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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排水疑难问题答复2023

发布于:2023-11-15 09:29:1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青年工程师高峰论坛2023 疑难问题答复

消 防 篇

1 . 请问消防水箱底与其所在地面之间的净距是否有最小距离要求,当高度受限时,只设型钢底架,不设混凝土基础是否违反规范?

答复:规范对于消防水箱底距地的净距没有明确的要求,但常规要满足箱底各类管道的施工和检修高度需求。对基础形式没有要求,可以是混凝土基础,也可以是钢结构基础。

2 . 一类高层普通住宅的首层为架空层,若规划设有非机动停车时,是否需要设置喷淋保护?

答复:参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7.2.1条敞开式汽车库,首层架空层非机动车停车可不设置喷淋保护。但当非机动车为充电车位时,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或根据各地地方规定。

3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14条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8.2.4条,要求户内宜设置轻便消防水龙,若在公共走道消火栓箱设置软管卷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答复:这两条要求的是“户内”宜设置轻便消防水龙,若在公共走道消火栓箱设置软管卷盘并不能替代满足此要求。不过本条执行力度为“宜”,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酌情执行。

4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7.6.2条要求“室内消火栓处应同时设置消防软管卷盘”,请问此处卷盘是否可用轻便消防水龙替代?

答复:可以。

5 . 当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的泄压口无法直接面向室外时,可否通过风管接往面向室外的墙体?

答复: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但不应通过风管接向室外。

6 .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4.3.7条,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或工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井),当室外消防水池设置在地面以上,取水口(井)如何设置?可否从消防水池侧壁引出管道做室外栓当取水口?采用该方法时,对消防水池水位有要求吗?需要保证消火栓出水口压力达到多少?

答复:根据国标图集15S90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p23.24,地上消防水池是可以引出室外取水栓口做为取水口的,此时该取水栓口不是用作室外消火栓,对其出水口压力无要求。消防水池水位应保证可以供应全部室外消防用水量。

7 . 设有喷淋的公共建筑里面的局部库房,喷淋的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是否按自喷规范5.0.4的仓库类别选取,还是将其看作公共建筑的配套用房?

答复:按自喷规范5.0.4的仓库类别选取。部分地区的地方规范规定:当局部储藏室(库房)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时,可按照公共建筑的配套用房。见下图。

 

8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第8.3.6.1条“未按本规范第8.1.1条的规定设置防护幕的上部,应设防护冷却水幕系统”,8.1.1条为“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未按本规范第8.1.1条的规定设置防护幕”是否为耐火极限未达到要求的防火幕,如果未设置防火幕而是设置了防火分隔水幕,是否还需要设置防护冷却水幕?

答复:未设置防火幕而是设置了防火分隔水幕,不需要设置防护冷却水幕。

9 . 室内消火栓箱的布置是否考虑消火栓箱门开启≥120°状态时对走道、楼梯间疏散宽度的影响?

答复:不需要考虑。但需要考虑消火栓箱门开启≥120°状态无障碍物阻挡。

10 . 建筑高度为4层的200m*200m居住区,需要设置室外消火栓,但建筑专业在小区内未设置消防车道,是否需要增加消防车道?

答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7.1.1条规定: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1 . 距扑救场地不大于2m、距车道约8m的室外消火栓,是否可当成距车道不大于2m?

答复:在《建规》中7.1.9条规定:“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因此,可以认为扑救场地消防车是肯定可以到达的,室外消火栓设置在距离扑救场地不大于2m的位置是适宜的。

12 . 水泵接合器前的阀组设置在地下室,是否会造成安全隐患?

答复:墙壁水泵接合器的阀组就是安装在室内的,地下式水泵接合器的阀组设置在地下室是可以的。

13 . 地下室兼作消防排水的排水泵是否均应采用消防电源?

答复:应采用消防电源。

14 .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第7.2.7条,室外露天停车场应配置灭火器,并考虑灭火器的使用温度,是否有含挡雨措施的灭火器,严寒地区如何保证灭火器使用温度?

答复:《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中5.1.5条规定: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且在条文说明中列举了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严寒地区不能保证灭火器的使用温度,在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后设置在室外。否则应将其设置在室内,如停车场值班室。灭火器箱应该算是挡雨措施的一种。

15 . 减压阀后管材选择是否需要考虑减压阀失效的情况?

答复:减压阀后管材选择,应考虑阀前压力不大于阀后管道的试验压力。

16 . 镀锌钢管出厂检测报告中并无公称压力指标,设计是否只需要明确为普通钢管、加厚钢管、无缝钢管即可?

答复:设计需明确工作压力,并根据工作压力选择普通钢管、加厚钢管或无缝钢管。无缝钢管有对应不同壁厚的工作压力。

17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3.6.2条中的高层综合楼的具体定义(建筑上无综合楼定性的建筑),如高层办公楼中含员工食堂(食堂所占面积较小),是按办公楼定性还是按综合楼定性;

答复:高层办公楼中含员工食堂,是为主体建筑配套的附属功能,按照办公楼定性。

18 . 文物建筑改建,改建后功能为展览等人员密集场所,但达不到做消火栓的体量,需要设置消防软管卷盘。但建筑专业提出穿楼板和传统的板条抹灰吊顶打洞为破坏文物的行为,要求只做灭火器是否可行?

答复:对于文物建筑,当不允许打洞时,可将消防设施设置在不允许打洞的区域外,满足保护半径即可。或者通过消防评审确认,有仅设灭火器的案例,但应配套其他消防加强措施,例如移动式的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

19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3.5.10条中3.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公称压力的1.5倍;当减压阀后串联使用时,应按其中一个失效情况下计算阀后最高压力;4.当减压阀前压力大于或等于阀后配水件试验压力时,减压阀宜串联设置;当减压阀串联设置时,串联减压的减压级数不宜大于2级,相邻的2级串联设置的减压阀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减压阀;

问:a 3.条是否适用于用减压阀分区的消防系统,阀后消防管材的选用是否需按减压阀失效后的系统压力选定;b 如阀后消防管材的选用需按减压阀失效后的系统压力选定,为节约管材造价,控制减压阀后系统工作压力,消防系统按4条设置不同类型的串联减压阀组(比例式+可调式)时,在考虑减压阀失效后的系统压力时,是否可只考虑减压数值小的一组失效。

答复:减压阀后管材选择,应考虑阀前压力不大于阀后管道的试验压力;在考虑减压阀失效后的系统压力时,可只考虑最不利的一组失效。

20 . 多层的水产、海鲜类加工厂房是否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有些水产类加工厂房存在人员密集、大量泡沫箱,火灾隐患大,人员疏散要求高。

答复:规范关于要求设置自喷的多层厂房里没有包含水产、海鲜类加工厂房,同时关于泡沫的也只是说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需要设置自喷,常规情况下多层的水产、海鲜类加工厂房不需要设置自喷。当当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要求需要扩大时,需要配合该因素予以设置自动灭火设施。

21 . 当市政水压足够时,小区室外是否可不设置市政消火栓,小区室外仅设置一套加压消火栓进行保护。

答复:市政消火栓是保护小区外市政道路、区域的。小区室外应由小区的室外消火栓系统保护,当市政水压不足时可仅设置一套室外消火栓加压系统。但市政引入管上倒流防止器之前的室外消火栓仍应设置。

22 .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否需要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答复: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高位消防水池位于所有具有使用功能房间的高位且满足相关压力要求时,无需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3 . 泡沫-水喷淋系统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供水设备和供水主干管的情况下,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的水泵接合器数量是按湿式系统设计流量还是按泡沫-水喷淋系统设计流量进行设置?

答复:按设计流量更大的系统确定水泵接合器数量。

2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第6.5.1条,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由于不利于设排水设施,是否可以在最不利喷头处引试水管至其他位置设末端试水阀排水,如果可以最大距离可以考虑多远?

答复:可以从最不利喷头处引试水管至其他位置设末端试水装置或试水阀,此时可以理解为压力排水,理论上没有具体要求,可以结合项目实际的管井及设有地漏的机房综合考虑。

25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中4.9.17.2“灭火器宜采用水基型手提式灭火器”,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中6.1.7未“宜选用干粉灭火器”,两者皆为“宜”,应如何执行?

答复:干粉灭火器的应用范围较广,包含严重危险级,水基性灭火器的应用范围不包括严重危险级,因此对于严重危险级场所,应配置满足规范要求的干粉灭火器。其他场所两者均可。

26 . 水基型灭火器分为水雾灭火器、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如用于扑灭带电火灾,是否应指定为水基型水雾灭火器?

答复:建议采用水雾型。

27 . 《水喷规》中未对防护冷却水幕系统的喷头设置高度上限做出要求,此系统的喷头高度最高可以设置多高?

答复: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有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的规定。当保护防火幕时,规范没有关于高度的规定。

28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6.2.1条,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疑问:此处工作压力是否指系统零流量时压力(即1.2~1.4倍设计压力)还是设计压力。

答复:指系统零流量时压力。

29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6-2011第9.3.4条:负压隔离病房内不应安装各类灭火用喷头。条文解释为:“9.3.4负压隔离病房内通常病人的病情较重,一旦喷淋系统的喷洒头或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误喷,会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考虑到病房24h有护士值班,病房内设有火灾探测器,火灾的风险较小,故作出本条规定。同时应加强消防管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采用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如消火栓、移动灭火设备等,防患于未然。”

疑问:综合医院规范里对不做自喷的房间主要是指有创伤的房间,为了防止自喷误动作带来比消防更严重的危害。但是负压隔离病房,只是一个传染病,不一定有创伤面。是否需要按照此施工验收规范执行?且若按条文解释精神,医院ICU等重症监护病房也应该不做喷淋。

答复:传染病房与综合医院ICU病房应对的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病患,考虑的因素不同,可以对灭火设施作出不同的要求。

30 . 如图所示,门诊大厅为两层通高(阴影部分),防火分区划分在1层区域,走道与门诊大厅交界位置设置有挡烟垂壁,一层走道设置有吊顶型喷头,门诊大厅设置有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走道位置着火,走道喷头可以感知烟气流爆破喷水,如果射流灭火系统也可以扫描到此位置火源,是否也会同时自动喷水灭火,此情况下,根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1427-2021-4.5.3-1条,是否可以按两个系统同时工作去设计消防水量。如果是,此类没有设置防火卷帘分割的中庭如果设置有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是否都要考虑两个系统会同时工作。

 

答复:如果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能保护到走道,并满足规范的要求,则走道可以不设置自喷系统。计算总的消防用水量的时候,《消水规》3.6.1及其条文解释是非常清楚的,多个自动灭火系统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但如果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自喷系统共用消防水泵及供水管网时,按照《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1427-2021-4.5.3条,可将其看作是一种新的自动灭火系统;如两个系统有同时作用的情况,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两个系统同时使用的要求。

31 . 一个5层高的中庭,除一层外,2~5层均设置有不隔热防火卷帘与每层的环廊分割,卷帘设置防护冷却系统,此防护冷却系统喷头是在卷帘两侧设置还是只在连廊的那一侧设置。

答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3.2条第2款: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防护冷却系统喷头只在连廊的那一侧设置。

32 . 一栋商业建筑,包含中庭,环廊和商铺,商铺采用不隔热防火玻璃与环廊分割,环廊内不存在可燃物,仅作为人员疏散和流动使用,防火玻璃设置防护冷却系统,此防护冷却系统喷头是在防火玻璃两侧设置还是只在商铺内侧设置。

答复:防护冷却系统喷头可只在商铺内侧设置。

33 . 某项目包含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和自动射流灭火系统,项目无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条件时,根据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10.3.3条,自动喷淋系统的气压供水设备应满足4只喷头5分钟的水量。此情况下,消火栓系统、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气压供水设备气压罐调节容积是否按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且大于150L要求即可?

答复:该条规定不适应于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34 . GB51427-202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中4.5.16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高于其所服务的灭火装置,且最低有效高度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工作压力。此压力是否根据所设计的灭火装置保护半径,根据公式4.2.10中D=D0x√Pe/Po推算确定?

答复:可以按照4.2.10条简单计算。

35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高位水箱出水管是否不设流量开关?稳压系统是否仅设自动启停稳压泵的压力开关,不设启动主泵的压力开关?

答复:高位水箱出水管设流量开关,消防水泵出水干管设置压力开关。

36 . 超高层住宅公共区域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如何确定?是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录D中“严重危险级第11项超高层建筑”按严重危险级配置,还是按“6.1.3条: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答复:根据《建规》5.4.10及其条文解释,室内消防设施配置是可以分别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的,屋顶消防水箱属于室内消防设施的一种,同样也适用此规定。

37 . 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组合建筑,其屋顶消防水箱容积如何确定?是否按住宅和公共建筑分别考虑取大值?

答复:按住宅和公共建筑分别考虑取大值。

38 . 《消水规》6.1.7条: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请问:由高位消防水箱稳压是否更可靠?

答复:相对而言,由高位消防水箱稳压更可靠,但可能需要进行减压。

39 . 室内外消防均为临高压的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由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其有效容积是否按《消水规》5.2.1条确定即可?还是此容积仅供室内消防用?

答复:按《消水规》5.2.1条确定即可。

40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6.2条中,关于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馆、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火灾延续时间的取值如何界定?①请问是建筑高度大于50m,包含那些类型的建筑?(仅包括财贸金融楼,还是也包括后面的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馆、科研楼和高级宾馆)②如不包括,所有的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馆、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是否可以理解为均按3h考虑?③如何界定高级宾馆?

答复:建筑高度大于50m,包含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馆、科研楼和高级宾馆;高级宾馆的判定:四星、五星宾馆、或满足《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规定的四级、五级宾馆。

41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8.2.8条,“架空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20MPa时,可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时,应采用热浸镀锌加厚钢管或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时,应采用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实际工程中,应该按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确定整个系统的管材,还是往末端方向,按其实际工作压力选管材(逐步降低管材等级)。

答复:应该按主干管和分区管道的实际工作压力,分别选管材。

42 . GB50974第5.4.6条规定,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但是参照15S909第49页图集,减压阀分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可直接将水泵接合器接到减压阀前的高压环上。在图纸审查过程中,有部分审查单位认为应该分区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是否有必要?是否有其他规范依据?

答复:规范是很明确的,最好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消水规》实施指南中指出:“从安全考虑,本书推荐在减压阀后设置接合器的方式。如果需要在减压阀前设置接合器时,则应保证消防车的供水能力经过减压阀减压后仍然可以满足其最不利点灭火设施需要的压力要求。”

43 . 针对车库结构柱较小情况,如住宅类车库采用400*600,400*500的柱子,能否采用非标消火栓箱,如500mm宽的消火栓箱?

答复:可跟据各地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如《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中10.6.12条就允许汽车库内采用500mm宽的丁型非标消火栓箱,但仍应满足栓口高度为1.1m。

44 . 层高1.8米不能进人管道夹层(建筑未单独算层),是否要求设置消火栓和喷淋,或只设其一?

答复:层高小于2.2m不算层,是不用设置消火栓的。可参照国标图集15S90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p70在管道夹层入口处设置2个消火栓备用。是否设置喷淋需按照《喷规》7.1.11关于技术夹层的要求来判断。

45 . GB50974-2014的4.3.9条第3款,单独设置的埋地消防水池最低水位较低,间接排水如何设置?

答复:溢流水管可设置水封井间接排水,消防水池排水可利用消防泵和移动式潜水泵提升间接排出。

46 . 屋顶高位消防水箱间,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喷头安装高度小于消防水位,不满足GB50974-2014-5.2.2条,该如何处理?

答复:屋顶高位消防水箱间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7 . 喷淋末端试水排水管是否可以和水井排水立管合用,19S910图集示意可接入拖布池等,但15S909要求接入拖布池需设置单独的排水立管;

答复:可以按照19S910图示接入拖布池。喷淋末端试水排水管可以和水井的专用排水立管合用,排水支管、排水立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75。

48 . 室内消火栓图集的15S202-P11的丁型消火栓的使用场合,是否允许扩大;目前有部分项目突破了该说明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住宅的前室,是否有误。

答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4.8条对消火栓口的安装高度及出水方向作出了规定,设计及安装均应满足。标准图集为推荐做法,正常情况下应按图集选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所突破。

49 . 多层建筑的弱电机房,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车库中时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设施;一类高层建筑的地下消防水泵房是否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复:根据《建规》8.3.3条一类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包括地下消防水泵房需设置自喷系统。多层建筑要看建筑的使用性质,如《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就有一定规定,可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

50 . 一个综合医院的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还是3小时?

答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6.2条中,综合医院归属于其他公共建筑,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51 . 一栋建筑,一层若有单独开向室外的卫生间,开闭所或者消防控制室等,是否也执行两股水柱同时保护的要求?

答复:需要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52 . 两栋住宅下部的商业网点贴临,中间只用伸缩缝分开。单个计算不超单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商业面积大于3000m2,但若是两个建筑合并计算,商业网点面积超1500m2或3000m2,这种建筑的面积到底该怎么计算?

答复:商业服务网点在建筑定性为住宅的一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商业面积不包含商业网点。

53 . 如上部高层住宅部分和下部非住宅部分合建,屋顶消防水箱容积如何确定?《建规》第5.4.10.3条:室内火灾延续时间为2h。室外火灾延续时间按2h还是按3h计?

答复:根据《建规》5.4.10及其条文解释,室内消防设施配置是可以分别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的,屋顶消防水箱属于室内消防设施的一种,同样也适用此规定。同时,本条还规定“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因此,确定火灾延续时间时,应按公共建筑定性并按照公共建筑加上上部住宅的总高度和总规模来确定。且火灾延续时间对于建筑消火栓系统是统一的,没有室内室外的区分。

54 . 消火栓用水量取值:地下室由汽车库和部分商业合建,防火分区隔开,有门连接,其总体积如何计算?若是商业区域有中庭,中庭的体积是否计入?

答复:地下商业部分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体积;商业区域的中庭体积计入总体积。

55 . 工业园区内,单体均为一层钢结构厂房,屋顶消防水箱没有建筑屋顶可以放,是否满足《消水规》第6.1.9-2条“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中的确有困难,只设置消防增压泵加稳压泵的形式?

答复:建议设置水塔。确有困难,也可以不设高位水箱设置稳压泵。

56 . 消防车取水口是否能当作室外消火栓使用,且替代室外消火栓;如果场地较小,设置的有消防车取水口,且整个场地均在取水口150m保护范围内,那是不是不需要另设室外消火栓了,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是30L/s,设置两个取水口;40L/s,设置三个取水口就可以了?

答复:根据《消水规》7.2.8强制性条文,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室外消火栓也需要满足此条。消防水池通常设置于地下或地面一层,其取水口用室外取水栓口替代时,其出流量和供水压力均不能达到室外消火栓的要求,是不能替代室外消火栓的。

57 . 室外消火栓和室外水泵接合器有没有对应关系,一处有3个水泵接合器,在其周围15-40m范围内是否需要有3个室外消火栓;

答复:室外消火栓和室外水泵接合器没有一一对应要求,水泵接合器在其周围15-40m范围内需要设置有室外消火栓。

58 . 地下建筑的概念:按照《消水规》实施指南问19“地下建筑是指修建在地表以下的供人们进行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是广场、绿地、道路、停车场、公园等用地下方相对独立的地下建筑,……”那么主楼地下室有实际使用功能(如训练馆,游泳池,商场等),地下室是否按照地下建筑考虑?

答复:此情况不宜将地下室按照地下建筑单独定性,还是按照地面主楼及地下室来统一定性,总体积应为地上地下的总体积。

59 . 有效容积大于10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为两座,两座消防水池单独设置池壁,两座水池池壁的间距按多少考虑?《消水规》实施指南第4.3.6条说明是外壁间距应不小于1.2m,图示是两相邻池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用于检修操作;问结构专业,仅满足能施工要求时,100-200mm都可以。那水池池壁的净距需要考虑检修还是只考虑施工就可以?

答复:如果不拆模板,确实只有100-200mm的间距就可以。首先是根据各地相关规定执行,当地没有相关规定的可以参照《消水规》实施指南的要求执行。

60 . 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及其他电气房间自动灭火设施设置问题:哪些等级的建筑这些房间需要设置自动灭火?另外地上的单独房间设不设置?

答复:消防控制室不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需要配置建筑灭火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主要配电室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地上单独配电房间不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61 . 关于戊类厂房是否设置消火栓的做法。《建规》规定如下:

 

规范规定大于300平方的厂房即需要设置消火栓系统;

 

《建规》第8.2.2条又补充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戊类厂房仓库可不设消火栓。戊类厂房本身生产物品为不燃物品,个人认为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但可燃物较少如何界定?

答复:注意《建规》8.2.1中说的是占地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在8.2.2的条文说明中对可燃物有一定的描述,如厂房的淬火槽,仓库有较多的可燃包装材料,木箱包装机器、纸箱包装灯泡等。

62 . 关于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确认:规范要求中型幼儿园以上设置喷淋,有时会遇到需要上喷淋,但是规范没有要求设置消火栓的情况,是否可以不设消火栓?当设置消火栓的时候,影响消防水池容积时这个消防用水量怎么取?是否可执行《消水规》第3.5.3条。

答复:要满足《建规》8.2.2条的条件,才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中型幼儿园不可能不设置生活给水管道,因此都是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不存在只设置喷淋而不设置消火栓的情况。多层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按照教学楼的标准选取,满足《消水规》3.5.3条条件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折减。

63 . 室外架空给水、消防管道和地下车库出入口给水、消防管道是否仅采用保温材料保温即可?或直接要求设置电伴热保温?按地域还是按照当地只要出现过零度以下气温即设置保温措施?另用于防冻的电伴热的设计如何计算?《管道和设备保温、防结露及电伴热》16S401中相关计算用于防冻时,参数缺失。

答复:《消水规》中8.2.10条规定:“架空充水管道应设置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的区域,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因此按照当地气候条件,如有低于5℃的情况就需要设置保温措施。

64 . 仅在院区地下车库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小区,如院区最高单体顶的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静压高于喷淋泵扬程时,是否在消防水池下来的管道设置减压措施?并且减压后的压力应小于等于喷淋泵扬程在减压阀处的压力值,并且满足喷淋系统最不利点处灭火需求压力并不小于0.10Mpa?

答复:院区最高单体屋顶的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静压高于喷淋泵扬程时,需要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道设置减压措施;减压后的压力应满足喷淋系统最不利点处灭火需求压力并不小于0.10Mpa,且小于喷淋泵扬程在减压阀处的压力值。

65 . 《消水规》第5.4.7、7.3.3条中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如何执行?

 

答复:按7.3.3条布置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确定设置位置时按照5.4.7条考虑与室外消火栓的距离关系。

66 . 《消水规》第7.3.4条地下工程出入口设置室外消火栓,哪些出入口需要设置消火栓?

 

答复: 楼梯、车道、自行车道都算出入口。都应复核室外消火栓是否满足5-40米的距离要求。

67 . 《消水规》第9.2.3条,消防电梯集水井有效容积不应小于2m3,几部消防电梯并排设置时,仍然按2m3设置集水井是否合适?在实施指南中对9.2.1条解释是如下规定:

 

此条规定与《消水规》第9.2.3条不一致,如何执行?

答复:消防电梯排水集水坑按一部消防电梯的排水有效容积计算;

68 . 《建规》第8.3.1-2条关于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衣、制鞋、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厂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类似生产厂房都包括哪些?还是看《喷规》中附录A列举的就做,不列举不做?

答复:工业建筑自动喷淋系统设置原则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3章节以及相关工业建筑的消防规范来确定。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附录A确定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分类。

69 . 住宅等项目的地下汽车库,消火栓箱较难布置时:(1) 消火栓箱箱门的120度开启,可否不考虑停放汽车影响?(2) 消火栓箱箱门的开启可否采用消防斧等方式打开?

答复:消火栓箱箱门的开启角度,需考虑停放车辆的影响,不得与车位停车位置线交叉影响。实际使用中,不应采取消防斧方式开消火栓箱门。

70 . 建筑高度8~12m厂房、建筑高度8~18m民用建筑的高大空间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建规》第8.3.5条吗?难以设置除了净空高度外还包含那些?《建规》第8.3.5条:根据本规范要求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答复:《建规》8.3.5条的条文说明解释的“可以采用固定消防炮或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等类型的灭火系统进行保护。”因此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没有违反规范的。难以设置通常是建筑本身的原因,如采用玻璃顶、穹顶等自喷管道难以设置的情况。

71 . 居住区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问题。按《建规》第8.3.4-5的规定“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第1.0.2、2.0.1条的规定,“老年人照料设施”是设计不少于20床(人)的全日和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包括养老院、福利院、托老所、日托站等。按《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名词解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是指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托老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服务设施。对比不同规范的术语定义,属有交集但不等同关系。

答复:设计不少于20床(人)的全日和日间照料设施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2 . 《消水规》第7.4.6条的理解,有很多项目建筑物性质为多层公建(按规范需要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当局部做了小夹层,而夹层面积都不大(20㎡左右),仅有内楼梯通往下层的消火栓设置问题。

答复:该局部夹层要求所在的防火分区有两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73 . 《消水规》第6.1.9-2条,“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什么是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稳压泵如何选取?

答复:此处的“安全可靠”系指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两路供水、双电源等。

74 . 联排别墅的地下室(储藏室),仅与上部住宅联通,或开有防火门通向汽车库,该地下室(储藏室)是否需设置喷淋系统?

答复:属于上部住宅的室内空间,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5 . 净空高度超过12m的厂房是否可以考虑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系统。

答复:规范对超过12m的厂房没有具体规定,需做相关消防试验及评审后确定。

76 . 风雨操场是否设置喷淋。

答复: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5.10.8条规定:“风雨操场通风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1.3条的规定,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时,宜设机械通风或空调。”因此,当风雨操场采用自然通风时,可不设置喷淋;当风雨操场设置机械通风或集中空调系统时,如其面积超过1500m3或其所在建筑总面积超过3000m3需要设置喷淋。

77 . 《建规》第8.2.4条“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请问这里的室内供水系统是否仅指生活给水系统?

答复(黄):老年人照料设施内设置的消防软管卷盘,可以接室内消火栓系统,也可以接生活给水系统。

78 . 某改造项目,市政一路供水,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40L/s,原消防水池仅储存室内消防水量。周边有3个市政消火栓(满足《消水规》的相关要求),这3个市政消火栓是否均可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答复:满足消水规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79 . 建筑高度小于21m的住宅,其地下储藏室部分与地下车库有门连通地下车库设置室内消火栓,地上住宅部分是否按GB50974第7.4.3条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答复:该情况地上住宅部分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0 . 厂区两个车间之间的物流输送连廊的分隔水幕系统的设置原则。是否是连接的两个车间的无法封闭的洞口都需设置分隔水幕,还是仅在一个车间的洞口设置即可。

答复:防火分隔水幕是代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来起到隔开不同防火分区的作用。如果只是分隔两个车间,只在洞口的一边设置即可;如果是要分隔车间与连廊,那两个车间的洞口都需要设置。

81 . 工艺设备由非标设备配备的冷却用水(防止火灾发生用途,例如锂离子电池工厂的化成工段的冷却水箱的供水或废气处理装置吸收塔内配置的冷却喷头的供水)是否应接入自喷系统或消火栓供水系统等消防供水系统。

答复:这个是单独根据工艺设置的防护冷却系统了,建议单独设置。如火灾延续时间与自喷系统相同,可与自喷系统合用。

82 . 洁净厂房的吊顶上方的喷头的设置原则需明确,吊顶层高度大于2米的吊顶上方喷头不与吊顶喷头公共配水支管道的系统,配水管道是否需要单独设置水流指示器。

答复:吊顶上方与吊顶下方区域还是同属于同一个防火分区,因此配水管道可以不用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但为了加强管理,细分区域,吊顶上方与下方分设水流指示器作为加强措施也是可以的。

83 . 货架内的喷头是否可以采用直立型喷头。

答复:根据《喷规》,设置货架内喷头时,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那么,在实层板下设置的喷头采用直立型喷头或下垂型喷头都是可以的;如果是在货架间隙设置的喷头,还需要设置挡水板的,就不能使用直立型喷头了。

84 . 地下室车库不大于8mx8m十字梁柱能否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6.1.3条5款:顶板为水平面,且无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影响喷头洒水的场所,可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答复:地下室车库不大于8mx8m十字梁柱可以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85 . 医院的CT,DR等贵重仪器检查室一般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并应设泄压口,这类房间都有铅板防护,如何保证泄压口部位的防护效果?

答复:医院CT室、核磁共振室是否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可与院方商议确定,如院方认为是非特殊重要设备,可不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泄压口可参考下图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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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以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8m。 严重危险或仓库危险级场所宜采用流量系数K>80的洒水喷头。 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是指同一配水支管上相邻喷头的距离与相邻配水支管之间距离的乘积。 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下表规定,且不应小于2.4m。 三、边墙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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