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位于XX市XX区XXX镇、YYY镇、ZZZ镇,XX区境内无山,是一片大小湖泊众多、碟形洼地广布的平原。XX河总体呈东西走向。拟建物沿XX河自西向东离散分布,拟建场地涉及XX河总长度约5km。各构筑物拟建场地较平坦,陆域一般标高3.60~6.60m。场区目前XX河水面标高0.78m。XX河XX段水深约1.5-3.35m;YYY段水面水深约0.6-3.3m;ZZZ段水深约1.5-3.3m。XX河50年一遇设计水位为2.55,多年平均水位为0.87。
总体上,拟建场地属于XX湖水网平原区地貌类型,水系密布,地势低平。
(2)地基土的构成与特征
根据设计图纸和地勘报告,XXX段、YYY段和ZZZ段地质基本一致。
①1层为碎石填土,颜色杂色,土壤性状松散;
①2层为素填土,颜色杂色,土壤性状软可塑、局部软塑;
③层为淤泥质粉质黏土,颜色灰色,土壤性状流塑;
④1层为粉质黏土,颜色蓝灰色、灰黄色,土壤性状硬可塑~硬塑。
四、工程特点分析
本项目拟采用钢管桩夹粘性土围堰。围堰施工战线较长,为加快岸线施工,沿纵向围堰每200m设置一条横向围堰,将挡墙分割成多段同步进行施工。XXX段北岸纵向围堰长约842米,横向围堰长约15m,南岸纵向围堰约583米,横向围堰约15m。YYY段纵向围堰长约3641m,横向围堰长约919m,围堰范围水深约1.5m左右,且围堰节点工期紧,因此围堰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稳定性,是整个项目施工成败的关键,在前期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较大规模的投入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精心组织施工队伍,合理编排作业进度计划,避免质量问题返工、安全事故延误等。
五、钢管桩围堰结构形式
围堰拟采用双排φ273(壁厚8mm)钢管桩内侧填土作为围堰主体,钢管桩桩长9m,双排钢管桩之间排距设为2500mm、相邻钢管桩中心间距500mm。XX河50年一遇设计水位为2.55,多年平均水位为0.87。考虑施工安全需要,钢管桩顶标高拟定位为 2.55m,底标高为2.55-9=-6.45m;施工期限拟定施工工序:先进行打桩处放样定位,然后进行钢管桩施打,钢管桩进入土层厚度为6.45-0.5=5.95m。钢管桩外侧加固两道[20a槽钢背带连接并在两排钢管桩之间用φ20螺杆进行对拉加固,使整个堰体形成稳定的骨架结构在钢管桩内侧以5mm防水土工布加土工格栅固定在钢管桩上,内填筑粘土。
围堰断面图
围堰平面图
六、围堰监测
在整个施工期间内应对围堰沉降、变形进行监测并进行堤身维护。当堤身高程低于设计值10cm时,须进行培土加高,使其保持设计标高。
围堰监控观测点位置图如下:
1、围堰结构变形监测主要采取目测和仪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测主要检查钢管桩围堰坡脚护土是否有明显裂痕,是否发生明显塌方,涌土渗水等情况
2、仪器检测的要求与方法如下:
(1)监测点的选点与埋设
①钢管桩围堰监测点的埋设应选择变形幅度大、变形速率快的部位,以能正确反应围堰的变形为原则进行布设,纵向每个30m为一个断面进行布置。
②钢管桩围堰的监测点横向应呈断面布设,每个断面布设2个监测点。
③监测点标石应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安装埋设时应保持铅直。钢管桩围堰标石拟布置在钢管桩上。
(2)水平位移量测
水平监测点采用全站仪测边交会法进行观测,各监则点的水平位移量以两次测量的数据差计算并得出,水平位移量计算精确至mm。
(3)沉降测量
沉降观测采用水准仪进行观测,各监测点的沉降量以两次测得各监测点的高程差计算得出,沉降量计算精确至mm。
围堰修筑完成后开始抽水就进行观测,每天观测2次;直至围堰拆除。如出现围堰倾斜、沉降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围堰进行加固,待其稳定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围堰高度不足,异常天气引起局部破坏:
本项目围堰总长6081m,XX段北岸围堰长约796m,南岸围堰长约585m。YY段围堰长约3970m,ZZ段围堰长约730m。围堰采用双排钢管桩夹粘性土围堰,围堰宽2.5m,堰顶标高2.55m。本项目围堰原计划于枯水期内施工完成水工部分并拆除,因各种原因及2021年6号台风“烟花”影响(XX市于2021年7月25日20时15分发布黄色预警信号,累计降雨量达超过50mm以上的强降水,上游XXX河XX段水位迅涨,台风带来的时段风速为9级),局部风浪壅高掏掉土体,导致局部围堰缺口,钢管桩体无破坏,越浪后局部填土被淘掉30m左右范围,导致河水进入围堰。现需对破坏部分进行修复及全线围堰加固处理,以保证项目在汛期内顺利施工完成。
八、修复方案
本次围堰修复范围为YY段XX村上桩号为k1 070~k1 140长度约70米,并对全线围堰进行加高加固处理。本次围堰修复范围为YY段河XX村上桩号为k1 070-k1 140长度约70米,水位下降至2.15后(85黄海高程,下同),对已修建围堰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在围堰外侧1m处重新施打2排12m钢管桩,钢管桩顶标高3.394(由最新调整的20年一遇水位高程2.394 安全超高0.3 风浪爬高0.7)。
XX村围堰加高加固段:在原围堰φ273钢管桩上方插入3m长φ48钢管,钢管桩顶标高控制在3.394,挂土工布和土工格栅,中间填土,钢管横向、纵向均采用2道长φ48钢管固定。为防止浪涌冲刷,在围堰顶覆盖土工布。
其余段围堰加高加固区:检查并修复破损土工布及土工格栅,在原围堰上直接培土加高0.6m,即顶高程控制在3.15,围堰顶土宽1m,坡度1:1,并在围堰迎水侧一面码放沙袋,防止浪涌冲刷。
通过以上对施工方案分析,不难看出,常规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施工单位堰顶标高为2.55m,没有高出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是施工单位设计方案考虑不周;另方面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面对异常天气预报,也没对预先围堰采取任何加固措施,任由河水漫堤,造成损失。
再看合同有关条款:
1、通用合同第17条不可抗力中17.1.1通知义务: 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另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现场照管的责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另一方全力协助并采取措施。……
2、17.2 不可抗力的后果 ……(3)承包人的机具、设备、财产和临时工程的损失、损害,由承包人承担;……(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约定的保护义务导致的延续损失、损害,由延迟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其损失;……
3、专用合同第5条技术与设计下5.2.2承包人的业务中的第29条中的⑨: 因设计错误而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前述规定外,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承包人对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4、专用合同第15条保险规定: ……承包人须为本工程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并及第三方责任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相关费用含在总承包管理费中。在开工前承包人需提供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参保的相应凭证,若未能投保,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并向相应保险机构投保,工程其他人员、机械、原材料的相关保险,在工程发生相应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情况造成人员、机械、原材料损失的)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首先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程序,如承包人未买相应保险的,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程序。
不难看出合同有关条款是约定双方责任是明确的。临时设施围堰加固的费用应该由承包商来承担也是符合合同规定的。
结束语:在工程项目中,需要明确合同条款、合理分配风险、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等措施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增加。同时,在遇到实际情况的变化时,我们需要及时协商并变更施工方案以应对实际情况的变化。
围堰坍塌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其中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极端气象条件。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围堰无法避免和预见地坍塌。
对于可以预测或避免的风险,例如设计不合理、施工不当、维护不及时等,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围堰建设、管理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降低风险,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以避 免因可预测或可避免的因素而导致围堰坍塌。
总之,围堰不可抗力风险包括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极端气象条件引起的坍塌。对于这类风险,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降低不可抗力对围堰的影响,并在围堰建设、管理和维护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围堰的安全和稳定。
第一作者:陈衍良 ,男,汉族,徐州沛县人,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同时具有职业资格:一级造价师(土建、水利、交通运输)、一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江苏省评标专家库成员,苏州市吴江区定额站专家库成员。
第二作者:顾炜 ,男,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本科,现任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融资、资本投资、公司兼并与收购。苏州市律师协会理事,苏州市
律师协会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苏州市 3212 骨干型律师人才,苏州市优秀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 PPP人才库成 员,中共姑苏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参编《基础设施 PPP项目公司管理与实 践》。
第三作者:陈世健 ,男,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本科,现任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苏州市青联委员,苏州市 姑苏区优秀党员律师,主要专业方向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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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的各种陷阱EPC项目的大力推广,源自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要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各地纷纷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已经逐步成为一种主流建设模式,从公共项目到市政、产业园区,无不热衷于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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