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造价筹划 \ EPC联合体中施工方超概风险分析及预控措施

EPC联合体中施工方超概风险分析及预控措施

发布于:2023-12-05 10:42:05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筹划 [复制转发]

工程项目采用EPC招标时,为控制投资,发包人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组成、计价方式、人材机调差办法、风险划分等,并且约定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得超过中标价(中标价一般为概算造价乘以投标结算率),超过了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发包人的这种约定,就是要求承包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工程造价,否则,超出部分就由承包人承担。这种风险俗称超概风险。


0 1      

超概因素分析



     

     
概算本身严重偏低,概算失真。 概算偏低具体包括:一是概算中工程量少算,如某五星级酒店EPC工程,采用投资估算招标,该投资估算外墙玻璃幕墙面积少估算15000平方米,导致投资估算玻璃幕墙少算约1300万。二是价格明显偏低,如某五星级酒店EPC工程,采用投资估算招标,该投资估算地下室按单方造价4200元/平方估算(含桩基等),经对比测算,近期同类工程的地下室单方造价约5000元/平方,地下室2万平,投资估算少算至少1600万。三是漏项,如某学校EPC项目,招标概算中未考虑厨房设备,整体漏项几百万。四是招标设计文件错误导致概算偏低,如某医院EPC项目,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桩采用钻孔灌注桩,桩长明显偏短。五是人材机价格采用的基准价与招标时的市场价有较大差异,如某EPC项目,招标概算编制得较早,其钢筋主材价格采用的是招标前一年的某地某期信息价,该价格比招标时的信息价每吨低1000多元。仅钢筋主材一项造价少近一千万。      
合同条款约定,把应当属于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承担。 包括:一是人材机调差纳入控概范围,如某五星级酒店EPC工程,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定工程建安造价包括人材机调差,同时约定建安造价不得超过中标的建安造价。显然,该份合同条款,把人材机调差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人。二是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纳入控概,如某五星级酒店EPC工程,招标时尚不具备三通一平(场地上有堆土、未通水通电通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三是承包范围界面没划分清,导致建安造价扩大,如某五星级酒店EPC工程,室内精装修不在招标中,招标文件对土建总承包与今后的装饰工程的界面如何划分也未说明,在投资估算中也未有详细的计价数据,导致酒店的砌筑及抹灰工程造价划分不清。四是中标通知书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如某电力公司办公大楼EPC工程,招标的初步设计中,地库建筑面积指标为7500平方米,投标时根据建筑红线等,设计地库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中标后发包人签发了中标通知书,但在该中标通知书工程概况中仍描述地库的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由此导致地库造价增加几百万。      
发包人变更导致增加工程造价。 包括:一是建筑面积增加,有的增加整层(如某厂房EPC,由8层调整为10层);有的增加局部面积(如地下室面积扩大);有的特殊房间的面积扩大(如某医院EPC,中标后要求净化室面积扩大一倍,净化室比普通房间的要求高很多,增加不少造价)。二是使用功能变化,如某城市共享空间EPC项目,招标时的某栋建筑按展览文化类建筑考虑,后改为餐饮类建筑,用电负荷由每平方100W增加到300W,电气工程费用大大增加。三是材料变更,有的是材料品牌变更,提高品质;有的是材料规格型号变更,如将墙体的材料由轻质加砌块改为页岩多孔款,导致建筑自重荷载增加,结构设计时将会增加钢筋等用量。四是设计方案变更,如外墙涂料变为石材干挂;管桩变为钻孔灌注桩;简装变成精装;基坑支护方案的变化(增加基坑支护长度)。五是层高改变,如某五星级酒店EPC,施工中,发包人认为地下室层高不够,有压抑感,增加地下室层高。六是立面造型改变,如某五星级酒店EPC项目,在重新报批规划方案中,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认为该酒店立面造型不好看,建议立面增加仿古斗拱造型,仅此一项,增加造价五百多万元。七是增减内容,如某学校EPC项目,中标后发包人要求增加一栋教学楼。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因素影响导致增加工程造价。 包括:一是造价定额变化,如预算定额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调高。二是建设主管部门淘汰落后工艺,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增加定额子目,如模板支撑采用盘扣式支模架。三是设计规范变化导致造价增加,如结构可靠度系数调整、铝合金门窗启用新的技术标准(型材厚度增加等)。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变化导致造价增加,比如土方处置费,随着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大,各地都出台了建筑垃圾严禁私拉乱倒的行政文件,规定建筑渣土必须倒到政府指定的土方处置场地,且处置费大幅度增加(每立方由11元增加到40多元),由此大大增加了建安工程造价。      
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地质因素导致增加工程造价。 台风、疫情、特别严重的恶劣气候条件等都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既可能造成承包人损失,也可能造成发包人损失,造成承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如台风造成大型机械设备的损毁;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如台风导致厂房损毁需要修复。不可预见的地质因素,如桩基工程施工中,桩长一般要根据实际地质情况确定,由此增加造价,应当属于不可预见的地质因素。      
承包人自身原因。 包括:一是承包人自甘风险,在招投标阶段,投标人为了中标,向发包人承诺了较高标准的技术方案,超过了发包人招标要求,由此带来的造价增加的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二是过渡设计导致工程造价增加,有的过渡设计是联合体设计单位的设计偏保守造成的,有的过渡设计是联合体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把有利润的工程子项的工程量要求设计单位多设计。三是设计错误,EPC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因设计错误出现的设计变更,原则上由EPC承包人承担,如某厂房EPC项目,设计单位把电梯参数搞错了,导致电梯井道返工。      


02          

预防超概风险措施



         

         
EPC项目根据建设过程,可划分三个主要阶段:招投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施工方在不同阶段应关注不同超概风险。      
招投标阶段。 一是审查概算是否偏低。主要关注招标人的概算水平,防止低价中标承担超概风险。首先,要根据企业积累的类似工程进行单方造价对比,对比粒度越细,越能真实反映出招标概算水平;其次,分析概算编制人材机价格采用的基期,并对比基期价格与当前价格;再次,分析招标技术文件,对比类似工程,分析概算有无明显漏项,有无明显少算,对一些按单方造价估算的,估算的价格是否明显偏低。需要指出的是,在招标价阶段,承包人采取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的重点放在设计方案的策划上,作为联合体另一方的施工单位,应该把评估概算水平当作一项主要工作。      
二是审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风险。审查EPC合同风险分担是否公平的一个简单方法,就是把招标人的工程竣工结算公式列出来。按照《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一般EPC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材机调差+发包人变更增加的费用+其他合同约定的费用;当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价款与上述一般结算价款不一致,则可能存在招标人不合理地划分了风险责任,投标人则应慎重对待。      
三是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自甘风险。作为EPC项目投标人联合体的施工方,在投标中应该与设计方沟通协商好,共同确定投标策略,审查投标文件,防止因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单方编制投标技术方案,且给发包人较高的承诺,最终由施工方买单。      
四是合同签约前的把关。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还需要审查中标文件是否与投标一致。有的EPC项目,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改变了投标人的要约,该中标通知书视为新要约。此时,对投标人来说,接收了中标通知书,则合同成立;不接收中标通知书,则进入合同磋商阶段,投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增加合同价款。      
设计阶段。 一是发包人变更管理。就是要防止发包人把自身变更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特别是通过承包人联合体的设计单位,“不知不觉”把发包人的一些变更,纳入到施工图设计中。EPC项目识别出“发包人变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就需要投标人系统性地研究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把招标人(发包人)要求全部整理出来,建立发包人要求清单,满足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变更管理。从控概角度分析,识别“发包人要求”,主要识别出发包人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各类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二是鉴别出发包人的隐性变更更加重要。有些EPC项目,当发包人招标时比较匆忙,中标后发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新的要求;有的EPC项目,当发包人的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变动,也会提出新要求。这些改变,绝大多数发包人不会发出变更指令,而是在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或各种会议中提出来。对这些隐性的发包人变更,作为EPC联合体的承包人要及时准确地识别出来,一定要全面鉴别、梳理并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就可能导致发包人变更,施工单位买单。      
三是防止过渡设计。通过对发包人要求的梳理,发包人变更的鉴别,作为EPC承包人联合体的施工方,应与设计单位共同讨论、优化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比较,确定限额设计清单;同时,还要制定具体的程序性保证措施,防止设计人员单方接收发包人变更,也防止设计人员过于保守的过渡设计。      
四是采取合同措施预防施工方单方承担超概风险。当前,绝大多数设计单位,除了收取中标设计费外,还要从施工方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叫管理费,有的叫设计优化费,且费用不菲,但往往不愿意承担限额设计责任。EPC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在设计,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也在设计阶段。而设计人员本着对自身负责,在没有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往往偏保守,这会给项目带来超概风险。这时,作为联合体一方的施工单位,就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提出要求,要求设计单位承担限额设计责任,从而对设计单位有一个约束。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的超概风险预防,主要包括预防发包人变更风险、不可抗力或不利的地质因素风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因素风险等。EPC项目设计图纸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中往往也会出现发包人变更。主要表现在:材料的品牌改变(提高品质)、材料的规格型号变化(如房间隔墙由加气混凝土板砌块变成页岩多孔砖)、房间功能改变等等,这些变更有可能是发包人发出变更指令的显性变更,有可能是发包人的隐性变更,是发包人的现场口头指令或在工地例会中提出来的。需要施工方专人定期梳理识别,建立发包人变更管理台账。对发包人发出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办理书面确认单。现实业务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发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承包人联合体的施工方实施了变更指令,但未书面确认该变更属于发包人变更,或者是施工方要求发包人办理书面变更指令确认单,发包人拖延怠于办理,导致大量的发包人变更指令在工程竣工后仍处于待确认状态,大大增加了承包人联合体施工方的超概风险。对此,最好的对策就是拒绝实施发包人的变更指令,防止发包人的不作为导致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筹划

返回版块

2833 条内容 · 11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一证两用!造价师等多项职业资格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官方通知!

12月1日,青海省住建厅官网发布《青海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通知, 本条件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28年11月30日失效, 有效期五年。 第六条:建设工程技术领域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建立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9〕99号)规定,对应相应专业、层级职称,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