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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由湿式报警阀组、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控制阀门、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系统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水,一旦发生火灾,喷头动作后立即喷水。
2、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为湿式系统。
3、供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竖向分三个区,高、中、低区。其中低区和中区由B1层泵房供水泵组供水,高区由转输泵房内泵组供水,供水压力及分区详见自动喷水系统图。
4、报警阀:报警阀处的系统工作压力均不超过1.6MPa,负担喷头数不超过800只(不计顶内喷头)。水力警铃设于消防泵房内的报警阀附近墙上。
5、水流指示器: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水流指示器和电触点信号阀。在配水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加减压孔板,设置楼层和孔口直径见自动喷水系统图,孔板前后管段长度不宜小于5倍管段直径。
6、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每个报警阀所负担的最不利喷头处,设智能末端试水装置,智能末端试水装置应实时显示所检测管道的工作压力、流量计阀门开关状态,通过系统总线与监控主机保持实时通讯;智能末端试水装置应具有消防产品3C认证。每层每个防火分区的管网均设DN25的试水阀,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有明显标识,均地面高度1,5m,试水阀设锁定装置不被随意动用。
施工准备→安装准备→干、支管安装→管道支架→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吹洗→设备安装→报警阀组的安装→稳压系统安装→喷淋泵组安装→系统调试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1.2、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镀锌钢管应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钢管的内、外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或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
2.2、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2.3、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2.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2.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3、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2、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3.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4、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1、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4.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4.6、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5、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进行主要功能检查。
1、消防管道施工准备
1.1、管网采用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要求。当使用铜管、不锈钢管等其他管材时,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喷淋管道均采用热镀锌钢管,卡箍连接。
1.2、消防管道施工原则为:先预埋、后安装;先地下、后地上;先主管、后支管。
1.2.1、管道相碰处理原则:压力管让重力管,支管让干管,管径小者让管径大者,压力管让风管及电缆桥架。
1.2.2、管道相碰处理原则:压力管让重力管,支管让干管,管径小者让管径大者,压力管让风管及电缆桥架。
1.3、认真熟悉图纸,根据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的具体措施选用材料,测量尺寸,绘制草图,预制加工。
1.4、核对有关图纸,查看各种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有交叉或排列位置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
1.5、检查预埋件和预留洞是否准确。
1.6、检查管件、管材、阀门、设备及组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确定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的干扰影响施工。
2、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道,并清除管道内部的杂物;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道、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安装时应随时清除管道内部的杂物。
3、检查预留、预埋。
4、管道套管的要求
4.1、在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处设置钢类套管。套管和管道隔热层之间的间距用油麻完全填塞以保证气密性。套管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保证穿过墙壁或楼板的管道能自由移动。
4.2、在管道与套管空隙之间应采用油麻完全填塞,假若管道/套管穿过防火间隔时,空隙使用防火枕完全填塞。在套管两端则用非硬式胶粘剂所填塞。
4.3、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装饰面相平。
4.4、套管两端平齐,毛刺清理干净,内外均做防腐。
4.5、保温管道在穿墙时所埋设的套管应考虑管道的保温层厚度,同时管道与套管的接缝处应用防火材料填充,以免火灾发生时火苗通过套管来扩散。
4.6、穿越地下室外墙、水池壁及屋面顶板的管道均预埋防水套管,套管与管子之间的间隙用防水油膏封闭。
4.7、管道在穿越建筑外墙和消防水池处采用柔性防水套管,管道穿钢筋混凝土外墙采用刚性密闭套管。
5、喷水给水管道加工
5.1、管道定位放线:根据施工图及预留预埋的结果,进行现场管道的放线,按施工图纸画出管道分路、管径、阀门位置等草图,然后按草图测得的尺寸预制加工(断管、套丝、编号等)。放线时,对支吊架的设置位置也要认真考虑,特别是喷水灭火给水管道的防晃支架设置,要利用柱子或混凝土墙体边,依托柱或墙做防晃支架。
5.2、管道切割:钢管采用砂轮切割机,切割机要设防护罩,以防切割时产生的火花、飞溅物污染周围环境或引起火灾;所有管道的切割面做到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切割后清除管口毛刺、铁屑,避免管道堵塞。
5.3、管道套丝、压槽:本系统管道依据规范要求确定,小于DN65的喷洒给水管采用螺纹连接,采用电动套丝机套丝。管道套丝时,要将管道的另一端放在三脚托架上,托架与管道接触面处放胶皮隔垫,保证管道的镀锌层不被破坏,管口丝套好后,要妥善保管,安装时要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坏丝扣。大于等于DN65的喷洒给水管采用沟槽连接,利用电动机械压槽机加工,管道压槽预制时,应根据管道口径大小配置相应的压槽模具,保证管道加工时旋转平稳,确保沟槽加工质量;要严格检查沟槽的深度与宽度是否符合要求,管端与沟槽外部应无划痕、凸起或滚轮的印记等缺陷,保证管道的密封性能;同时应对管道内壁其沟槽挤压加工部位,涂刷防锈漆加以保护。接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米。
5.4、管道编号:加工好的管道要进行标号,小心码放,保护好丝扣和压槽,要做到预制加工与管道安装流水作业。
6、管道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
6.1、管道支架设置原则:
6.1.1、固定支架保证管道不因水、气的流动而产生位移,支架要牢固地固定在可靠的结构上。在管道无垂直位移或垂直位移很小的地方,装设活动支架或刚性支架。系统的支管道设置吊架,主管的每条分支管道处应设置一个防晃支架。DN100及以上的阀门处要单独设置支、吊架。
6.1.2、管道固定支架应设于管道系统改变方向处、伸缩接头以及管弯处以便吸收因管道伸缩和内部压力所致的应力,并把这些应力传递到结构上;管道固定支架均应能承受水压试验时的较高推力。
6.2、管道支架的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
6.2.1、按图纸要求提供安装所要求的结构钢材。所有管道支架均为钢制,并可调节高度,管道支架涂上底漆及面漆以防止生锈及腐蚀。
6.2.2、在阀门的旁边和大管径的管道需支撑的配件均提供附加支架,以防止管道上有过度的拉力。所有固定支架和螺栓配有锁紧垫片和螺帽。
6.2.3、泵房内的吊架全部采用弹性吊架以保证减震并降低噪音。
7、安装时应注意的问题
7.1、垂直管道在每根立管的中部用经认可的钢托架支撑,以防摇晃、下垂、震动和共震, 避免支架或固定支架之间的曳拉或扭弯而使管道承受压力。
7.2、在夹持器和管子或不同材料之间应安装密封垫片。
7.3、所有固定支架和吊架应用有足够强度的伸缩螺栓所固定。
8、喷水灭火管道的连接
8.1、丝扣连接
8.1.1、管道螺纹连接采用电动套丝机进行加工,加工次数为1-3次不等,螺纹的加工做到端正、清晰、完整光滑,不得有毛刺、断丝,缺丝总长度不得超过螺纹长度的10%。
8.1.2、螺纹连接时,填料采用白厚漆麻丝或生料带、一次拧紧,不得回拧,拧紧后留有螺纹2-3圈。
8.1.3、管道连接后,把挤到螺纹外面的填料清理干净,填料不得挤入管腔,以免阻塞管路,同时对裸露的螺纹进行防腐处理。
8.2、沟槽卡箍连接的安装
8.2.1、选用的沟槽式管件应符合《沟槽式管接头》CJ/T156要求,其材质应为球墨铸铁,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球墨铸铁件》GB/T1348要求;橡胶密封圈的材质应为EPDN(三元乙丙胶),并符合《金属管道系统快速管接头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SO6182-12要求。
8.2.2、 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
8.2.3、橡胶密封圈应无破损和变形。
8.2.4、沟槽式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
8.3、采用卡箍安装时应按照卡箍生产厂家工艺要求安装:
8.3.1、首先对喷洒给水主管进行安装,安装时确保成一直线主管的同心度,随时对管路进行校直,确保直线。支管的安装在主管试压合格后进行支管安装,对纵向在一条直线的喷头连接管路进行统一下料、统一套丝、统一安装,而后再复核喷头是否成一线,如不成一线则及时调整,同时确保施工的质量。
8.3.2、对管段进行编号,统一下料、统一套丝、统一安装,而且先施工的最靠近主管的同一编号管段的三通口进行拉线,对有偏差的三通口的管段进行调整,偏差太大者,管道重新下料,以确保每一个洒水头均在一直线上。然后再进行下一编号的管段及连接件的安装,要求同前。
8.4、沟槽连接是一种快捷高效的管道安装方式。我公司已经在许多工程中使用了这种安装工艺。安装前使用专用的压槽机,在管道的一端滚压出一圈2.5mm深的沟槽,沟槽的宽度是个定值,不需考虑。将管道的两端对接后,在管道外边套上一个专用的橡胶圈,两边的搭接要相等。将两半卡箍扣住橡胶圈,卡箍的凸缘正好卡进管端压出的沟槽里,拧紧卡箍两侧的螺栓即可。
9、管道的安装
9.1、首先在安装立管的位置上,用“粉囊”或其它器具在墙面上弹出垂直线。立管根据该线进行安装,在安装前应预先埋好立管支架卡;
9.2、确定水平管道的标高、位置、坡度、管径等,固定支、吊架;管子和管件起吊后,轻轻落在支架上,并用卡环固定,防止滚动;
9.3、连接的管子,吊上后即可上紧;沟槽式接头或焊接连接时,管子在支吊架上固定好后方可连接;
9.4、立管长度较长,采用卡箍连接时,可按图纸上所确定管件,先进行管道组装。组装后通过调直、编号,最后拆到现场再组装;
9.5、管道与重要设备的连接宜采用高径法兰,与一般设备的安装可采用单片法兰。不同管径的管道连接,当分支管径小于100mm,并且不足大管直径的1/2时,可采用箍丝变径管接头。
10、喷洒管道不同管径连接不宜采用补心,应采用异径管箍,弯头上不得用补心,应采用异径弯头,三通上最多用一个补心,四通上最多用两个补心。
11、管道穿墙处不得有接口(丝接或焊接),管道穿过伸缩处应有防冻措施。
12、管道安装后,用水平尺在每段管子上进行一次复核,防止局部管段有“塌腰”和“拱起”现象。
13、管道和支架安装的注意事项:
13.1、管道横向安装应保持2‰的坡度,以利于排水和排气。
13.2、水平管道上安装的阀门时,其阀杆装成水平或垂直向上。
13.3、管道跨越建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时,应设置波纹伸缩管。
1、阀门安装
1.1、阀门安装前应按规范要求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2、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按GB50242执行。
1.3、阀门的设置要有足够的维修间距。安装阀门须使阀杆向上或水平,但不可向下。
1.4、安装闸阀或蝶阀用以关闭和隔离系统,使能隔离设备、系统一部分或隔离垂直立管等。
1.5、安装球阀或控制阀作为节流或调控之用。
1.6、安装排放阀于主要闸阀、设备及管道等的低位。排放阀须配备丝接口的接驳软管接口。
1.7、装配自动排气阀于系统的高位及需要排气的位置,足使排除管道内的气体。于高位接驳6毫米铜管并伸展到可触位置(约高于地板处1500毫米)装配球阀,在用6毫米铜管排放至就近的排水系统。
1.8、按图纸所示或厂商建议位置,提供适当大小的水锤消除器。
2、喷淋设备的安装
2.1、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2、水流指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2.3、水流指示器应水平立装,其斜度不宜过大,保证叶片活动灵敏,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五倍安装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器的箭头的一致。
2.4、报警阀组安装
2.4.1、报警阀组安装: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 左右;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措施,排水管道不应小于出水管道的60%。
2.4.2、湿式报警阀组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且不应高于70℃。报警阀组装时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要求,控制阀应有启闭指示装置,并使阀门工作处于常开状态。
2.4.3、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2.4.4、水源控制阀应为信号阀,或应有可靠的锁定设施。
2.4.5、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应由延迟器调节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
2.4.6、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便于排渣的位置。
2.4.7、预作用报警灭火系统采用自动装置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2.4.8、压力表应安装在湿式报警阀的进配水源两侧。其量程宜为工作压力的2倍。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5、喷头安装
2.5.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5.2、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2.5.3、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2.5.4、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2.5.5、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5.6、安装前检查喷头的型号、规格、使用场所应符合设计要求。
喷头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及距墙、柱、风口、灯具等障碍物的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2.5.7、在建筑中走廊布置喷头时,喷头安装时居中布置在走廊中。
在吊顶区域布置的喷头,其喷头护口盘要扣紧吊顶。
2.5.8、安装喷头应使用特制专用扳手(灯叉型),填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防止损坏和污染吊顶。
2.5.9、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2.5.10、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的水平距离a(mm) |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b (mm) |
a<300 |
0 |
300≤a<600 |
90 |
600≤a<900 |
190 |
900≤a<1200 |
300 |
1200≤a<1500 |
420 |
a≥1500 |
460 |
2.5.11、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2.5.12、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 (直立与下垂喷头)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a(mm) |
喷头与隔断的最小垂直距离b(mm) |
a<150 |
75 |
150≤a<300 |
150 |
300≤a<450 |
240 |
450≤a<600 |
320 |
600≤a<750 |
390 |
a≥750 |
460 |
2.6、自动排气阀:自动排气阀应在管道系统试压冲洗后安装于立管顶部或配水管的末端,不应有渗漏现象。
2.7、节流装置和减压孔板
节流装置和减压孔板应安装在公称通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孔板安装在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与弯管的距离不小于所在管段通径的两倍,压力开关宜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并不允许在安装中拆动。
1、管道的干立管安装完毕后,先进行管道压力强度试验。试压前应编制方案,并通过监理认可。管道试压时邀请总包、监理参加。
2、封吊顶前进行系统试压,为了不影响吊顶装修进度可分层分段 试压,试压完后冲洗管道,合格后可封闭吊顶。吊顶材料在管箍口处开一个30mm的孔,把预留口露出,吊顶装修完后把丝堵卸下安装喷洒头。
3、消防系统通水调试应达到消防部门测试规定条件。消防水泵应接通电源并已试通运转,测试最不利点的喷洒头的压力,使流量能满足设计要求。
4、阀门及喷头试验:安装进场前进场的各种阀门及湿式报警阀应逐一试压,喷头按规定数量进行抽样试压,5分钟内无压降、无渗漏,目测无变形为合格。
5、管道试压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渗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渗漏,应先卸压,并作好记录,紧固后,重新升压直至无渗漏。冬季试压环境温度不低于+5℃,夏季试压最好不直接用外线上水防止结露。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水压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不能参与试压的压力表、阀门及附件应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与法兰的边耳,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对管网注水后,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设计压力后,稳压30分钟,目测管网应无泄露和变形,且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5MPa,如有卡箍式柔性管接头、阀门等部位泄露应在加固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泄露时作好标记,卸压后对其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泄水处理。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道冲洗合格后进行,实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小时无泄漏。此项工作在管网全部敷设完毕后进行,做水压试验前应通知其他施工单位,应尽量移开怕水的物体,以防漏水损坏及污染物品。水压试验应配合吊顶进行,在吊顶龙骨安装前进行,最好在吊顶板未安装前完成,以防漏水损坏吊顶。水压试验时须土建方提供上水及排水区域,以便废水排放。
6、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试验用压力表不少于两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2倍。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试验压力采用1.4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0.4MPa。
7、管道的清洁及冲洗
7.1、管道安装时应先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外界物体,诸如丝扣或污物进入管道系统中。所有管道、阀门和配件均应在装配入系统之前,用金属刷和擦扫清除管内的油污、油脂或污物。
7.2、水泵接合器装配之后,所有管件应用清水冲洗直到彻底清除污物、油污和金属屑等为止。在一般情况下, 每种尺寸的管子在与更大尺寸的管子连接在一起之前均应分别冲洗。
7.3、冲洗应在管道水压强度试压后进行,冲洗使用自来水,冲洗前应检查管道支架是否牢固。
7.4、冲洗的顺序应先冲洗干、立管,然后冲洗配水干管。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楼层喷洒管道冲洗以末端泄水阀为排出口,立管以最低处消防泵房内的泄水阀为排出口。
7.5、冲洗流速不宜小于3m/s,水流方向与系统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并用锤子轻轻敲打管子,直至出水口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处一致为合格。
7.6、管道冲洗前先将系统中的水流指示器摆片、过滤装置拆除,冲洗后及时恢复。
7.7、有清洗处理均应贯通整个管道系统。清洗处理之后,各管道节段的末端均密封,以防任何污物、水或其它外界物质进入管道。
本工程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对系统管道进行刷漆防腐处理。在刷漆前,先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等物;涂刷油漆厚度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现象。施工安排如下:
所有需涂漆的金属表面要干燥并要彻底清除一切会影响涂漆工作进行的污染
1、物如灰尘、油脂、除锈或垢渍。
2、所有经过清理、预处理、干燥或已作涂漆准备的金属表面,尽快提交监理检查合格后,涂上防锈底漆保护,以避免有关表面再受锈损。
3、所有盛载油漆材料的容器清楚印上商标。同时完全遵照由厂家建议及监理认可的施工方案进行预处理及涂漆施工。
4、如金属表面的油漆保护层遭损坏时,提交处理方案获得监理认可后进行修补。
八、喷淋系统调试与验收
1、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
1.2、系统供电正常;
1.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1.4、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
1.5、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1.6、系统调试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泵性能试验,报警阀性能试验,排水装置试验,系统联动试验以及灭火功能模拟试验等。
1.7、水源测试
用压力表、皮托式流量测定管测定,并计算室外水源管道的压力和流量,其应符合设计要求。
1.8、消防泵性能试验
1.8.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1.8.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1.9、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1.10、报警阀的性能试验:打开系统试水装置后,湿式报警阀应能及时动作,经延迟器延时5-90S后,水力警铃应能准确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继电器应能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1.11、排水装置试验:将控制阀全部打开,全开主排水阀并保持到系统压力稳定为止,系统所排放出的水能及时进入排水系统,末出现任何水害,试验方为合格。
1.12、系统联动试验: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1.13、灭火功能模拟试验:灭火功能模拟试验在消防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时进行。
2、系统施工质量标准
2.1、保证项目:消防自动喷洒装置的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和对照图纸及施工规范检查。允许偏差项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有坡度,充水系统应不小于2‰。
2.2、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m,可设一个;小于1.8m,允许隔断设置。
检验方法:用直尺和水平尺量。
3、系统验收: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1、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3.2、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3.3、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4、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压力表观察检查。
3.5、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打开阀门放水,使用压力表、声级计和尺量检查。
3.6、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7、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3.8、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1.10条的规定。检查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3.9、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止回阀、减压阀、泄压阀、电磁阀全数检查,合格率应为100% ;闸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柔性接头、排气阀等抽查设计数量30%,数量均不少于5个, 合格率应为100%。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应大于1min。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通水试验,用秒表检查。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60261-2017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3.10、喷头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抽查设计喷头数量10%,总数不少于40个, 合格率应为100%。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3.11、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抽查设计喷头数量5%,总数不少于20个, 距离偏差±15mm,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3.12、系统应进行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且应符合下列要求: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水流指示器动作,应有反馈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压力开关动作,应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加速器动作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13、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3.13.1、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 (B),轻缺陷项 (C)。
3.13.2、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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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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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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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喷淋系统施工常用方案模板施工技术要求,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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