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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云见日:工程造价纠纷中的契约精神与法律边界

发布于:2024-05-29 09:08:29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筹划 [复制转发]


     
在这个充满变数的世界里,工程项目的建设如同一场精心编排的交响乐,每个参与方都是不可或缺的乐手。然而,当这场和谐的旋律被造价纠纷的不和谐音符打断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建设双方会将这场纠纷奏响至法院的殿堂?

工程造价纠纷的诡异现象  
我们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双方竟然因为造价问题而诉诸法律。这似乎与法院解决不可调和矛盾的初衷相悖。工程造价,一个本应依据明确规范、规则、规定来计量与计价的领域,怎会演变成一场法庭上的较量?

规范与规则之下的隐忧
工程造价的确定,理应是透明和规范的。项目承建方的选定,也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招投标程序来决定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被忽视的细节、隐藏的风险或不可控的因素,为未来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契约精神的缺失  
建设双方在项目启动前签订的合同,是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只要双方坚守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的“契约精神”,矛盾纠纷怎会浮现?即便合同中存在疏漏或不明确之处,引发争议,这些不应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来解决吗?

法律途径的终极解决  
如果经过规范的运作,仍有无法调和的矛盾纠纷“漏网”,法律途径似乎成了最后的救赎。但法院的判决依据,同样是国家为建设工程量身定制的规范、规则、规定。这些在之前的纠纷解决中,是否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应用?

法律与合同的辩证关系  
如果这些规范和规定在之前的纠纷解决中被忽视了,那么诉诸法律又怎能保证问题得到解决?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是否意味着我们的法律依据存在缺失,需要相关部门完善或新制定相关法律条款?

契约精神的核心地位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大多数工程造价矛盾纠纷,若不能通过合同解决,即便诉诸法律,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这表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程中的认识问题,才是导致纠纷的关键所在。工程造价方面的矛盾纠纷,应首先在合同框架内寻求解决之道。

工程造价顾问式咨询服务的引入,正是为了强化这一认识,通过专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执行的严格性,从而在源头上预防纠纷的产生。这不仅是对传统造价咨询服务的革新,更是对建设双方契约精神的一次深刻觉醒。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让我们以契约精神为盾,以专业服务为剑,共同守护工程项目的和谐与秩序,迎接每一个成功的竣工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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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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