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造价成本管理 \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有哪些风险?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有哪些风险?

发布于:2024-11-08 10:12:08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工程壹家

|

作者:工程思享汇

[复制转发]

最近和一个朋友聊天,他们项目的断桥铝门窗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未描述氟碳漆涂层,总包投标时没考虑,按照普通涂层报价。但是施工图纸中办公楼门窗是氟碳漆,其它楼号是普通图层。总包提出办公楼增加氟碳漆费用,建设单位认为既然图纸上有氟碳漆,投标时就应该考虑。

      建设单位或委托咨询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关注图纸每一个细节,确保不漏项。一旦清单中遗漏了某些关键信息或项目,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可能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承包方可能会利用清单漏项来增加自己的利润。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和描述项目特征时应符合《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要求,具体、准确、完整,把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描述清楚 清单特征描述的完整性不体现在文字内容的多少,而是应将影响造价的因素描述清楚,详见图纸或图集仅作为辅助参考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 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但是对于本项目的氟碳漆问题,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并非必须描述的项目特征,但是 从公平原则上讲,建设单位如果认为投标单位应该按图纸考虑氟碳漆,那么建设单位或造价咨询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也应该是按图纸考虑了氟碳漆并进行了相应组价, 如果编制控制价时没考虑氟碳漆,全部按照普通涂层编制招标控制价,那么追加氟碳漆价差也是合乎道理的。还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在招标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了招标图纸。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清单质量问题责任在招标人。   

有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或管理办法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不应出现“清单中虽未描述但在设计图纸中已明确的工程内容视作已包含在投标人相应的综合单价内”等类似表述。 如果编制控制价时按照图纸要求全部考虑了,但是在描述清单项目特征太过简单、不完整,被承包人钻了漏洞,那对建设单位来说将可能带来很大的损失风险。

      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看不到控制价编制内容的,只能知道分部分项、措施项目等的费用,甚至只知道控制价总额,根本看不到明细。如果招标控制价编制时缺项漏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全部按照图纸正常组价的话,可能比控制价还要高。按照规范如果投标人认为控制价过低,可以提出异议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是也不应认为投标人没有提出质疑或投诉,就推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质量责任。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如果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 投标人可能无法准确理解项目的具体要求,导致报价时遗漏某些必要的项目或费用,从而影响报价的准确性。 进而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计价风险作出以下规定: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对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缺项漏项问题,即使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是合同中做出了有利于自身的要求或风险承担约定,但是一旦涉及费用过大,影响了承包人的基本利益而无利可图,将可能导致履约困难甚至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造价成本管理

返回版块

1.21 万条内容 · 297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综合评标专家VS政采评审专家,有哪些不同?

综合评标专家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一回事吗?二者有什么区别?通过梳理发现,综合评标专家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征集部门、资格要求、考试内容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   01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