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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钢管支架”变成“盘扣架”,背后的造价争议该如何解决?

发布于:2024-01-09 10:07:09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复制转发]

住建部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 公告发布后,各省市积极响应。其中, 首批名录中的“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以下简称“盘扣架”)最被重视,各省市都相继出台了类似于“关于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的政策文件。 但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造价上的问题,就此与同仁们一起讨论。

 

 
 
变更的损失
 

 
文件一经发布,有些地方演变成立即的强制。在建的工程几十人搭了好几天完工了的平台支撑,下层再换也不允许,要求立即拆除(连同外脚手), 这多出来的二次搭拆、往返运输、变大的租赁费、耽误的工期……给施工方造成巨大的成本增加。 有良心的业主经协商给了一些补贴,但损失的大头仍在施工方。更多的以模糊的“包括在内”不予认可,无限的风险令施工方苦不堪言…

 
 
没有的定额
 

 
然而,麻烦的还不止于此。很多省市的定额,即便是最新的2020定额也没有相应的盘扣架定额子目(如湖南、四川),报价按定额的、定额结算下浮的工程,如何换算就成了极大的争议。 没有相应的定额并非只影响了施工单位,对咨询事务所也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编制标底、控制价、审核对账需要“依据”,尤其是国资的项目,市场水平不能算作“依据”,于是,如何计算的问题雪片似的涌向主管部门;于是,有的发补充定额,有的发文件,忙得不亦乐乎…

 
 
意想不到的争议  

 
某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明确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架计价办法的通知”(下截图),就这么一个及时的文件,脚手架没什么问题,但在模板系统的使用上却引来了很多的争议。
 
1、施工方:无论是圈梁、过梁、柱、墙、梁、板……凡定额中含有“钢管支撑”的均计算系数(下截图)。理由:文件是综合考虑的,没有明确说明哪个算哪个不算,故应计算。
 
甲方:圈梁、过梁、柱、墙用不到‘盘扣架’, 增加的系数与这些构件无关,不应计算。
2、该市有多种计价软件,但不同的软件对文件却是不同理解。梁、板模板必须使用‘盘扣架’的,某软件跳出来的对话框无法勾选(即:无法乘系数)。圈梁、过梁、柱、墙用不着‘盘扣架’的,对话框却能勾选。于是, 只要对己方有利的,就以“软件都这么默认的”为“依据”,以体现自身观点的正确。  
请教软件公司,各软件公司的解释也不同,同时软件公司的解释只能作为参考,不具备法律依据,只要对己方不利的就嗤之以鼻。再请示主管部门,该省各市主管部门各有各的解释,这个市的解释与那个市的解释还不同。于是, 只要对己方有利的,就以××市是这样的,我们这里是错误的狡辩,令天下大乱…  

 
 
系数该怎么计?
 

 
‘盘扣架’用在哪里?为什么要改用‘盘扣架’?大凡略有建筑常识的人都懂,我们无需再去抄录搬运。
看目录的 “限制条件及范围” ,描述十分明确: “不得用于搭设满堂承重支撑架体系” 。即,非满堂承重的可以不用。
由此可见, ‘满堂承重’ 的对象主要是板、有梁板。如是肆意抠字眼的话,单独的梁因不具备‘满堂’条件,也可理解为不在此范围以内。但一般来说,即使有个别单独的梁,但在支模的时候,它肯定是与其他的梁板一起施工,所以理应同属一个“体系”。如将其划分在外,就成不了“体系”,显然有悖于文件的精神。
满堂支架承受的是垂直的荷载, 保证的是整个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刚度,适用于垂直荷载的构件。柱(构造柱)、墙(电梯井壁)模板受的力是为横向,加固用的是横向受力的卡具、夹具,与垂直受力的‘盘扣架’无关,故不应计算。
楼梯也是垂直的受力构件,由于楼梯的特性不同,有属于它自己的“体系”。 同时,一个工程用多种材料会增加不少的管理难度, 所以,大凡用‘盘扣架’的工程,楼梯一般也会使用‘盘扣架’,所以计算系数也在情理之中。
至于二次结构的圈梁、过梁等,圈梁没有垂直支撑,与‘盘扣架’无关;过梁虽有垂直支撑, 但不是“满堂承重”,二次结构很零星,没有也不成“体系”,根本用不着‘盘扣架’,理应不计算。  

 
 
何以招来的争议
 

 
一纸文件何以招来如此多的争议,我认为:文件起草者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技术的不专业是罪魁祸首,如真正掌握了技术的底层逻辑,就不会有如此的漏洞。 作为政策性的东西,本应全方位无死角,奈何破绽频出。 其他各市、软件公司也如此,由于缺乏技术的底层逻辑,于是各有各的解释…
其二,“盘扣架”的安装相对简单,由于不用扣件连接,拆卸简单、快捷、速度快。 但“盘扣架”的随意性小,规格都是固定的,不像钢管一样可以随意切割使用,在某些工程上,用钢管扣件可能比盘扣架更容易些。 但就整体而言,用工水平一般不会超过钢管扣件连接的水平。 然文件的用工却增加了15%。 文件的起草肯定有他千百个理由,但最底层的操作工人没有一个认为用工变大了。 就我个人的看法:即使不减少,但无需增加。  

 
 
说在最后
 

 
1、类似遭人质疑的文件经常看到。第一年疫情开始时,某市主管部门颁布的防疫文件(下截图),引来疯狂吐槽:‘发热的工人无需送医院,就在工地上隔离,不行了再送医院?’等问题。
 
2、使人反感的并非只是增加了工程的成本,还在于他的治标不治本。如使用的是壁厚3.5mm的标准钢管、重量2.2斤标准的十字扣件(旋转、对接扣件2.5斤),就不会有频频坍塌的平台。‘盘扣架’也如此,只抓形式,不抓根本,时间一久,‘盘扣架’钢管的壁厚越来越薄,配件材质越来越差,坍塌必将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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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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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期定额中单位工程工期定额与单项工程工期定额有什么区别? 答:发包方将工程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定额,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定额。 工期定额中单项工程的总工期减装修工期不等于结构工期,单位工程中的结构工期和装修工期之和不等于单项工程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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