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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中的审增与审减:基于某政府投资项目的深度剖析

发布于:2025-08-15 08:59:15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澜晨讲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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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澜晨讲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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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最终环节,“审增”与“审减”如同精密天平的两端,直接关系到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效益性。它们并非简单的数字加减,而是审计人员依据法规、合同与事实,对工程实际投入价值进行的最终确认与纠偏过程。本文将以某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为案例,结合相关规范,深入探讨结算审计中审增与审减的内涵、成因及实务要点。

一、概念界定与规范依据:审计的标尺

  • 审减:  指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金额中,经审计发现存在 多计、重计、高估冒算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计价规范 的部分,予以核减的金额。其核心在于剔除申报结算中不真实、不合理、不合规的“水分”,确保建设资金支付不超付、不浪费。

  • 审增:  指施工单位在申报结算时 遗漏、少计或因客观原因(如设计变更、签证等)导致实际发生但未申报 的合理费用,经审计核实后予以增加确认的金额。其核心在于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应得的合理投入获得足额补偿。

规范依据是审计工作的基石: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  作为核心计价依据,对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单价组成、变更估价原则等做了明确规定,是判断审增审减合理性的根本标准。

  •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81号):  强调建设成本必须真实、合规,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超支,为审减高估冒算提供了制度支撑。

  •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  明确了结算依据(合同、招投标文件、竣工图、变更签证等)和程序,是审计工作流程和内容的重要指南。

  •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审计署令第11号):  明确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虚报冒领、高估冒算等问题。

  • 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  合同中关于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变更签证程序、索赔时效、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判定审增审减的直接法律依据。

二、典型案例剖析:某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结算审计

该项目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固定单价合同。竣工后,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金额为2.98亿元。审计机关进行了全面审计。

(一) 主要审减内容及依据分析

  1. 工程量多计:

    • 案例:  审计发现,外墙干挂石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申报,但实际施工中存在大量门窗洞口及结构柱位置未施工石材,且竣工图中已明确标注。审计依据竣工图及现场勘验记录重新计算,核减石材工程量约1200平方米。

    • 依据:  GB 50500规定,工程量计算应以竣工图示尺寸为准(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竣工图作为最终反映工程实体的文件,效力高于设计图。

    • 审减额:  约96万元(按合同单价800元/㎡计算)。

  2. 综合单价偏高:

    • 案例:  某项设备安装子目,施工单位套用了信息价中较高档次的设备价格。审计查阅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书,发现其投标时承诺使用的是特定品牌的中档设备,其投标报价对应的也是该档次价格。结算时却按高档设备价格申报。

    • 依据:  财建〔2004〕369号文规定,结算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在合同范围内应执行投标报价单价,不得擅自调整。

    • 审减额:  设备价差约35万元。

  3. 未执行优惠率:

    • 案例:  合同约定,对于新增项目或变更项目,若无相同或类似单价,需按计价规范组价,但组价后需乘以投标报价时承诺的优惠率(如95%)。施工单位在部分新增项目组价后,未乘优惠率直接申报。

    • 依据:  合同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优惠率是中标的重要条件,在合同约定的适用范围内必须执行。

    • 审减额:  涉及多个子目,合计约82万元。

  4. 签证手续不全或无效:

    • 案例:  施工单位申报了一笔因“雨季导致土方作业降效”的费用签证。审计发现,该签证仅有施工单位单方申请和监理签字,但缺少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且签证中未附任何能证明降效程度和具体损失的原始记录(如天气记录、施工日志、影像资料等)。

    • 依据:  项目合同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均明确,现场签证必须经建设、监理、施工三方代表及时签认方为有效,且需内容完整、证据充分。手续不全、证据不足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 审减额:  该笔签证申报金额150万元,全部审减。

(二) 主要审增内容及依据分析

  1. 设计变更漏报:

    • 案例:  审计在核对竣工图与施工图时,发现部分区域地面由原设计的普通地砖变更为防静电地板,并有完整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监理审批记录。但施工单位在结算中未申报此项变更费用。

    • 依据:  GB 50500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的,应调整合同价款。有效的设计变更文件是调整的依据。

    • 审增额:  按合同约定单价计算,约28万元。

  2. 甲方指令增加工作:

    • 案例:  审计查阅监理日志和甲方工作联系单,发现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书面指令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某功能厅吊顶进行局部加固处理(非原合同范围),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并有签收记录。但结算中未包含此部分费用。

    • 依据:  合同通用条款通常约定,发包人指示的合同外工作,应作为变更估价。甲方有效的书面指令是确认的依据。

    • 审增额:  按合同约定的零星用工单价及消耗量计算,约15万元。

  3. 政策性调整(合同约定可调):

    • 案例:  合同约定人工费可依据施工期间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审计核实施工期间,当地确实发布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人工费调增文件。施工单位在结算申报时遗漏了部分施工期段的调整。

    • 依据:  合同约定是结算的最高准则。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政策性调整应予执行。

    • 审增额:  根据文件规定及实际人工消耗量计算,约42万元。

审计结果:  该项目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为2.87亿元,核减(审减)金额约1100万元,核增(审增)金额约85万元。综合审减率约为3.7%,有效防止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流失,同时也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理利益。

三、审增与审减的深层启示与风险防控

  • 审减是常态,审增是必要补充:  由于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基于自身利益,易出现多算、高估现象,故审减是结算审计的主要结果。但审计的公正性要求必须同时关注应增未增部分,确保结算的全面准确。

  • 证据链是生命线:  无论是审减还是审增,都必须建立在 完整、合法、有效 的证据链基础上。工程量靠图纸、现场测量;价格靠合同、投标书、信息价;变更签证靠三方签认的书面文件;索赔靠合同约定、事件记录、损失证明。口头说明、单方记录、模糊不清的签证难以被采信。

  • 合同是核心依据:  合同条款是界定风险、责任、价款调整范围的核心。审计人员必须吃透合同,特别是关于计量、计价、变更、索赔、调价、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任何审增审减的判断,最终都要回溯到合同约定。

  • 规范理解与适用是关键能力:  对GB 50500等计价规范、行业规则、政策性文件的深刻理解和准确适用,是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体现。尤其在处理复杂变更、新增项目组价、材料价差调整时,规范是解决争议的标尺。

  • 沟通协调至关重要:  审计过程并非单方裁决,应与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充分沟通,对争议问题摆事实、讲依据(合同、规范),寻求共识。清晰、专业的沟通能减少误解和抵触,提高审计效率和结果的可接受性。

结语:

结算审计中的审增与审减,是确保建设工程最终造价真实、合法、合理的核心环节。某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的案例清晰地展示了审计如何依据国家规范、合同约定和翔实的证据,剔除虚高的水分(审减),同时补足合理的缺失(审增),最终形成一份经得起检验的审计结论。这不仅是国家审计监督职能的体现,更是对财政资金负责、对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维护的重要保障。对于建设各方而言,深刻理解审增审减的内涵、成因及规范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是有效控制结算风险、顺利通过审计的必由之路。审计的最终价值,在于通过这种精准的“增减平衡”,既守护了国家资金安全,也奠定了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诚信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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