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属于城市更新行动吗?
2024年7月21日,《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正式发布,此历史性文件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部分要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十四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及会议中,城市更新被多次提及,一般以“城市更新行动”的表达出现,它于深圳而言似乎变得即熟悉又陌生。
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部分,明确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并在同一条中提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供给”等相关工作。同年12月,人民日报刊登文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被视为对“城市更新行动”的官方解读。文章阐述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意义,并重点关注了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新基建”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2021年3月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部分提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推进老旧楼宇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场、充电桩”,并专栏11中明确“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的任务目标。
2022年10月
2022年10月,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总书记的报告在城市建设工作部分提出“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此后,住建部积极组织各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并于同年11月起分批次印发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2023年7月
2023年7月,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住建部印发了《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列明城市更新工作的重点内容,有“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10项,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更新工作牵头部门职责”。文件发布后,不少城市就出现了一度被热议的“住建局更名”情况,深圳并未出现更名的情况,而是于今年7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城市更新工作调整相关事项的公告》,部分城市更新相关职权随着城市更新局调整为住建部门管理。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再次强调了“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要求。转年1月,在积累多批次可复制经验做法后,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了《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一批)》,根据工作内容划分为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8大类型选取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其中,深圳市元芬新村城中村有机更新项目作为活力街区打造案例被纳入。
2024年7月
2024年7月,为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以国发文印发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明确“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并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大工程”、城市洪涝治理、城市生命线安全以及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5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文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所称的“丰富内涵”。
0人已收藏
2人已打赏
免费3人已点赞
分享
结构新鲜事
返回版块2437 条内容 · 72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深圳“棚改”末班车已走,这一批30+楼龄小区盼改造!远处高楼,正是水贝商圈所在 在文锦北路东侧一个不起眼的小岔口,有一个隐藏在闹市中的老旧步梯小区,与不远处崭新的高楼大厦、商品房形成鲜明的反差。这里就是深圳最后一个棚改——海关草埔生活区。 近日,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证载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 据了解,海关草埔生活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签约首日,户数签约率和建筑面积签约率突破双95%。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分享
回复 举报
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分享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