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科技与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科技和标准化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科技与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24年水利科技与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面向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加快重大问题科技攻关,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科学普及,扎实推进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以高水平水利科技和标准化工作支撑服务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1.梳理水利领域科技重大课题。 立足推进高水平水利科技自立自强,集聚行业内外优势科技力量,梳理研究水利领域的重大课题和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支持。
2.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涉水重点专项实施。 做好“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承接管理,制定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和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年度项目指南,支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专项组织和成效梳理,积极参与其他涉水重点专项实施工作。
3.多渠道投入支持科技研发。 积极协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有关央企,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实施和后续工作。推进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实施,做好成果梳理和计划管理工作。支持各省设立水利领域有关科技计划,争取各种资金渠道开展研发。
4.做好重点领域科技支撑。 围绕数字孪生水利、国家水网等重大工程建设、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等重点方向增强支撑引领能力,针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净化、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防治、地下水运动规律、工程感知仪器设备、测雨雷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安全保障等重点科技任务,利用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开展相关研究。
5.推动专业模型研究。 推进水利专业模型平台建设,组织各研发单位将专业模型集成到模型平台,进一步推动水利专业模型研发成果凝练和应用,初步实现专业模型业务化运行和迭代优化。
6.研究制定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深入分析水利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科技改革、重大科技问题攻关、平台建设、投入机制、成果转化应用、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工作的意见,为加快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7.贯彻落实科技体制改革部署。 深入推进落实使命导向管理、科技人才评价、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等改革试点以及科研单位绩效评价等科技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发挥水利创新基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8.发挥科技咨询机构和专家作用。 组织召开2024年水利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围绕2024年水利重点工作任务,聚焦战略规划、重大政策、标准体系和科技改革等,开展水利重大事项决策咨询、重大科技问题调研论证和科技重点工作咨询,有效发挥专家咨政建言、支撑科学民主决策、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9.加强部属社团涉科事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水利部部属社团涉科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办国科〔2021〕141号)要求,加强对有关部属社团开展科技奖励、科学普及、科技期刊、标准化、科技类学术活动等涉科事务的指导和管理监督。
10.积极推进国家级基地平台布局建设。 指导部属单位做好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革重组工作。支持部属单位、地方科技力量、高等院校等,积极发挥水利行业国家级创新基地平台作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水利科技支撑。
11.强化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管理。 制定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和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新建一批部级野外站。开展水利部重点实验室筹建期满验收工作。加强对已建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的监督指导。指导地方开展省级水利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部省协同协作,形成科技支撑合力。
12.发布成熟适用和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 加强水利科技成果与行业需求的精准对接,遴选发布2024年度水利部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清单和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以及各类专业领域技术推广清单(目录)。指导和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采用清单和目录成果,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促进实用技术迭代更新。
13.加强优质科技成果推介和示范。 围绕水利行业急需和重点领域,举办第十九届国际水利先进技术(产品)推介会,支持各省举办各类技术推介会和交流会,加强成果展览展示和供需对接。强化水利技术示范项目管理,开展2022年度清单成果推广应用成效评估,加强对优质科技成果的示范支持力度,用好各类金融、税收和产业等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地方推广工作站和技术推广基地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能。
14.加强科普载体建设。 开展水利科普基地认定工作,制定水利科普基地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重大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遗产、水利风景区、科技创新基地等定期面向公众开放。
15.提升水利科普活动品牌影响力。 组织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水利特色活动、全国科普日水利主场活动等。指导水利系统各有关单位发挥各自优势,举办科技创新和科普讲座、短视频征集和展播、科普“五进”、科学实验展演、科普讲解等特色科普活动。
16.统筹科技成果管理。 有序做好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相关工作。编制《2023年水利科技成果公报》。持续优化升级水利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强化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做好科技成果评价、成果登记和科技统计等相关工作。
17.建立健全水利标准化工作机制。 完善水利标准化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强化水利标准化工作专家委员会职能作用。积极统筹水利行业技术支撑力量,发挥水利标准化工作合力。
18.优化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统筹物理工程与数字孪生,具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基本原则,全面检视评估水利技术标准,认真查找空白、加强研究,加快建设有利于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构建流域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19.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创新标准宣贯推广模式,开展水利重点领域标准宣贯培训和试点示范。建立全覆盖的标准台账,密切跟踪标准实施效果情况,动态评估、及时掌握修订需求。积极推荐申报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组织做好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标准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团体标准监督评估及成果运用,探索推动优秀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0.加快推进水利标准国际化。 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推动先进适用水利标准“引进来”和“走出去”。围绕小水电、水文等优势领域研提国际标准提案,积极推动灌排、水力机械等领域国际标准编制,指导召开国际标准化组织小水电技术委员会(ISO/TC339)年度工作会议。组织完成一批中国水利标准英译本翻译审定工作。
21.推动水利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提档升级。 推动筹建国家水资源、水文计量站,加快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计量标准建设,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加强水利计量管理,推动制定有关指导性文件,摸底水利计量器具管理情况,组织召开水利计量工作座谈会。深化水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改革创新,推动建设资质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水利行业检验检测优秀案例征集及推广。
22.加强政治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贯穿水利科技和标准化工作全过程。
23.加强队伍建设。 召开水利科技工作座谈会,部署研讨新阶段水利科技创新工作。举办2024年水利科技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科技和标准化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凝聚科技创新支撑合力。加大对水利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为科研人才加快成长、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24.强化正风肃纪。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调查研究走深走实,着力解决水利科技和标准化领域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实际问题。倡导先进创新理念,营造导向鲜明、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和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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