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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编制时,二次搬运费是否必须要计取?

发布于:2024-07-04 10:13:04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造价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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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造价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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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11规定,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费用 ,也就是说在概预算计价时二次搬运费并 不是 一定计列的,应根据实际现场情况综合考虑。
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   ,致使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 一次运输不能到达 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 而必须进行二次或者多次搬运的,应计取二次搬运费。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实际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履行合同关于“ 承包人承担实际施工方案与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变化引起的成本增(减)的风险 ”的约定,结算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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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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