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火灾探测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员值班的房间或场所。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 1.5~1.8m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m 。
2.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员值班的场所:
(1)本区域内未设置需要手动控制的重要消防设备。
(2)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3)设置的场所 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
二、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间距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应满足人员快速报警的要求, 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应至少设置 1个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m 。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部位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 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 。列车上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每节车厢的出入口和中间部位。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1.5m ,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三、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设置
1.区域显示器的设置数量
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宾馆 、 饭店 等场所应在 每个报警区域设置一台 区域显示器。当一个报警区域 包括多个楼层时 , 宜在 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
2.区域显示器的设置部位
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四、 火灾声光警报器的设置
1.火灾声光警报器的设置部位
火灾声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 楼梯口 、 消防电梯前室 、建筑内部 拐角 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火灾声光警报器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2m 。
2.火灾声警报器的声压级要求
火灾声、光警报器的设置应满足人员及时接受火警信号的要求每个报警区域内的火灾警报器的声压级应 高于背景噪声15dB且不应低于60dB 。
五 、 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1.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和设置部位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2)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25m ,走道未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大于 12.5 m 。
(3)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2m 。
2.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功率和声压级要求
(1)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 , 客房 设置 专用 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 1W 。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 15dB 。
六、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消防控制室 应设置 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
1.电话分机的设置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烟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 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均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
(2)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电话插孔的设置
(1)设有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的部位, 宜设置电话插孔 ,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各避难层应每隔 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3)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1.5m 。
3.外线电话的设置
消防控制室 、 消防值班室 或企业 消防站 等处,应设置 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
七、 模块的设置
(1)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 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 模块箱 中。
(2)联动控制模块 严禁设置在配电柜(箱)内 。
(3)一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 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
(4)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x100mm的标识。
八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
(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 消防控制室内 ,并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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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新国标变化之探测器污染报警功能GB4715—2024《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其中一个重大变化是,增加了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的要求 。 5.15 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适用于光电探测器) 探测器应具有传感部件污染报警功能,制造商应有读取探测器传感部件的污染情况的措施。当探测器的传感部件受到污染,污染符合污染报警条件时,探测器应发出污染故障信号,并将故障类型传送至与其连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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