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造价咨询门槛降低,
行业地位降低
二、市场环境恶化,内卷严重
三、在新的承发包模式下,
业主需求正在发生变化
四、新形势下造价人的突围之路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1人已点赞
分享
造价筹划
返回版块2866 条内容 · 118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财政部权威答疑关于政府采购39个问题日前,财政部网站对网友提出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进行又一轮集中回复,实务干货满满,值得学习。 ” No.1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文件中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作为造价人,我们需要认清形势,明确自身定位,寻找创新发展之路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