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当出现上述情况且在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首先应根据招投标情况和施工履约(主要是进度款的申请和批复)行为确定发承包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再从二类计价方法中选择其中一类作为结算方法。而对于法定必须招标项目,因法律不保护违法行为,故应注意招投标和施工履约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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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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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发文:强化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来源:北京筑龙数智采购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 将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 。 《通知》提出, 要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出台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积极推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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