40N·m ,且不应大于 65N·m 。
8 支架立杆搭设的垂直偏差不宜大于 1 / 200 。
4.4.8 采用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时,支架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4.4.7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支架立杆顶端插入可调托座,可调托座螺杆外径不应小于 36mm ,螺杆插入钢管的长度不应小于 150mm ,螺杆伸出钢管的长度不应大于 300mm ,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应大于 500mm ;
2 立杆纵距、横距不应大于 1.2m ,支架步距不应大于 1.8m ;
3 立杆顶层步距内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 ,且不应少于 3 个扣件连接;
4 立杆纵向和横向应设置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立杆底部不宜大于 200mm ;
5 宜设置中部纵向或横向的竖向剪刀撑,剪刀撑的间距不宜大于 5m ;沿支架高度方向搭设的水平剪刀撑的间距不宜大于 6m ;
6 立杆的搭设垂直偏差不宜大于 1 / 200 ,且不宜大于 100mm ;
7 应根据周边结构的情况,采取有效的连接措施加强支架整体稳固性。
4.4.9 采用碗扣式、盘扣式或盘销式钢管架作模板支架时,支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碗扣架、盘扣架或盘销架的水平杆与立柱的扣接应牢靠,不应滑脱;
2 立杆上的上、下层水平杆间距不应大于 1.8m ;
3 插入立杆顶端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应大于 650mm ,螺杆插入钢管的长度不应小于 150mm ,其直径应满足与钢管内径间隙不大于 6mm 的要求。架体最顶层的水平杆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小一个节点间距;
4 立柱间应设置专用斜杆或扣件钢管斜杆加强模板支架。
4.4.10 采用门式钢管架搭设模板支架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 的有关规定。当支架高度较大或荷载较大时,主立杆钢管直径不宜小于 48mm ,并应设水平加强杆。
4.4.11 支架的竖向斜撑和水平斜撑应与支架同步搭设,支架应与成型的混凝土结构拉结。钢管支架的竖向斜撑和水平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钢管脚手架标准的规定。
3、 实施内容:
模板板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脱模剂。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15 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脱模剂,脱模剂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2.3 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平整,并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清水混凝土模板的面板材料应能保证脱模后所需的饰面效果。
4.2.4 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4.2.5 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的接缝应严密;
2 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
3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四分册) - 混凝土结构》 DGJ32/J30-2006
6.1.5 模板底部应留清扫口。一般在梁底、柱底、墙根设置清扫口。
4、 实施内容:
模板板面的平整度符合要求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2.3 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平整,并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清水混凝土模板的面板材料应能保证脱模后所需的饰面效果。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4.2.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2.10 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 %,且不应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 %,且不应少于 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 10 %,且均不应少于 3 面。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5 安装模板时,应进行测量放线,并应采取保证模板位置准确的定位措施。对竖向构件的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混凝土一次浇筑高度和浇筑速度,采取竖向模板抗侧移、抗浮和抗倾覆措施。对水平构件的模板及支架,应结合不同的支架和模板面板形式,采取支架间、模板间及模板与支架间的有效拉结措施。对可能承受较大风荷载的模板,应采取防风措施。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6.1 模板、支架杆件和连接件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表面应平整;胶合板模板的胶合层不应脱胶翘角;支架杆件应平直,应无严重变形和锈蚀;连接件应无严重变形和锈蚀,并不应有裂纹;
2 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杆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现场组装的模板,其组成部分的外观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必要时,应对模板、支架杆件和连接件的力学性能进行抽样检查;
5 应在进场时和周转使用前全数检查外观质量。
5、 实施内容:
模板的各连接部位应连接紧密。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13 模板安装应保证混凝土结构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对位置准确,并应防止漏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4.2.5 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的接缝应严密;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四分册)混凝土结构》 DGJ32/J30-2006
6.1.2
7 柱模顶端或板底 50cm 范围内,为确保柱与梁与板不变性不漏浆,所有接头处应制作认真,拼缝严密,严禁乱拼乱凑或用废纸、破布塞堵;当用组合钢模板时,接头处非模数段可用木板找零,拼缝严密、牢固。柱子尺寸较大时(一般大于 1000 ),应在柱中设置对拉螺栓来加固模板,其布置方式根据计算要求确定。
6、 实施内容:
竹木模板面不得翘曲、变形、破损。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2.3 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平整,并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清水混凝土模板的面板材料应能保证脱模后所需的饰面效果。
4.2.4 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
4.4.2 模板面板背楞的截面高度宜统一。模板制作与安装时,面板拼缝应严密。有防水要求的墙体,其模板对拉螺栓中部应设止水片,止水片应与对拉螺栓环焊。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 混凝土结构》 DGJ32/J30-2006
3.6.7 采用木模板施工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防止木模板长期曝晒雨淋发生变形。
7、 实施内容:
铝合金模板应根据模板布置图和施工要求进行设计和进场验收。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 JGJ386-2016
4.1.1 模板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结构、建筑、机电等专业施工图,绘制模板施工布置图及各部位剖面详图;
2 根据模板施工布置图,选用标准模板,设计非标准模板,绘制配板设计图和支撑系统布置图;
3 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和施工设备等条件进行计算,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
4 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5 编制模板施工方案和计算书。
5.1.4 模板进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的材料验收:
1 应检查铝合金模板出厂合格证;
2 应按模板及配件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支撑系统明细表核对进场产品的数量;
3 模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模板表面应平整,无油污、破损和变形,焊缝应无明显缺陷。
5.1.5 模板安装前表面应涂刷脱模剂,且不得使用影响现浇混凝土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脱模剂。
8、 实施内容:
框架梁的支模顺序不得影响梁筋绑扎。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14 模板安装应与钢筋安装配合进行,梁柱节点的模板宜在钢筋安装后安装。
2 宜按照先支撑梁底模板,再安装梁钢筋,最后安装梁侧模板的施工顺序施工。
9、 实施内容:
楼板支撑体系的设计应考虑各种工况的受力情况。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3.1 模板及支架的形式和构造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
4.3.2 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
2 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3 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验算;
4 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
5 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
4.3.3 模板及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及支架的结构设计宜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2 模板及支架的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计算假定和分析模型,应有理论或试验依据,或经工程验证可行;
4 承载力计算应采用荷载基本组合;变形验算可仅采用永久荷载标准值。
4.3.4 模板及支架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不同工况下的各项荷载及其组合。
4.3.13 多层楼板连续支模时,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架和楼板结构的影响。
4.3.14 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支承在土层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的有关规定对土层进行验算;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支承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验算。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5.1.2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 构造应简单,装拆方便,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
3 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 400mm 。
4 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时,应符合相应材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10、 实施内容:
早拆模板支撑系统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竖向支撑拆模时间应通过计算确定,且应保留有不少于两层的支撑。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5.5 快拆支架体系的支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2m 。拆模时,应保留立杆并顶托支承楼板,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可按本规范表 4.5.2 中构件跨度为 2m 的规定确定。
《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 JGJ386-2016
4.5.3 早拆模板支撑系统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4.5.4 在可调钢支撑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当梁宽不大于 350mm 时,梁底早拆头可由一根可调钢支撑支承;当梁宽为 350mm ~ 700mm 时,梁底早拆头应由不少于两根可调钢支撑支承;当梁宽大于 1000mm 时,梁底早拆头应由不少于三根可调钢支撑支承。
4.5.5 拆除楼板模板时,应对混凝土楼板进行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验算和挠度验算,验算时可按素混凝土板计算。
4.5.6 竖向支撑拆模时间应通过计算确定,且应保留有不少于两层的支撑。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13.6.4 现浇楼板模板宜采用早拆模板体系。后浇带应与其两侧梁、板结构的模板及支架分开设置。
11、 实施内容:
模板拆除、预制构件起吊、预应力筋张拉和放张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应达到规定强度。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5.1 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4.5.2 底模及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 4.5.2 的规定。
4.5.1 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4.5.2 底模及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 4.5.2 的规定。
12、 实施内容:
楼板后浇带的模板支撑体系按规定单独设置。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16 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条文说明:后浇带部位的模板及支架通常需保留到设计允许封闭后浇带的时间。该部分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便于两侧的模板及支架及时拆除,加快模板及支架的周转使用。
混凝土结构层标高及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 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13、 实施内容:
混凝土结构层标高及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6.2 模板安装后应检查尺寸偏差。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应检查其数量和尺寸。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4.2.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 4.2.9 的规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 150mm ;
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7.3.4 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7.4.3 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的各种电缆(包括动力、照明、通信、网络等)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 2.5mm 的热镀锌钢管。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
6.2.1 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 能可靠地承载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新产生的荷载;
3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4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5 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10.1.1 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14、 实施内容:
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梁、板,其模板施工起拱高度宜为梁、板跨度的 1 / 1000 ~ 3 / 1000 。起拱不得减少构件的截面高度。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4.4.6 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梁、板,其模板施工起拱高度宜为梁、板跨度的 1 / 1000 ~ 3 / 1000 。起拱不得减少构件的截面高度。条文说明:对跨度较大的现浇混凝土梁、板,考虑到自重的影响,适度起拱有利于保证构件的形状和尺寸。执行时应注意本条的起拱高度未包括设计起拱值,而只考虑模板本身在荷载下的下垂,故对钢模板可取偏小值,对木模板可取偏大值。当施工措施能够保证模板下垂符合要求,也可不起拱或采用更小的起拱值。
15、 实施内容:
结构混凝土用砂应符合规范要求,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
实施依据/ 实施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3.1.2 结构混凝土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10 %;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 3.0 %和 1.0 %,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8 %;高强混凝土用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 2.0 %和 0.5 %;机制砂应按石粉的亚甲蓝值指标和石粉的流动比指标控制石粉含量。
2 混凝土结构用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
3 钢筋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3 %,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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