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村民老李在村里建了一处住宅,一直没有办理住宅用地审批手续,但是使用至今一直没有谁来过问这房有没有用地手续问题。由于家庭人口增多,加上房屋老旧,2022年老李便拆除旧房,在老宅原址上重新翻建了新房,但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老李依旧没有对这翻建的新房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就在新房建成后不久,老李却被告知自家翻建房屋的宅基地被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被卫星发现了,属于顶风违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达了房屋限期拆除通知。
这下老李彻底蒙圈了:自家老宅上翻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还要被拆除,这是什么道理?这处老宅以前的老房住了十多年,为啥没人过问,偏偏新房建好却说自己属于违法新增乱占耕地?
由于历史和其他原因,以前在农村建房甚至建成很多年,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现象普遍存在,以至于很多人都不知道在农村建房还需要走审批手续。老宅上翻建、扩建房屋,更是随心所欲,自家一亩三分地还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吗?虽然这些在自家老宅上的房屋翻建、扩建是为了满足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但是随着我国对农村用地(尤其是耕地)政策的逐渐收紧,这些建设行为将作为重点进行监管和规范,即便是在老宅上翻建或改扩建房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私自贸然建设,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损失。
2022年1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开始实施,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而我国土地管理法是是 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一切非农建设占用土地的,都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也就是按照该法的规定,自从1987年开始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行为,所占用土地都属于违法用地。
只是在这么多年的实践管理过程中,鉴于复杂的农村用地实际情况,很多地方并没有将这一规定落实到位,以至于出现像上面案例中老李这样在农村建房却没办理也不知到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普遍现象。
但是随着我国对农村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保护力度的逐渐增强,违法占地监管越来越严,在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没有经过用地审批的农村非农建设,当然包括农村老宅上房屋的改扩建行为,都被统一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按规定是要进行依法处理的。
对于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的处理,这里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所占用土地是否属于耕地。对于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我国采取严格整治措施是从2020年开始的: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规定全国范围内不得新增非农设施乱占耕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农村房屋的新建,续建、改扩建等都将认定为新增非农设施用地。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农村八类常见的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
像老李家这种情况,就是在地类数据库中为耕地,之后却被老李当作宅基地建房使用,由于当时农村用地政策执行还不很严格和规范,才导致老李占用了这么多年也没被发现。但是随着耕地保护政策的收紧,老李翻建房屋后,改变了地表的的形态和颜色,被卫星监控,很容易发现房屋翻建的事实,而且通过与地类库信息对比就会认为这块地属于耕地,因此被认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占用耕地建房是要退地、拆房并复耕处理的。
进入新的一年,如果有计划建房(包括原址上翻建或改扩建房屋)的村民要注意:建房前一定要按规定完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建房的同时也能给新房一个合法的保障。
来源:自然资源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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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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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按原用途使用土地?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属于特殊用地政策,是 指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的情形,作为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 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手续时,除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 》的可保留划拨外,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但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租赁合同等规定或约定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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