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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北京:“梁陈方案”新考》李浩解读

发布于:2024-06-19 14:45:19 来自:道路桥梁/交通规划 [复制转发]


“梁陈方案”是中国城市规划史上著名事件,也是关系首都北京建设与发展社会广泛热议的一个重要话题,相关研究成果可谓数量众多,层出不穷,甚至已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作者以援华苏联专家技术援助活动为切入点开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城市规划的历史研究,由于1949年来华首批苏联专家的技术援助工作与“梁陈方案”事件具有重要关联,为了厘清有关史实及相互关系,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对“梁陈方案”进行一次相对系统的专门研究。

纵观与“梁陈方案”相关的既有研究成果,发现其在学术方面呈现如下特点:依据一些公开出版物或间接材料较多,对原始资料特别是官方规划档案的挖掘和利用较薄弱;关注梁思成和陈占祥等中国专家较多,并对其文稿、日记和访谈等材料进行了较为充分挖掘,但对涉事援华苏联专家的有关情况以及中苏专家的意见分歧等缺乏必要梳理;关注“梁陈方案”自身学术价值较多,但对政府规划决策的关注和讨论较缺乏,不能回答政府方面为何未能完全采纳“梁陈方案”这一要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者采取历史学与城市规划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赴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档案机构与规划部门广泛搜集一大批原始规划档案资料,并作系统化整理与解析,试图“让档案说话”。同时也对苏联专家技术援助活动、政府规划决策及影响要素与机制等问题加强了关注和讨论。《规划北京:“梁陈方案”新考》全书分为史实考辩、思想探源、争论解析、决策审视4个板块,共12章,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梁陈方案”相关的若干学术问题逐一进行深入解析,最后在结语部分进行了总结讨论。

主要发现与研究观点

1)林徽因是“梁陈方案”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

1950年2月,梁思成与陈占祥联名提出《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以下简称“梁陈建议”),主张在北京西郊规划建设专门的首都行政区,该建议书所附规划设计方案被称为“梁陈方案”。作者赴中央档案馆查档时发现,梁思成向毛泽东主席呈报的文件中除了这份建议书还有两个附件,题名分别为《苏联的建设计划》和《对于巴兰尼克夫先生所建议的北京市将来发展计划的几个问题》。后者内容主要是对1949年援华苏联专家М.Г.巴兰尼克夫(Михаил Григорьевич Баранников)关于北京城市规划问题建议进行的评论,署名为“梁思成、林徽因、陈占祥”(以下简称“梁林陈评论”)。这份学术界首次发现的重要史料表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首都城市规划及行政中心区选址等有关问题上,林徽因也是参与讨论并有重要贡献的合作者,在“梁林陈评论”中其排名甚至在陈占祥之前,“梁陈方案”其实应该叫“梁林陈方案”或“梁陈林方案”才对。

2)梁思成、林徽因和陈占祥在许多问题上与苏联专家意见一致,城墙存废问题不在争论范畴,双方根本分歧主要是首都行政中心区的位置问题。

通过对“梁林陈评论”内容解析可知,在促进北京工业发展、限制人口过度集中和城市功能分区等多个方面,梁思成、林徽因和陈占祥与苏联专家意见一致,双方根本分歧主要是首都行政中心区的位置问题。苏联专家巴兰尼克夫建议将北京老城作为城市中心区,并在天安门广场和长安街一带重点利用一些空地建设首都行政机关房屋;梁思成、林徽、陈占祥则主张在北京西郊规划建设一个专门的首都行政区,其学术主张及规划思想与“梁陈建议”一脉相承。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梁林陈评论”是对巴兰尼克夫的建议进行评论,倒不如说是借机再次就“梁陈方案”阐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谈及“梁陈方案”,不少人都会油然而生一种别样的情感,更准确地说,这种情感其实是对古老的北京城或北京老城墙的怀念。在“梁陈方案”相关研究中,也常常将其与城墙存废问题相提并论。很多人都对梁思成讲过的一句话印象深刻:“拆掉一座城楼像挖去我一块肉;剥去了外城的城砖像剥去我一层皮”。然而,“梁林陈评论”一文中根本没有出现“城墙”一词。换言之,梁思成、林徽因、陈占祥对苏联专家建议的评论根本没有谈论到城墙问题,城墙存废问题不在双方争论范畴。也就是说,早年关于“梁陈方案”的争论其实与城墙无关,有人把城墙存废问题与“梁陈方案”相提并论,实际上是一种误识或错觉。

3)梁思成关于在北京西郊建设首都行政区的规划设想早在1949年5月即已提出并系统阐述,本来与苏联专家无关——苏联专家在“梁陈方案”事件中扮演了“技术责任的替代者”角色。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宣布定都北平意向以后,首都规划工作旋即展开。1949年5月8日,刚成立不久的北平市建设局组织召开了都市计划座谈会,梁思成是这次会议上发言次数和讲话内容最多的一位专家。在这次座谈会上,他明确提出关于在西郊建设首都行政区的规划设想,并且发言内容已经相当深入,对新市区的性质、区域划分、用地组织模式(以邻里单位为基础)、道路交通系统、环境改善措施(铁路迁移、防护林建设)和公园游憩系统建设等均有相当系统的阐述。日后梁思成与陈占祥联名提出“梁陈建议”最核心的思想,亦即“梁陈方案”最核心的主旨要义,早在1949年5月8日即已形成。1949年5月8日这样一个时间节点,既在1949年9月16日苏联专家到达北平之前,更在1949年10月底陈占祥首次来到北平见到梁思成和林徽因之前。也就是说,“梁陈方案”最核心的建议内容本来就与苏联专家无关。

考察梁思成1949年的学术思想历程可以发现,面对当时社会形势的纷繁变化,梁思成对于在西郊建设首都行政区的学术主张并没有因之而产生动摇。梁思成、林徽因、陈占祥的确与苏联专家持有不同见解,但不同见解并非来自与苏联专家的争论,而是在坚持梁思成早已有之的学术主张。更准确地说,梁思成、林徽因、陈占祥对苏联专家的意见并不在学术方面,而是针对社会各方面观点(各类首都行政机关在北京老城内布局)通过一种看似学术的方式表达了一些意见和愤慨,表达所需十分重要的媒介就是苏联专家。对“梁陈方案”这一事件而言,苏联专家在某种意义上扮演了有关技术责任的承担者角色。

4)在1949年的时代背景下,首都行政机关只能在北京老城内布局,不可能完全采纳“梁陈方案”,制约因素主要是国防安全隐患和中央人民政府运作需要。

对于“梁陈方案”为何未获完全采纳,人们通常认为是经济因素:新中国刚刚成立时一穷二白,国家没有财政能力建设一个新的首都行政区。然而,当时曾有不少城市都建设了新城新区,例如兰州市七里河区、洛阳市涧西工业区和包头市新市区等,经济因素并非决定性制约因素。核心影响因素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尚未完全解放,1950年又发生朝鲜战争,当时处在战争环境下城市建设活动需要遵循防备、分散和伪装等原则,如果把所有首都行政机关高度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地点,在国防安全上存在遭受空袭、被“一锅端”的突出隐患,这是不能完全采纳“梁陈方案”的重要原因。

另外,1949年北京市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老城内。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举行开国大典,这是同年9月20日才做出的决策。对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所必需的大量政府机关办公场所而言,当时北京市只有老城内的一些老房子可兹利用。在时间十分紧迫的形势下,政府机关主要占用一些王府和衙署(国民党政府的一些敌产或逆产)等作为办公场所。如果不占用这些历史建筑而大量占用民房,那就涉及许多拆迁安置和补偿问题,时间上也来不及。如果不让政府机关在北京老城内布局,在城外没有什么房屋可利用的情况下,中央人民政府势必将无法成立或正常运转。考虑到1949年的特殊时代背景,政府方面不可能完全采纳“梁陈方案”,有关规划决策无可厚非,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朝鲜战争进入停战谈判阶段之后,特别是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北京市以“梁陈方案”为基础,在西郊三里河地区开展行政中心规划,由张开济负责具体方案设计。新方案提高了建筑层数(原有“梁陈方案”主张首都行政机关房屋层数最多建3层)、压缩了用地范围,其第一期建设了“四部一会” 建筑群(一期用地约占新方案总面积的1/5)。到1955年,因增产节约运动影响,西郊行政中心规划的其余部分(约占总面积的4/5)搁浅。可以说,“梁陈方案”经过两次压缩后得到了部分实现。

5)北京城历史文化被破坏的真正元凶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疯狂的房地产开发活动,不能归咎于早年未采纳“梁陈方案”。

从学术史角度回顾,“梁陈方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源于改革开放初期关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问题的讨论——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北京被列首位。在此背景下,有人提出“悔不听梁先生当年提出的在北京西郊另建‘新北京’的建议,致使旧城破坏严重”的观点,后来被进一步强化。其实,北京老城墙是在1965年以后十分严峻的战备形势下为了修建地铁而被大规模拆除。但凡对北京城市建设和发展整体情况有所了解,就知道北京老城大量老房子、老胡同的拆除等最大的影响因素或者说真正的元凶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伴随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而引发的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疯狂的房地产开发活动。

北京老城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梁陈方案”是两码事。众所周知的“洛阳模式”就是例证,“一五”时期,洛阳市曾采取避开老城建新区的规划模式,这是历史文化保护的经典范式,其指导思想与“梁陈方案”如出一辙,但它并不能保障洛阳老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不受破坏。2019年,洛阳因老城历史文化破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给予通报批评。由于各种原因,规划师、建筑师乃至社会大众往往对城市规划的理想模式充满敬仰、期待甚至幻想。许多城市规划建设实践的事实则给我们以重要启示:理想的规划模式尽管对城市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但在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有限,绝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城市发展的所有问题。那些将当前北京城市发展的种种问题全部归结于数十年前未能采纳“梁陈方案”而致使北京城市建设混乱的观点显然不够理性,也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对于北京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感到痛心疾首,我们应为之而呼吁并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但是,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也要有理性和科学态度。只有在对历史事实和城市发展规律深刻洞察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对策,才能促进首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标的真正实现。

笔者感悟

“梁陈方案”事件的社会舆论认知长期以来被某些新闻类或文学类作品所主导,其对社会大众多有误导。一方面,反映出专业城市规划史研究工作的滞后,这是规划史研究者不容推卸的责任,因此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方面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中国城市规划史领域既有研究较多关注于古代城市建设和发展史,而对1949年以来的现代或当代城市规划史研究的重视尚嫌不够,研究也尚嫌薄弱,今后需要切实予以加强。

就研究方法而言,由于规划史研究者大多系城市规划专业出身,普遍缺乏现代史学方法的训练,不少人对官方规划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更不懂如何查档,这显著地制约着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因此,应加强对规划史研究者史学方法的教育和培养,促进官方档案、当事人日记和口述历史等现代史学方法在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中得以更广泛的应用。

“梁陈方案”研究表明,城市规划建设活动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下,城市规划工作的思想内涵、基本原则、实现途径等存在巨大差异。而城市规划一旦形成,将对城市的长期建设和长远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应强化历史观念、历史思维和历史认识,对某些较为复杂的城市规划建设问题应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去认识和理解。

注释

① 四部指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重工业部和财政部,一会指国家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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