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交申报信息: 建议申报人 联系当地职称办的业务人员 对其进行线上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等操作(联系方式在申报人的申报基础信息页面有显示)。
仅暂存申报信息: 正常情况下,可通过个人中心-->我的办件-->点击“修改”按钮-->取消受理-->输入取消受理原因-->点击“提交受理”。即会跳转到业务办理成功页面,即取消受理成功。
路径: 个人登录网办大厅-->个人办事-->我的办件-->修改
建议申报人 将所有材料扫描到同一份文件(如 PDF)中 ,且文件大小最大限制为 20M。
考虑基础库没有录入该家单位的信息或者录入信息错误(如单位名称错误等情况都可能导致系统里搜索不到该家单位);
解决方法: 请核实单位名称是否为全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编号是否正确。
考虑申报人所申报的专业是否开放申报,并询问申报人其申报的专业、级别和选择的行政区划等。
处理方法:首先建议申报人先确认申报等级、申报专业选择是否正确,再点击“评委会信息查询”按钮确认您所要申报评委会的开放状态。
个人申报工作单位性质为企业、机关事业时,需要同时上传单位同意证明和个人承诺书,在选择单位性质为自由职业者时,只需要上传个人承诺书。
平台已经显示“代缴费”,却没有收到短信。针对这种情况可能是 因个人手机无论是隐私设置还是有安全应用 app 不排除有屏蔽或者过滤短信的功能,导致没有提醒或者在垃圾短信分类里 ,平台在后期会更新审核进度提醒,申报人可以自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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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3年苏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2023年苏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苏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已结束,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3年 8月1日至8月7日 。 未通过人员,如符合评审复议条件并需要复议的,请仔细阅读《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的通知》(苏人保专[2015]1号),认真填写《苏州市职称评审复议申请书》,在8月15日前送达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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