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简称,指承包商完成业主方所委托的工程设计、采购等一系列阶段性建筑任务,并根据双方签订好的合同对工程各个阶段任务进行严格把控。这种总承包模式是当前行业间广泛应用的方式。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这一承包模式的覆盖范围较为泛,它不仅需要承包商负责工程中各环节的任务,肩负不同环节的责任,及时有效地将任务分配给具有资质的分包商,同时也要做好工程整体管理工作;其次,EPC总承包模式与其他承包方式相比,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总承包商需要为业主提供更完善的产品,这就导致以往业主需要承担的责任被无形之中转移给总承包商。
2 EPC总承包模式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EPC总承包模式中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这种管理方式可以为今后工程的战略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由于EPC总承包项目涉及的金额数量较大且周期较长,因此其往往会面临许多不确定的问题,倘若在其中的某一环节出现了遗漏,则可能会给总承包商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拖延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对最终的建设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此外,战略规划作为这种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严密且科学也关系到成本控制,做好EPC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使今后的战略规划与实际项目管理需求更为贴合,为后续工程项目做好必要的约束工作;第二,可以有效地规避项目中存在的财务风险。EPC总承包合同对工程各环节所需要应用的资金进行了明确系统的阐释,相关企业管理者可以从整体的角度对资金应用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并制定科学的应 对方案,进而防范出现财务风险。与此同时,EPC总承包合同也会对资金的监管进行明确要求,更大程度地保障资金能够在合理范围内应用。
3 水电站EPC总承包中常见的合同风险
3.1 工程技术层面的合同风险
水电站工程项目与其他的工业厂房、装配制造、房屋建筑等工程项目比较而言施工难度更大、需要的技术水平更高,不仅投入的资金较多,而且建设的工期相对更长。根据当前我国EPC总承包建设的经验来看,这一承包模式在应用过程中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且内容相对固定单一,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但这与我国水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基本特征有一定差别。从工程技术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不难发现,水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所需承担的合同风险更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风险把控的要求更高,相关工作者应基于更为科学的方式,对合同中的各项风险进行有效把控。
3.2 经营管理层面的合同风险
从根本上来讲,水电站EPC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的内容相对复杂,合同的整体周期较长,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受到建筑材料市场供应以及劳务市场变化情况等多方面的影响。例如,当前我国一些水电站的EPC总承包合同中规定,要在每个季度完工之后对合同款进行结算,但是我国相关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要按月进行,不得拖欠和延期。这时,总承包方就会面临三个月的资金周转压力,若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预先设定的工作量,那么承包商需要预先垫付材料费和工程款,这时承包商也会面临着财务方面的压力。倘若成本控制的风险持续加大,则合同终止和工期延误的风险也会大幅提升。
3.3 其他层面的合同风险
当前国内具备资质的水电站建设企业相对较少,而国内对于这样的企业需求十分旺盛,在供需相对不平衡的情形下满足需求的企业大多是央企,例如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而国有的水电站建设开发企业却没有完全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其处于长期的垄断状态。而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改革的情形下,这种问题才得到了一定的优化和处理,但是仍与些国际水电站总承包商的履约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很难有效地处理风险。当下我国参与到水电站建设的企业大多是将设计与施工相分离,无论是对合同履约的义务还是责任都没有清晰的认知,导致合同管理的风险持续加大。
4 水电站EPC中合同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4.1 做好水电站EPC总承包模式中合同的预判
由于现阶段我国水电站工程EPC承包项目存在一定风险,且风险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以往对于这类风险管理会采取一种急救方法,而对于一些如水电站这类重大的建设项目来讲效果不佳。为了能够做好科学的风险管理工作,总承包合同执行机构要对项目的主办方、监管方等多个主体进行综合分析,依据当前政府所颁布的政策法规,立足于总承包项目的难度和特点,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做好风险预判评估工作,尽可能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4.2 提高EPC总承包合同应用的刚性
根据当前我国水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法律条例来看,EPC总承包合同始终作为基本可靠且详细的项目指导文件,该指导文件是水电站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相关承包者必须提升自身的风险意识,基于严谨且批判的态度来对待合同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不断提升EPC总承包合同应用的刚性, 提前做好风险信息的事前沟通,使多方主体能够参与到风险的防范和应对中来。
4.3 强化EPC总承包参与主体的履约水平
水电站的EPC总承包项目应用于全寿命周期,相关主体对于合同的意识以及日常的管理行为都有可能对水电站项目成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绝对不能忽视业主方、总承包联合体的牵头人、项目经理的意见和要求。从根本上来讲,EPC总承包的执行方是合同的第一负责人,尽管第一负责人的合同意识和履约意识并不能够决定水电站项目的成功,但是可以有效杜绝其中存在的各项风险。只有总承包方始终对合同有着强烈的履约意识,注重多方主体的合作才能助推项目的发展,确保履约质量。因此,强化EPC总承包参与主体的履约十分必要。
4.4 建立科学的EPC总承包方信息沟通机制
水电工程项目承包主体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且全寿命周期相对较长,如果多方主体不能够实现有效沟通,则将会直接影响到风险应对的效果,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总承包方信息沟通机制。首先对于总承包商来讲,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中主要涵盖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风险管理信息,同时也要包含信息的采集、评估等功能。
参与水电项目建设的多方主体都可以登录该平台查看风险分析结果,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实现项目参与方的高效沟通。项目参与方将建议输入到该平台后,总承包执行机构可以根据这些对策建议调整方案,为今后的控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5 强化设计在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支撑作用
水电工程的造价近九成已经在设计阶段被确定,而将近5%左右的项目投资计划将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调整。基于此,相关工作者要不断强化设计在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支撑作用,通过不断提升设计和服务质量,应用 新材料、新工艺、核心设备,在进一步优化水电站建设质量的同时控制合同中的风险。除此之外,还可以依托项目投资工期控制等方式降低风险,将优质设计贯穿于施工采购和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从根源上发挥施工一体化的优势,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有效防范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相关项目管理者要高度重视设计在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支撑作用。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EPC总承包模式将成为未来我国水电站工程发展与改革的方向。但是由于我国水电站EPC总承包模式发展起步较晚,因此,仍然存在一些难题亟待解决。现阶段,如何有效解决EPC总承包模式中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难题,成为众多从业者研究的重要课题。相关工程项目管理与研究者应当从具体实际出发,根据工程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有效识别和分析,更大限度地规避出现合同风险,从而为提升我国水电站建设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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