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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规定

发布于:2025-03-12 13:40:12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造价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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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造价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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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越来越多,如果当地没有老旧小区相关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可参考的规定,今天就分享下   江苏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价规定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使用我省各专业计价定额时,专业定额之间的适用关系如下:
(一)拆除项目适用 《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⒛09版),人工单价执行修缮标准。
 (二)出新项目: 
1.建筑装饰部分优先适用《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2OO9版)。缺项部分适用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 额》(2014版),同时对应子目人工、机械含量乘 1.2系 数。人工单价执行修缮标准。 
2. 安装部分优先适用《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2OO9版 )。缺项部分适用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⒛14 版 ),同时对应子目人工、机械含量乘1,1系 数。人工单价执行修缮标准。
 (三)市政项目适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人工单价执行市政标准。
  (四)园林绿化项目优先适用《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 计价表》(2OO7版)。 缺项部分适用 《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版)。人工单价执行园林绿化标准。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相关费用定额部分取费标准调整 如下: 
(一)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见附件 1。
 (二 )措施项目取费:
 1.调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部分措施项目取费标准,详见附件2。
2.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 对应取费标准见附件 4。
 (三 )未作说明的措施项目按原各专业取费标准计取:出新项目的建筑装饰部分、安装部分均按修缮标准计取,市政项目按市政标准计取,园林绿化项目按园林绿化标准计取。
三、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补充定额见附件 5。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公告实施后发布招标 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法不招标工程。 公告实施前尚未完成结算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发生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⒛14年 )未包含的措施项 目内容, 且施工合同约定不明的,可参考本公告。

其他老旧小区改造造价指标详见

1、   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费用造价指标、建设其他费估算标准  

2、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程  

3、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造价指标  

4、   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估算指标  

5、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经济指标  

6、   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价指标——老旧小区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工程  

7、   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价指标——老旧小区改造外保温工程  

8、   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价指标——屋面工程“不动火”防水作业  

9、   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价指标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10、   湖南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造价指标  

11、   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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