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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各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通知

发布于:2023-09-08 14:45:08 来自:职称评审/江苏职称 [复制转发]


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各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0       1      
考核认定申报条件和对象      

     

     

( 一)基本条件

1 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高于我省 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


2. 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一种特殊的职称评价渠道,是对现行职称评价体系的有益补充,重点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 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及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须具备特别突出的品德,能力业绩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 等方面缺项,能够支撑其跨系列跨层级晋升职称。


(三)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主要涉及工程、农业技术、药学、工艺美术、艺术、乡土等专业。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匹配, 其能力、业绩成果须与申报及从事专业紧密相关。


(四)具有以下情形,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 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 (专业)中级职称。


1. 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2. 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3. 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4.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5. 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在镇企业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 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6. 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考核认定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 执行。


0       2      
不得申报考核认定的情形      

     

     

以下情形, 不得申报:

(一)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 得申报 (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二)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经济师(含农业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 用航空技术、正高级审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 ”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 系列 (含教育管理)不得申报。


(三)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从今年起,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党政机关交流到 企业任职人员申报材料。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 )不得申报。


(五)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但乡土人才专业作为特殊的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 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六)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以及其他按规定不得申 报的情形。


0       3      
申报考核认定渠道      

     

     

(一)个人网上申报。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依次选择“个人办事” → “人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职称评审申报” 进行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为 9月8日—10月23日 (逾期不得补报)。网报审核通过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到相应受理机构。


相关政策可进入“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查询,具体资格条件、申报指南、装订目录、表格下载等可查询“职 称服务 ”、 “政策文件及资料”等栏目。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 门须认真审核材料原件是否真实、与网上填报上传信息是否相 符,并在《镇江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 定申报表》上   签名盖章。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不少于 5个工 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三)受理部门审核。各级人社职称受理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包括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等。确认无误后,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 认定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于 11月6日前 统一报送至镇江市职 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0       4      
申报考核认定材料      

     

     

(一)申报考核认定需要的纸质材料

1.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2份(通 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 )。


2. 申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外籍人才)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申报人员取得的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准 入执业资格证书等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 称号证书等,入选人才工程、主持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 利、标志性论著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6. 《公示结果证明》。


7. 《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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