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
(2)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站。
(3)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二级站确有困难的下列地区,经论证可设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
1)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
2)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4)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站和战勤保障站。
二、城市消防站的规划布局与选址
总原则:消防站的规划布局: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1)消防站的辖区面积
15min的消防时间分配为:发现起火4min、报警和指挥中心处警2.5min、接到指令出动1min、行车到场4min、开始出水扑救3.5min。
(2)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并应尽量靠近城市应急救援通道。
2)消防站执勤车辆主出入口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3)城市消防站应位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用地边界距离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小于50m,距离甲、乙类厂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不应小于200m。
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后退红线不宜小于15m,(以保证出车时视线良好,便于消防车迅速出动和回车时有一定的倒车场地,不致影响行人和车辆的交通安全)合建的小型站除外。
三、城市消防站的执勤人员及装备配备要求
(1)执勤人员配备要求
(2)消防车辆配备要求
1)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数量(辆)
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标准中的车辆数宜优先取上限值。
2)消防车辆的品种配备要求
3)其他器材配备要求
四、火警与应急救援分级
(1)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是指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进行定级,并作为等级调派的依据。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主要考虑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及其数量、燃烧面积、场所类别、相应等级的到场力量能否控制火警或灾情等因素。因此,各单位在报警时需快速并详细描述上述内容,以便科学调派相应的力量到场处置。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火警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
——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
——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
——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
——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
——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等级一般自动升高一级:
——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应急救援。
——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应急救援。
——报告同一地点灾情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应急救援。
——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灾害事故。
(3)城市消防站出警调派原则
城市消防站出警调派应根据火警和应急救援类型出动相应的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根据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出动相应力量的消防救援队伍。一般情况下,第一出动力量先调派普通消防站的消防救援力量;遇有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引发的灾情或普通消防站无法应对的灭火或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同时调派特勤消防站出动或作为增援力量调派出动;遇有三级及以上火警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同时调派战勤保障消防站出动或作为增援力量调派出动。城市消防救援站应按照“5min到场”的要求到现场处置警情,增援力量应在10min内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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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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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总结得很好,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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