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5年5月30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巡航发现,武汉攻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涡阳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世纪大道(向阳路至九龙大道)段项目施工场地内堆存有大面积工程渣土,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帮扶指导,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4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0条第3款之规定, 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通用裁量表计算核定,2025年7月2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对该公司处2万元罚款。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26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巡航发现,安徽中景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亳州市桂语听澜项目二标段景观绿化工程场地内堆放有大量建筑土方,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帮扶指导,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4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0条第3款之规定, 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通用裁量表计算核定,2025年5月23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 处2万元罚款。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15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巡航发现,蒙城县天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城投?逍遥里建设项目建筑土方和园林绿化施工场地内堆放有大量建筑土方,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帮扶指导,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查处情况
4.利辛县翔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场地内堆存工程渣土,未采取有效防尘覆盖措施案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26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巡航发现,利辛县翔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锦溪春晓项目处于地库基础开挖和回填土方阶段,在项目南侧第二栋与第三栋楼宇之间堆存大量工程渣土,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帮扶指导,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4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0条第3款之规定, 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通用裁量表计算核定,2025年4月1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 处2万元罚款。
5.蚌埠市祥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场地内堆存建筑土方、工程渣土, 未采取有效防尘覆盖措施案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24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巡航发现,蚌埠市祥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亳州市高新区神农大道与紫苑路交叉口景观工程场地内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土方、工程渣土,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帮扶指导,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4条第3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0条第3款之规定, 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通用裁量表计算核定,2025年6月3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 处2万元罚款。
案件启示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要求严格落实扬尘防治首要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标准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用无人机巡航、走航车监测、高空瞭望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精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以法治之手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压降扬尘污染,守护城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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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涉刑案例分享随着夏季气温升高,大气中臭氧污染物浓度也处于一年中最高的水平,臭氧污染防治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心,VOCs及氮氧化物的减排是降低臭氧的主要手段和方式,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作为监管涉VOCs排放企业的”千里眼“,同时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监测数据成为关注的重点。以下通过一起涉VOCs排放企业干扰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采样和治理设施旁路排放、稀释排放,相关人员被判处刑事责任案例的分享,警示广大排污单位和相关人员规范使用VOCs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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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案例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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