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梳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两本规范相关条文,和大家共同探讨。
不同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参照《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表3.3.3:
由上表可知有临时性建筑结构、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普通房屋和构筑物、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四类。
我们先看一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2.0.3条的条文说明对临时建筑结构的表述,条文说明截图如下:
按照此条规范的条文说明,临时性建筑通常可不设防。
我们再看《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第3.2.1条及条文说明对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的规定,丁类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宜为三级,并不是说结构安全等级三级的建筑是丁类建筑,也可以是临时建筑,规范及条文说明截图如下:
丁类建筑即《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0.2条中适度设防类,截图如下:
从以上规范条文可以知道,临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可按三级,可不考虑抗震设防,也就说比丁类建筑的要求更低。
在实际工程中,我个人建议适当提高临时性建筑结构的安全度,按丁类设防标准。具体应用大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条件自行把握。
对于甲、乙、丙、丁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0.3条要求,截图如下:
注意的是适度设防类,即丁类,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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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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