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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水利部关于取水的申请和受理问题官方答复

发布于:2025-07-25 10:37:25 来自:水利工程/政策法规

来源:水利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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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申请取水,如何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之间是什么关系。

1            

           
问题: 取水量多少的项目可以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告表是否需要召开专家审查会?

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七、关于补办取水许可证的有关程序要求”中“(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部分,明确规定了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水资源论证表)的情形和要求,即:(1)年取用地表水5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日取用地下水100 立方米以下的非高耗水、非高污染行业自备水源的建设项目;(2)国家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灌区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河道外用水的)等建设项目,且实际建设规模与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等文件基本一致;(3)涉及农村地区的其他小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下)、小型农业灌溉取水工程(控制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下)以及其他农村小型取水工程。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适用范围及论证表格式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召开技术审查会进行技术审查;对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可结合其他取水申请材料一并审查,可视情况不再召开技术审查会。
2            

           
问题: 某建设项目取水用途涉及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是依据《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T 769—2020),还是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

答: 《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T 769—2020)是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基础上,针对农田灌溉特点,对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做出具体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的取水用途除灌溉外还涉及其它取水用途的,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提纲可参考上述两个导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论证内容应符合两个导则的论证要求。
3            

           
问题: 某公司拟在某河取用地表水用于酒店内部水源热泵机组,对水质不产生影响。水源热泵机组在水资源论证过程中取水量如何核定?用水定额是多少?

答: 地表水源热泵建设项目可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等有关标准规范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般应根据建设项目冷、热负荷量,热泵机组输入功率、设计换热温差以及水源、水温条件,计算项目需水量、循环水系统补水量;结合项目所在地气候条件、系统运行特点和节水要求等,核算项目年取水总量。关于水源热泵的用水定额,可咨询当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            

           
问题: 水资源论证中饮用水或非饮用水水质检测参照哪类标准?

答: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对于生活用水用途的项目,应评价取水水源水质及项目用水水质的保证程度。地表水水质评价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和《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地下水水质评价应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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