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办发〔2019〕11号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
第(六)款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前期报建手续,
主要包括: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工程施工许可阶段。
三个阶段
7个
报建手续!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工程报建手续
(1)用地预审意见
(2)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工程报建手续
(4)设计方案审查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施工许可阶段
工程报建手续
(6)设计审查意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
用地预审意见
Q1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按照上面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
用地预审意见
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必备条件!
(不涉及到新征地的除外)
另外,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在用地预审意见之后
还有
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
等等征地手续!
也是属于报建手续
本文没有列出来
但不代表没有
Q2
用地预审意见如何办理?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第七条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预审申请表,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这个办法也比较老,
具体的办理方法,
还是要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咨询
这里就说个大概,
知道大概方向,
具体遇到了,
再详细学习和了解吧!
2
选址意见书
Q1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看来,申请核发
选址意见书
只有以
划拨方式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才需要!
像以出让方式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不需要!
具体的申请时间节点为
“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
那也应该是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准或核准之前
也就是说
用地预审意见
与选址意见书
均在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或者核准之前办理
根据2019年9月17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两个手续
北京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发布
《关于启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行政许可证件的通知》
将两个证件也合二为一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Q1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简单说
划拨方式的
在可研报告批复
核准、备案之后
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方式的
在可研报告批复及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后
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梳理一下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的报建手续的顺序:
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2019年9月17日《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选址意见书
仅涉及划拨方式获得建设用地
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
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推断。
根据2019年9月17日《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仅涉及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2019年9月17日《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仅涉及划拨方式获得建设用地
4
设计方案审查
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Q1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根据以上法规
我们会清楚两个问题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一下,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
针对第01个问题
告诉我们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仅仅是新建建筑物
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
构筑物、道路管线工程等
都需要办理!
另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及第四十四条
临时建设规划批准
等报建手续
需要时请查阅法规
针对第02个问题
如何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报建手续一般为
· 1 ·
规划条件或规划意见书
· 2 ·
规划方案复函
· 3 ·
人防意见和
园林绿化意见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中
第1、2、3步属于
设计方案审查
但在“多规合一”改革的推动下
多数地方的报建手续
简化了许多
例如
《北京市“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规则》
政策解读提到
负责人:有了协同平台的自动运转,建设单位只需要进行一次申报项目、提交一次项目设计方案,便可以获得初审意见(含需开展工作的告知)、各部门综合研究意见(包括统一的修改意见)、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在获得最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后即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获得“办一送五”的“大礼包”,包括土地预审意见、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含城市设计要求)、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规划用地批准文件,各部门依据批复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配合建设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以上解答是以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作为例子
来介绍“多规合一”
平台的运行规则
对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也基本一样
通过近期与北京市规委
沟通了解到
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
程序包括3步
第1步:初审意见
第2部:综合审查意见
第3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就是说
第1、2步属于
设计方案审查环节
统一由规划部门牵头
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
建设单位只针对牵头部门
报件即可
通过第1、2步
初审意见和综合审查意见
将原来的
规划条件或规划意见书
规划复函
人防意见
园林意见
全部完成
但规则是规则
实际操作起来
其他部门的意见
也需要提前在报件之前沟通好
规划部门的意见
更是要在报件之前
充分沟通
只有沟通没问题了
再报件
进入审批程序
批件才能顺利取得
否则难免
审批不通过!
5
设计审查意见及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设计审查意见
指的应该就是
施工图审查及
消防设计审查等
相关规定
可查阅本公众号
之前的推送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施工图审查?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消防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也可以查阅本公众号
之前的推送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这里不再啰嗦!
6
小 结
根据北京市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
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意见》
第一类:内部改造项目
第二类:现状改建项目
指的是
在自有土地上
的新建建设工程
不需要新征土地
可直接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也就是从前文所说的
第二阶段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开始办起
第三类:新建扩建项目
涉及到新征土地
需要从第一阶段
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开始办理
以上是根据法律法规,整理出工程建设相关报建手续的大概内容。有的理解仅是个人意见,并不是官方解读,请朋友们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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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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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指南】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全套流程+模板,速看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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