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具有单件性计价、多次性计价和按构成的分部组合计价等特点。
1.单件性计价
建设工程是按照特定使用者的专门用途、在指定地点逐个建造的。每项建筑工程为适应不同使用要求,其面积和体积、造型和结构、装修与设备的标准及数量都会有所不同,而且特定地点的气候、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及当地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因素必然使建筑产品实物形态千差万别。再加上不同地区构成投资费用的各种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差异,最终导致建设工程造价的千差万别。所以,建设工程和建筑产品不可能象工业产品那样统—地成批定价,而只能根据它们各自所需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量逐项计价,即单件计价。
2.多次性计价
建设工程造价是一个随着工程不断展开而逐渐深化、逐渐细化和逐渐接近实际造价的动态过程,不是固定的、惟一的和静止的。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投资、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依据一定的计价顺序、计价资料和计价方法分别计算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以防工程费用超支。
3.分部组合计价
建设工程造价包括从立项到竣工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组成内容十分复杂,只有把建设工程分解成能够计算造价的基本组成要素,再逐步汇总,才能准确计算整个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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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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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怎样做?内部控制审计是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内控审计评价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政策水平、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综合水平,审计评价水平的高低,既体现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又关系审计部门的形象和权威,同时又直接关系到被审计对象的形象。 一、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并且前后自相矛盾。在撰写审计评价时,由于忽视基础工作,没有完全掌握情况,详细占有素材,或确定目标不准确,使审计评价无文章可做,就根据被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评价为:什么工作怎样做的,达到什么要求,取得了什么成绩等。特别是在搞财务审计的时候,也将没有经过审计的业务数据拿出作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内容。同时,审计报告中的内容与做出的审计决定内容相矛盾。如:评价为,某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收支合法。但在审计决定中却又认为:该单位偷漏国家税收问题严重、存在着巨额的帐外资金、“小金库”。审计评价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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