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10-24 10:21:24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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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管理备注说明:(可直接写进合同清单)
1、 甲供材料的卸车、存储、保管、 人工、机械、工地内二次运输、切割、安装、利润及所需要的辅助材料 已包括在合同总金额清单的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综合单价为固定值,不随甲供材料实际金额的调整而调整。 但合同价款清单中甲供材料主材价不计入清单综合单价中,如甲供材料设备到货时间早于约定时间时,由承包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费用。如甲供材料设备因承包人原因需要更换、退回或转移等,装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 损坏或遗失的甲供材料,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领用量超过双方确定用量(图算量(含变更增减量)和损耗量之和)时,按照以下方式在工程结算时从结算款中扣除:
1)超领比例= ( 承包人的领用量-双方确定用量(图算量(含变更增减量)和损耗量之和))/双方确定用量(图算量(含变更增减量)和损耗量之和)。
2)超领比例以10%为界,超领比例≤10%, 该项超领材料设备按发包人对应材料的供应期间最高采购价(含税价)加10%管理费向承包人扣款。
3)超领比例>10%,该项超领材料设备按 发包人对应材料设备的供应期间最高采购价(含税价)加20%管理费向承包人扣款。
4)若乙方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则按乙方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且甲方不予任何奖励措施。
5)乙方同时承接两个及以上标段,超领比例>10%,该项超领材料设备按发包人对应材料设备供应期间(全周期)最高采购价(含税价)加20%管理费向承包人扣款,且结算时需按标段分别计算理论量及乙方实际领用量。
1)电缆计算规则: 所有电缆预留量、电缆全长2.5%的附加长度(考虑电缆敷设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等因素) 和甲供材材料损耗率在清单量中已含,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考虑。
3)本工程中的线缆暗配管工程量按合理就近原则进行计量:
3.1) 暗配管测量时按照点到点测量,测量时合理避让管道井、电梯井、下沉卫生间、烟道,户内的进户管线不经过其它户型。
3.3) 户内线缆暗配管遇普通卫生间、厨房位置不避让。
3.5) 其他未考虑的情况产生的偏差均考虑在损耗率中。
4.1) 电缆工程量= 【按合理就近原则水平长度+垂直长度+进入箱、柜的预留长度(宽+高)+电缆进入电缆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1.5m)+电缆至电动机预留(0.5m)】* (1+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系数2.5%(按电缆全长计算)) *(1+材料损耗率), 其余电缆预留量不予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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