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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注意,这20条承包人可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发布于:2024-04-07 09:59:07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复制转发]

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领域广、需要交叉施工与协作、政策影响大、风险高、复杂程度高等特点,所以难免发生争议事件,从而引发索赔,那么什么是索赔呢? 索赔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指当合同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违约方或者相关责任方提出的一种经济补偿或者权益恢复的要求。 那么哪些事项满足索赔条件可以进行索赔呢? 小编特地进行了整理,将常见的索赔事项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助益。

常见索赔事项

一、发包人未及时办理施工所需要的必要手续    

发包人未及时办理施工所需要的必要手续,例如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理以上证件虽然不至于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会导致工程停工或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而被拆除,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或工程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利润损失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二、发包人或监理人未按期下达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向承包人下达开工通知方能正式开工,发包人或监理人未按规定按时下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三、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前期工 程资料的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前期工作相关资料、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基准水准资料等工程所需的文件。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就受到的影响向发包人索赔。

四、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现场条件的    

发包人在开工前应当交付施工场地,且应确保施工场内具备可连接使用的水、电、通信等生产条件、交通条件,如因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造成延误或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延长工期或补偿损失。

五、发包人或监理人拖延审批施工方案或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方案或施工进度计划一般应报送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批后才可实施。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拖延审批的,可能会造成承包人无法按时开工、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等损失,就这些损失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六、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布指示错误    
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指示错误,有可能打乱正常施工计划,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就这些损失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七、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延误或违约    
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违约或者工期延误而导致工程质量缺陷、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对此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以由此提出索赔。
八、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图纸    
有图纸是施工的前提条件,没有图纸就没法施工,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九、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有误的    
发包人提供图纸有误,有可能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或返工,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十、发包人设计变更    
由于设计变更,可能会导致承包人工期延误、或对已完成工程部分进行拆除或修改、成本费用增加等,甚至是由于设计变更超出了原有申请批准的建设规模而需要等待发包人重新申请规划批准等手续而停工。对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要求赔偿损失及支付合理利润。
十一、发包人调整承包人合同工程量    
发包人调整承包人工作量既包括增加工作量,也包括减少工作量。对承包人可能造成的影响既包括增加工作量导致的工程价款的增加,也包括减少工作量导致的单价上升和利润损失等,承包人可以据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十二、发包人迟延检查、或要求重新检查检验材料、设备、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如果由于监理人或发包人违反约定迟延检查或要求重新检查材料、设备、分项工程、遮蔽工程而导致承包人窝工,影响施工进度、增加费用的,或需要揭开已覆盖的遮蔽工程,而检查结果为工程质量合格的,那么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及主张工期顺延;如果检查结果为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则重新检查及返工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三、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供应延误或供货地点变更或存在质量缺陷    
如发包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由其提供的材料、设备无法准时交给承包人、交货地点变更或者存在质量缺陷,并造成承包人工程延误或者产生额外运输、保管等费用或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并要求顺延工期。
但需注意的是,尽管发包人对合同约定由其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质量问题负有责任,但承包人出于对工程质量的负责应该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由此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可能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    
如果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工程款以及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等费用。发包人不予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对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或者发包人对外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

十五、发包人要求赶工    
建设工程不能随意压缩工期,如果发包人要求赶工,可能会导致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作业场地等而导致费用增加,对此承包人可以对所增加的赶工费用进行计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十六、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或终止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十七、不利物质条件    
承包人在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继续施工,并且及时的报告发包人及监理人,但如果该不利条件不能克服,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 
十八、基准日期后法律法规变化的    
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十九、遭遇不可抗力期间的停工窝工损失    
遭遇不可抗力后的责任承担原则虽然是各自承当各自损失,但是发生以下情形,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3)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十、发包人拖延验收    
发包人拖延验收,有可能影响下道工序无法顺利进行或工程无法按期被接管使用,前者有可能造成承包人停工或者导致工程遮蔽而需要拆除重新查验等,后者则使承包人产生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物品等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总结
以上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   开工、暂停施工、返工、赶工、不能按时验收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不利物质条件不能克服的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及工程有关的损失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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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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