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运用“4W”分析方法,提炼我国社区更新目标(Why)、更新对象(What)、更新主体(Who)和更新方式(How),根据政策法规和城镇发展状况,梳理社区更新发展演进脉络,将其历程划分为3个阶段:1989—1999年为第一阶段,该阶段提出有机更新理论,对社区更新进行初步探索;2000—2013年为第二阶段,该阶段以可持续发展推动社区人文环境的优化,更新理论和实践逐渐丰富;2014年至今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社区更新价值观出现转变,倡导多元主体参与,推动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最后,在理清社区可持续更新发展动向的基础上,对未来社区更新进行展望。
[关键词] 社区更新;4W;演进脉络;发展与展望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3)06-0043-07
[中图分类号] TU984.12
[文献标识码] A
[引文格式] 刘建军,何沁,王有鹏,等.我国社区更新阶段发展特征与展望——“4W”分析方法视角[J].规划师,2023(6):43-49.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快速发展。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这表明我国城市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即由扩张式的城市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以物质为核心向以人为核心转变,由增量向存量转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将有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社区更新隶属于城市更新,通常被理解为微观尺度的城市更新。社区更新试图解决老旧住区功能退化、邻里冲突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以达到改善建筑状况、维系社会网络、美化居住环境的效果,最终提高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水平。如果从1989年吴良镛主导的北京菊儿胡同试验改造开始算起,我国的社区更新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在菊儿胡同住区改造过程中,吴良镛提炼出城市有机更新理论,提出应按照微观改造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
本文结合近30年来社区更新的学术观点,将社区更新历程划分为3个阶段,系统梳理每个阶段的更新目标(Why)、更新对象(What)、更新主体(Who)和更新方式(How),归纳出各阶段社区更新的基本特征。最后,对我国未来的社区更新进行展望。
1 社区更新的定义、演进框架与分析方法
1.1 定义
社区作为现代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参与城市更新的最小组团。国外学者从社会、文化、政治、历史和环境等方面对社区的含义进行了分析,认为社区是特定地理位置或物理空间中的人际关系总和。国外对不同的社区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其中:英国和法国注重改善弱势社区的居住状况;美国和韩国聚焦提升贫困社区经济活力;日本关注受自然灾害侵害的社区的生态修复。“社区”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旧城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和社会经济转型拉开了我国社区更新的序幕。2018年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认为居住区是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仅在2019—2021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5万个,惠及居民超过2?000万户。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更美丽、公共服务更完善、社区关系更和谐,美好社区底色凸显。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竞争力。此后,各地市陆续出台城市更新政策法规,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多种实施模式,如上海模式、广州模式、深圳模式等,在全国形成了一批新范例、新地标。
1.2 演进框架
我国的社区更新始于旧城改造,在“计划经济”时期,由政府主导进行基本生活设施更新,解决城市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出现了人口数量激增、生活设施缺乏等问题,学界开始对社区更新进行探索。进入21世纪,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更新向着微观渐进、多元共治的方向发展。根据我国城市发展历程,本文将社区更新划分为3个阶段(图1)。第一阶段(1989—1999年),政府主要采取旧城改造的方式,重点解决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强调居住安全和卫生。该阶段,某些大规模拆建切断了城市文脉,忽视了居民的心理需求。1989年吴良镛进行北京菊儿胡同改造,其提出的有机更新理论引发了学界对社区更新的热烈讨论。1999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在北京召开,提出应对社区进行研究。第二阶段(2000—2013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率超过50%。这一时期社区更新的实践和理论都不再主张大规模拆迁建设的模式,更加注重社区可持续发展、社会和人文内涵建设、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学界开始广泛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围绕更新中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问题展开讨论。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我国城镇化率在2022年上升到65.22%。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双碳”发展目标,社区低碳更新成为建筑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着力点。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鼓励建设完整的居住社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全年龄友好型社区,这对社区可持续规划和更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社区更新更关注内涵发展,并转向小而微的改造。
图1 社区更新阶段划分
1.3 “4W”分析方法
社区更新涉及多元主体复杂利益治理,本文采用叶裕民提出的“4W”方法分析其发展脉络,包括更新目标(Why)、更新对象(What)、更新主体(Who)和更新方式(How)。其中:更新目标即明确社区更新的基本理念和根本目标是什么;更新对象即明确社区更新的客体与任务是什么;更新主体即明确如何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主体间的关系;更新方式即明确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和技术手段来实施社区更新。它们共同构成了社区更新的“4W”分析框架(图2)。“4W”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可用于识别和理清社区更新范式,并在新旧范式之间建立联系的桥梁,通过创新“4W”分析内容还可以展望未来社区发展趋向。见图3。
图2 社区更新“4W”分析框架
图3 阶段框架与研究内容
2 第一阶段(1989—1999年):提出有机更新理论,对社区更新进行初步探索
20世纪80年代末,改革开放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到了20世纪90年代,经过急剧的城市扩张之后,我国开始进行大规模旧城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首次提到“旧区改建”。1997年金融危机席卷亚洲,国家将刺激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将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发展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1998年福利分房正式结束,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住宅开发和旧区改造的热潮,各城市借助土地市场化运作,将房地产业、金融业与更新改造相结合,推动了以“退二进三”为标志的大范围旧城更新改造。
2.1 更新目标:改变旧城面貌、改善人居环境
这一时期的社区更新由市场机制主导,地方政府颁布相关政策,这种方式为住区改造注入了经济动力。此时,城市发展的主题是充分激活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因此旧城改造以卫生设施完善和城市美化为主。在住区改造方面,主要工作是推进城镇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保障化,改善居住条件。然而,旧城改造往往采取对住区环境一刀切的大拆大建模式,建筑与城市的文脉被割裂,新建住区的建设对人文要素的考虑不足,房地产商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建设过程中缺乏公众参与。
2.2 更新对象:对社区更新的内涵辨析
第一阶段的老旧社区主要存在4点问题:①在社区环境方面,基础设施陈旧,“危、积、漏”的社区环境亟待改善,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布局混乱等;②在资金投入方面,政府的资金投入匮乏,配套资金需要多方筹措;③在人文方面,新建住宅无法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迁出人口高于迁入人口;④在管理方面,相关制度缺失,社区管理主要依靠居委会,当地居民的参与意识普遍不强。
2.3 更新主体:政府全面主导
社区更新主要由居民、单位自发进行,许多开发商发现了土地的机会成本并进行土地再开发,从而调整旧城功能、结构和布局。政府作为治理主体,主导了旧城改造的规划、动员、实施等工作。
2.4 更新方式:国外经验和有机更新理论
由于国内缺少社区更新经验,许多学者研究了美国、荷兰、英国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并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更新理论方法。这一时期,吴良镛的“城市有机更新”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包含实体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有机更新,主张采取分批分期、持续的有机发展方式,这样不仅可以保护旧城的整体美,还可以使老旧社区形成新的有机秩序,延续旧城风貌。还有部分学者意识到当前的改造过于笼统,提出应重视经济、文化和环境对住区改造的影响。
3 第二阶段(2000—2013年):倡导可持续发展,推动社区人文环境优化
进入21世纪,地方化和全球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面对新的挑战,我国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和规划法规。200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规范土地出让政策,盘活存量土地。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提出保护房屋所有者权益。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提出应当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随后,一系列刺激住宅消费,以及支持住宅需求的金融、税收等配套政策相继推出,我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发展进入新时期。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m 2 ,已接近欧洲部分发达国家水平。同时,住区建设注重以人为本,综合考虑功能环境、配套设施、绿色节能和科技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200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这是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的地方政府专项法规。此后,多个一线城市相继推出城市用地计划与城市更新政策。
3.1 更新目标:塑造城市新风貌、强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居住品质,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建设城市,以公平、法制、和谐、文明、绿色、高效为基本原则进行住区建设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如何通过空间改造塑造新的城市风貌,如何通过转型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城市更新面临的重大课题。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旧城容积率过高、拆迁规模过大、产权纠纷复杂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第二阶段的社区更新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追求多元、小规模的更新和社区文化的保护。
3.2 更新对象:物质与文化的多维重构
该阶段社区更新具有深刻的人文内涵,不再仅是旧建筑的翻新和房地产开发。此阶段的社区更新为了追求土地开发带来的巨大利益,往往会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整,导致社区面临文脉割裂、空间失序、居民失语、管理低效等问题。人们逐渐意识到要在居住物质环境改善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公众利益、体现人文关怀、重塑社会关联、延续历史文脉等,以重构物质与文化协调统一、多维并进的社区更新。
3.3 更新主体:“政府—开发商”的治理结构
城市更新被视为提升土地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我国的大多数城市更新政策往往侧重于经济因素,如土地再利用、土地增值和利益相关者价值的再分配,却忽视了其中涉及的社会价值。在更新活动中,政府和开发商为了经济利益对社区治理进行操控,使当地居民丧失了话语权。单一主体带来的社区改造主导权失衡问题在此阶段逐渐暴露出来,政府开始关注城市弱势群体的诉求,社区更新实践更加注重文化的复兴和人际交往空间的构建,相关研究也集中于社区空间品质的提升和商业活力的促进等。
3.4 更新方式:织补城市与小规模渐进式更新
这一阶段的社区更新研究成果斐然。例如:吴晨研究了欧洲的城市复兴理论,指出城市更新应在社区层面注重邻里关系;张杰等引入巴黎的织补城市策略,强调社区更新应尊重城市既有格局,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两个方面促进社区融合。此外,还有一部分学者反思了以往大拆大建的做法,认为激活内部动力才是社区更新的重点,应着眼于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整体效益,采用渐进式、可持续的改造策略。
4 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转变社区更新价值观,推动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的问题日益严重,经济发展从“高速”转入“中高速”,增长主义的城市发展战略走向终结。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发布,代表着城市发展由重视数量规模转向以质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引导城市研究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开启了城乡规划建设的新时代。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要集约发展、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和宜居性。2018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提出分别以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划分城市居住区,以人的步行时间作为设施配套的出发点,通过增加公共绿地,优化绿地空间系统,落实“小街区、密路网”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技术规定与要求,体现绿色发展的环境效益。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把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建、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
4.1 更新目标:强调多元包容治理,实现社区整体综合发展
近年来,与“社区发展与城市更新”“社区建设与社区更新”“城市更新,让人居更美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空间研究助力社区治理”等主题相关的研讨会广泛开展,我国城市规划的价值观从经济主导转向多元发展,力图通过全方位治理,实现社区整体综合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此阶段的社区更新主要有6个目标:①增强社区自豪感和共建参与感;②改善房屋质量及生活环境;③促进就业、培训和教育,发展社区经济;④改善社区治安及减少犯罪;⑤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福祉;⑥提高居民和第三方机构对政策的响应能力。为更好地完成上述目标,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区更新的政策和新的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完善停车场、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同时,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从国家战略层面对社区的可持续规划建设和更新行动的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4.2 更新对象:居民参与下的社区赋能
受时代背景以及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影响,人们开始意识到住区的人文价值以及多元治理框架的重要意义,更新目标、更新主体、更新方式也由此出现了深刻转变,社区营造、微更新、精细化治理和“城市针灸”等更新方法被提出。提出这些方法的初衷是让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社区赋权,推动城市更新范式的转变,实现社区治理的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多方参与是对传统自上而下发展方式的反思,通过目标群体的充分参与实现更新活动的策划、实施、监测和评价。参与式规划的本质是赋能,赋能的核心是赋予社区居民和社会弱势群体参与更新发展过程的权力,促使社区中的目标群体主动参与发展。
4.3 更新主体:多元主体主导更新
第三阶段的社区更新注重不同主体形成的差异化的更新机制,较好地促进了社区营造与共同体建设。此阶段的社区更新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不同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的利害关系,通过更新制度化的安排,将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决策与自下而上的居民诉求结合起来,有助于实现社区改造中利益再分配的公平正义,提高社区居民的自主性,实现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随着15分钟生活圈的发展,社区在城市更新中成为与普通居民关系最密切的部分。该阶段社区更新实践主要由政府管理、多方共建、多元共治,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并且注重后续管理,强调更新运作的“规范化”与“个性化”。
4.4 更新方式:微更新和精细化治理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第三阶段的社区更新规划对象从城市增量的新区建设转为存量的老旧住区更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共同缔造”理念,老旧小区更新实践改变了以往的单一主体模式,引入了社区规划师制度。此时,微更新理念应运而生,该理念强调多元共治,主张充分调动多方力量来推动社区营造与社区共同体建设。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诸多学者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增强现实技术、3D打印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了共建共享的社区基层精细化治理。
5 总结与展望
5.1 社区更新的发展动向
经过3个阶段的发展,社区更新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4W”分析方法对我国社区更新3个阶段的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可以得出社区更新的发展动向。见图4。
图4 社区更新从传统到当代的发展动向
发展动向一:研究内容逐渐从表象问题向多学科理论建构深入。早期的社区更新针对旧城改造引发的诸多问题,更强调对传统风貌的延续与文化的传承。当前,在物质环境改善的基础上,社区更新更加注重构建新的理论方法与研究范式,同时多种学科的加入扩大了其研究内涵,社会科学类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为社区更新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视角。
发展动向二:更新目标从单一的追求土地价值转向实现多维社会价值。更新目标由改善旧城面貌到可持续发展,再到“共同缔造”,说明社区更新从以经济价值为主导向以人为本全面转变。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可持续的社区更新应包括更多的内涵,即社区和谐、环境更新、文化传承、经济繁荣、政府治理、产业兴旺、社会公平、安居乐业和人民幸福等多重愿景。
发展动向三:更新对象从传统的物质与文化优化向政策机制完善等综合目标转变。受学科认知限制,早期社区更新主要关注空间环境、经济、社会、管理特征等因素,期望改善社区面貌,但是忽视了改造带来的利益冲突、文化割裂、产业失衡和空间杂乱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通过健全各种法规与流程,为社区更新综合目标的转变提供制度保障。
发展动向四:更新主体由政府主导向多元主体共同主导发展。社区更新主体已从最初的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4类主体—政府、居民、利害关系人、专业人士,不同主体存在客观差异,其诉求、社会分工与介入方式也有所不同(图5)。其中:政府要积极转变角色,通过制定政策明确并规范更新中的登记、申请、审批等流程,并采取增容和危房补贴、历史建筑修缮补贴等激励措施,推动多主体共同参与;居民关注居住品质的改善及潜在的房产增值;利害关系人关注投资回报;建筑规划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关注空间品质与技术规范。
图5 社区更新协同治理主体
发展动向五:更新方式从借鉴西方经验转变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本土理论。以往的社区改造对公众福利与社会公平关注不足。实质上,影响和驱动社区更新的深层原因是体制与制度环境,国外的社区更新主要是讨论社区私有制下的权利体现,而我国的社区更新则更关注公有制下社区的权利赋予问题。在国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许多学者综合国内外优秀的社区改造经验,探索多种社区可持续的改造模式,包括渐进式性能提升、织补城市、社区营造、精细化治理、微更新和“城市针灸”等。
5.2 未来展望
多年来,社区更新在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提高居民福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推进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社区变得宜居、安全、高效和可持续。但已有的社区更新研究还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不足,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深化。
在价值观层面,社区更新由过去仅关注土地经济价值转向重视社会公平、绿色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等多维度价值,其中的转变逻辑有待分析。一些学者反思社区更新存在的问题,批判了以往城市发展资本优先的价值导向,倡导社区建设应从物的法则回归到人的法则。现今社区治理的关注点从宏观政策转向微观生活,对象从物转向人和社会,但是转向的路径需要相应的逻辑加以引导。因此,需要通过“现实批判”和“价值挖掘”的方法对我国社区更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借此梳理出价值转变的逻辑。
在理论研究层面,现有研究多集中在自然学科,社会学科的研究成果偏少,因此需要进行多学科、跨领域的研究以推动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作为更新活动的主要关联学科,对社区更新的理解偏向于工程与技术方面,较少探讨社区更新涉及的社会人文、经济发展与政策法规等内容。因此,社区更新相关研究需要全面融合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突破目前研究的局限。
在模式方法层面,“自上而下”的更新模式正向着由“自上而下”驱动的多重更新模式转变,以构建以人为本的多元化社区更新治理体系。以往的更新项目由政府主导,主体单一,导致更新项目脱离实际需要,资源浪费严重。如今,居民的社区意识开始被唤醒,多主体的参与体现了更新的包容性与创造性。但是,由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模式仍在探索之中,政府“包揽”、居民“走过场”参与的情况屡见不鲜。发掘社区文化、重建社区情感纽带、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完善政策机制等手段可以使“自下而上”的模式更好地适配更新活动。
在政策机制层面,政府难以把控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细节,因此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和评估机制,鼓励更多的居民和社会团体参与其中。当前,虽然有关社区更新的政策逐渐增多,但是对组织架构、实施流程、空间落实、效能反馈等内容的关注仍有所欠缺。整体上看,当前我国社区更新缺乏责权利清晰、实施流程高效的制度保障以及统筹协调、保证各方利益分配公平的政策方案。因此,需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围绕社区更新问题,构建一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南。
在空间治理层面,需要政府将权力下放,平衡好政府、居民和企业等多方利益关系,赋权于居民,以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社区更新治理的积极性。社区空间与社区治理密不可分,社区空间治理受到“自上而下”的国家力量和“自下而上”的社会表达的影响。长期的快速发展导致空间矛盾加剧,空间资源分配不能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相关部门对空间治理程序和过程关注较少。因此,在今后的更新过程中,应加大自治资源供给,通过居民自治组织的全流程监督,使人民群众产生社会获得感和认同感,最终实现治理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在后续的发展中,社区更新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引导下加深对相关理论内涵的研究,坚持人民在城市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理论,促进我国居住环境的整体改善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新媒体编辑:黄玉婵
审读:邓倩
终审: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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