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篇——消防车道及救援场地
建筑规划可以说是建筑设计前期重要的一环节,建筑的位置关系、与景观的协调性等等。当然,消防车道与救援场地的设置也尤为重要。
01
什么是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02
消防车道应怎么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 3000旷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子 3000m2 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
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
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 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 8 % 。
03
什么是救援场地
消防救援场地,是指在建筑主体—侧设置的与消防车道相连,供消防车停靠并进行灭火救援的作业场地。
04
救援场地应怎么设置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 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 4m。
建筑高度不大于 50m 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 30m ,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m 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 和 10m 。
3.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军的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 于 5m ,且不应大于1 0m ,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 % 。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 Om ,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 2m ,间距不宜大于2 0 m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 2 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规划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好消防车道及救援场地的设置,以便后续设计的工作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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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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