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门为了方便电量计量统计,将10KV母线分段运行,改为单电源母线联络运行,另外一路高压进线热备用,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双电源必须来自不同区域变电站的规定?这样末端双电源实际来自同一路高压电,末端切换还有什么意义?这样操作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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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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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负荷高压可以长时间母联运行吗?供电局为了方便计量统计,将双电源母线分段运行,改为单电源母线联络运行,另外一路高压进线热备用,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双电源必须来自不同区域变电站的规定?这样末端双电源实际来自同一路高压电,末端切换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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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不清楚你的单位是属于几级负荷,从单位角度看,双电源已经实现;从下级消防负载看,末端切换的低压双电源也已实现,运行没有什么问题,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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