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结构新解——《金刚经》里看结构(3)

结构新解——《金刚经》里看结构(3)

发布于:2024-05-01 19:02:01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注:感谢阅读,此系列“结构新解——《金刚经》里看结构”为作者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读起来似乎很拗口,用结构来比,很好理解。何谓“法”?简单说,结构的通用规范、行业标准、国标图集,就是结构的“法”。那何谓“非法”?非专业的理解、泛泛的感觉、以前这么干、谁谁谁这么说、无确切依据的认为,便是“非法”。


何谓“筏”?即深入学习系统的力学知识、全面理解规范的规定、国标图集的标准表达、并且积累大量工程经验的过程。经过这些过程之后,终于达到了炉火纯青融会贯通的境界,便是“得道”的高僧——合格的结构工程师了。而这些必经的过程,是帮助你从“未知”的“此岸”渡到“懂了”的“彼岸”的舟筏之“筏”。


为何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也就是说,等你学懂了结构,其实也不过就是让物体能合理存在的组合状态而已。这种状态,自然界比比皆是,只不过你打算在某地新建一些,但是不知道如何学习造物的神奇,所以分析出一些原理,得以借鉴,仅此而已。这句话通俗讲,便是:正儿八经学习了法律法规、力学原理、规范、图集、积累大量工程经验的做法,也不能说就完全明白了结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何况你不学、不懂其原理,却纠结于一些形式上的错对,固执己见地认为自己比别人懂得多,那样的做法就更应该舍弃了。


未完待续。


  • 月英风行
    月英风行 沙发

    谢谢,学写了。

    2024-05-03 07:16:03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混凝土结构

返回版块

140.15 万条内容 · 2087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结构新解——《金刚经》里看结构(2)

注:感谢阅读,此系列“结构新解——《金刚经》里看结构”为作者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何谓“身相”?放诸结构,即为身份、角色、职位高低。项目负责人,总工,专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初入职。这些身份,是行业对团队角色分配的定名,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角色对应的工程师资历深浅和水平高低,但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如果你把它理解为:只要叫这个角色名字,就一定拥有相应的水平,那便错了。便是“着相”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