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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咨询形式:造价 法律

发布于:2024-10-15 09:30:15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工程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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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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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去几十年工程建设高速发展的后遗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开始大量井喷。由于这类案件的技术性强、术语繁多、法律关系复杂,再加上既有的法律法规条款不太明确,刚性的裁判规则又不太统一,以至于建工合同纠纷成为民商事的“疑难案件之王”。


正是基于这种技术门槛,造价师和律师开始双向奔赴、跨界合作。 虽然同为师,但双方都带有各自明显的行业标签。


律师偏文科,擅长做主观题。长期的对簿公堂,极大地锻炼了律师的分析、总结、应变、表达的综合实力和扎实的文字功底。 律师是办案思维,没有对错,只有输赢。


造价师偏理科,擅长做客观题。非对即错,二元化明显,强实操、弱分析,有肚才、缺口才。 造价师是典型的结算思维,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没有输赢,只有对错。


当经济下行、行业衰退,而面对突然出现的巨大份额时;在“人无我有,人有我忧,人忧我转”的生存法则下,律师和造价师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由一开始的双向奔赴、深度合作、互相渗透,最终演变成为了竞争关系。


正当国内律师和造价师在为这场海量高端业务的盛宴而欢呼雀跃时,新加坡的律师却因为无官司可打而选择来中国安家落户。唐诗宋词里绝大多数的千古名唱都源于国家不幸诗家幸,而享有“无诉之国”美誉的新加坡却是国家幸来律师不幸。


据统计,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五年审结的建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无效合同占比30%,而某基层法院一年审结的建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无效的比例达到了50%。法官说:“没有任何一个类型的合同纠纷案件会有如此高的无效合同比例。”


有人说:“今天的文盲不多了,但法盲依然很多,以至于在不裹脚的时代,却裹了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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