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件按养护制度不同分为两种,一种是标准养护试件,一种是同条件养护试件。不管是哪种试件,在检测后都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强度过低,低于评定强度的最小值要求;(2)试件强度低于强度设计值但又大于强度设计值的0.95倍(fcu,k>fcu,0=0.95fcu,k);(3)试件检测结果无效;(4)试件强度过高,高于设计强度4个等级。出现这些情况,有时候委托单位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有的说要进行实体检测,也有的说要重新送样检测,还有的说不需要处理,到底该怎么办?且做如下简单分析。
1 估算混凝土试件组数
事实上,当施工单位拿到施工图纸时,就已经可以估算出不同分部工程、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用量,也就能计算出应该成型多少组混凝土试件。这一点施工单位往往容易忽略,所以当出现试件试验值偏低时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根据我们检测统计的结果,混凝土试件不合格率大约占1.5%~2.0%,也就是说,每检测5000组试件,则会有75~100组试件结果不理想。根据经验,一般用于基础部位的混凝土由于方量少,多采用非统计方法进行评定,用于主体部位的混凝土则采用方差未知的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2 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合格的解决办法
(1)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用非统计方法时,在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60时,混凝土试件强度 的平均值应不小于强度标准值的1.15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60时,混凝土试件强度的平均值不小于强度标准值1.10倍,试件最小值应不小于强度标准值的0.95倍。当出现试件强度低于最小值时,应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等其他方法对混凝土试件所代表的实体部位进行检测。
当采用统计方法评定时,试件组数n必须不小于10,当n取10~14时,λ2取0.90,当n取不小于15时,λ2取0.85,也就是说,当一批混凝土试件组数不同时,其最小值要求也不同,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试件组数尽量多做一些,比如做15组以上,这样最小值要求可以略低一些。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所送试件检测值在采用的评定方法允许的最小值之上时,则不一定要进行实体检测,因为批量评定本身允许出现低于设计值5%的情况发生。
(3)如果检测结果出现无效的情况,则说明试件的离散性较大,没有代表性,应重新检测。所以统一代表部位试件最好多做1或2组,以方便评定使用。
(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第5.5.2条,当检测结果高于设计强度4个等级时,说明试件可能搞错或者不真实,应对试件对应部位的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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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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