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工程保险是转移项目风险、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其费用的计量与结算具有特殊性,需严格依据合同文件、保单约定及相关规范执行。
一、 保险费的计量:以合同保单为核心依据
公路工程保险费 并非 按工程实体量或时间进度简单计量,其核心计量依据是 正式生效的工程保险合同(保单) 及其明确的保费金额。计量要点如下:
唯一性依据: 保险费总额以业主批复(或合同约定)的保单载明的 总保险费 为准。这是计量支付的绝对基础。
分项构成(可选): 大型或复杂项目保单可能包含多个险种(如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机具险等),合同中有时会约定各险种的 分项保险费金额 。计量时需按合同约定的分项进行,便于过程控制和结算。
一次性或分期计量:
保单约定:30%在保单生效后支付,40%在工程完成50%时支付,剩余30%在工程交工时支付。
合同约定:保险费随期中进度款同比例支付(如每次支付当期进度款的X%作为当期保险费)。
一次性支付型: 若合同约定保险费在保单生效后一次性支付,则在保单生效且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单凭证后,即可 全额计量 该笔费用。
分期支付型: 更常见于大型项目。通常按保单约定的 支付里程碑 或 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挂钩 的方式分期计量。例如:
调整机制: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保险范围、保险金额、工期重大变化(如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导致工期显著延长),可能导致 保费调整 。调整金额需经业主、承包商、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批单。计量时以 最终确认的调整后保费 为准。
二、 保险费的结算:流程与关键点
保险费的结算流程需紧密结合计量依据和合同支付条款,主要步骤如下:
申请发起:
承包商(通常作为投保人)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如保单生效、达到支付里程碑、当期进度款支付节点)后,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关键附件: 必须附上当期对应的、 经业主认可的有效保单副本(或批单) ,以及保险公司出具的当期 保费付款通知或发票 。这是证明费用发生和金额的直接证据。
监理审核:
申请支付的保险费金额是否与 生效保单及其约定的支付计划 完全一致。
是否提供了 完整有效的保单和付款凭证 。
若涉及分期支付,本次申请是否满足 支付节点要求 (如达到特定工程形象进度)。
若有保费调整,是否有 业主批准的调整文件 (补充协议、批单)。
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申请。核心是验证:
审核无误后,监理工程师在支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认本次应付保险费金额。
业主审批与支付:
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复核监理意见及全部附件。
重点关注费用计算的 合规性、准确性 以及附件(保单、发票)的 真实有效性 。
审批通过后,业主财务部门将核定的保险费金额 纳入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 ,或根据合同约定单独支付给承包商(由承包商转付保险公司)或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
三、 实务案例分析:某山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
项目背景: A公司承建某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合同金额15亿元),合同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
第一期:保单生效后支付30% (144万元)。
第二期:隧道单洞掘进完成50%时支付40% (192万元)。
第三期: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支付剩余30% (144万元)。
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总保费:人民币 480万元 (经业主招标选定保险公司并批准)。
支付约定(写入合同及保单):
计量结算过程:
项目交工验收完成,取得交工验收证书。A公司申请支付,附交工证书、144万元发票。
监理、业主审核无误后支付尾款。
隧道左线掘进达到设计长度的50%。A公司申请支付,附工程进度证明(监理签认的进度报表)、192万元保费发票。
监理严格核对隧道实际掘进进度与设计图纸,确认达到50%节点。
业主审批后支付192万元。
保单生效后,A公司向监理提交支付申请,附正式保单、保险公司144万元发票。
监理审核保单生效日期、保费总额、首期支付比例无误。
业主复核后,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将144万元支付给A公司(合同约定由承包商负责转付保费)。
第一期支付 (144万元):
第二期支付 (192万元):
第三期支付 (144万元):
特殊情况:工程延期与保费调整
业主、A公司、保险公司协商,同意 延长保险期限 。
保险公司根据延期时间和剩余风险重新核算,提出 追加保费60万元 的要求。
经谈判确认追加保费为48万元,签订 保单批单 。
计量结算: 该48万元作为新增费用,A公司依据批单和保险公司48万元发票单独申请支付。监理、业主审核批单有效性及金额后,予以支付。
施工中遭遇特大涌水地质灾害,导致工期延误18个月。原保单期限不足以覆盖。
处理:
四、 核心依据与规范要点
合同文件至高无上:
《工程量清单说明》/《技术规范》中关于“保险费”项目的描述(通常列为“暂列金额”下的专项)。
《专用合同条款》:明确投保责任方(通常是承包商)、险种要求、保费承担方(通常是业主)、支付方式(一次性/分期)、支付条件、保费调整机制等核心内容。 这是结算的根本依据。
工程保险合同(保单): 保单及其批单是确定保费总额、支付节点、支付比例的直接法律文件。结算金额必须严格对应保单约定。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2018年版):
通用条款第18条“保险”: 规定了承包商投保的义务、最低保险范围、保险单据提交、未投保的后果等原则性要求。
专用合同条款(优先): 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或细化,特别是关于 保费支付的具体约定(金额、方式、节点) 必须在此明确。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明确了工程保险费作为“工程建设其他费”的组成部分,其计算基数和费率参考标准,为前期概预算编制和合同谈判提供基础,但 结算时以合同保单为准 。
业主的管理规定: 部分业主单位会制定更详细的工程保险管理办法,对投保流程、保单审核、保费支付审批等做出具体规定。
五、 关键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
明确支付机制于合同: 务必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清晰、无歧义地约定保费总额(或确定方式)、支付方式(一次性/分期)、支付节点/比例、保费调整触发条件及程序。模糊的约定是后期争议的根源。
保单及时生效与提交: 承包商须按合同要求及时办理保险并取得正式保单,在要求时间内提交业主批准。保单未生效或未提交是拒付首期保费的常见理由。
严格按节点申请: 分期支付的,承包商需精准跟踪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的其他里程碑事件,在满足条件时及时申请支付,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文件(进度证明、交工证书等)。
凭证真实有效: 提交的保单副本、保费发票、批单等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并与申请金额完全对应。虚假凭证将导致拒付甚至更严重后果。
关注批单与调整: 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导致风险或工期显著变化的,应主动评估保费调整可能性,及时启动协商并签订批单。避免在结算时因未处理调整保费而产生纠纷。
资金流向清晰: 合同应明确保费是由业主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还是支付给承包商再由其转付。承包商若负责转付,必须确保及时支付给保险公司,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保单失效。
结论:
公路工程保险费的计量与结算,核心在于 合同约定 与 保单凭证 。其计量依据是保单载明的保费金额及其支付计划,结算过程则是依据合同支付条款,凭有效保单和付款凭证进行申请、审核与支付。清晰无歧义的合同约定、及时有效的保单管理、严谨规范的支付流程,以及应对变更时的保费调整机制,是确保保险费准确计量、顺利结算、有效保障工程风险转移的关键。项目管理各方需深刻理解其特殊性,严格依据规范与合同操作,方能有效管控相关财务与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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